日本高等教育多元化评估体系的现状、特点与启示

发布时间:2019-08-1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摘 要:文章明确日本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形成与变迁的轨迹,从评估主体、评估指标、评估方式三个层面,分析多元化评估体系的构成和价值。通过从流程和指标两个维度对以大学评价与学位授与机构为主体的第三方评估运行机制进行重点剖析,最终归纳总结出日本高等教育多元化评估体系的鲜明特点,以期对健全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有所启迪和帮助。
  关键词:大学评估;内涵式发展;日本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8)19-0001-03
  Abstract: This paper clarifies the trajectory of the formation and evolution of Japan"s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system, and analyzes the composition and value of the diversified evaluation system from three aspects, namely evaluation subject, evaluation index and evaluation method. Through mainly examining the third-party operation mechanism of evaluation focusing on University Evaluation and Degree-granting Institution from both dimensions of process and index,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distinctiv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iversified evaluation system of Japan"s higher education, hoping to inspire and help the improvement and perfection of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mechanism and eventually realize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of the higher education.
  Keywords: university evaluation;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japan"s higher education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新成就,大众化水平显著提高,普及化程度不断加深。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在大众化教育时代,难以实现让所有学生都得到最好的教育。虽然多元化教育体系的顶端依然维持着高质量,但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却出现了下滑[1]。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健全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将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建设成为高等教育强国已成为当务之急。
  邻国日本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多元化评估体系已运行多年,无论是评估主体、评估指标、评估方式,还是整体的评估流程都在多年的实践中日臻成熟。
  一、日本高等教育评估的变迁
  (一)从自我评估到第三方评估的转变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大学评估主要是围绕大学的设置审查展开的。1991年7月,日本文部科学省修订了《大学设置基准》,规定大学必须就学校的教育、研究状况实行自我检查与自我评估,建立必要的评估体制[2]。日本高等教育自此进入了“评估时代”。实施自我检查与自我评估、建立自我评估制度也随之成为当时大学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1998年10月,日本大学审议会发布了题为《21世纪大学展望与今后的改革方针》(以下简称《方针》)的咨询报告。《方针》建议重新反思自我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自我评估制度应向第三方评估制度转变。该建议提出的原因是,以自我评估为主的单一评估经过之前7年的运行,呈现出了若干弊端,如缺乏对教学客体的有效评估、具有自我保护特征、缺乏替代自我检查的自我评估、学术界内部缺乏接受系统培训的评估专家、由于不公布评估结果而不追求对社会负责等[3]。这些弊端都阻碍了大学评估作为保障高等教育质量重要措施的实效发挥,多元评估体系的建立成为推动日本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需求。
  2000年,大学评价与学位授予机构成立,在日本高等教育由自我评估向第三方评估转变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机构于2016年4月同国立大学财务与经营中心合并,更名为大学改革支援予学位授予机构。
  2002年8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关于构筑大学质量保证的新体系》中要求所有大学都有义务接受由文部省认证的评估机构进行的第三方评估。该要求在2003年3月修改后的《学校教育法》中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第三方评估自此有了明确的制度保障,成为各大学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之一。
  (二)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与第三方评估制度的正式导入
  2004年,根据教育、文化、运动和技术部法令规定,日本国立大学实现了法人化。对国立大学实施法人化改革的目的主要有二,一是为了实现九十年代晚期日本桥本内阁开展的大规模行政改革的总体目标,二是由于国立大学日益僵化的官僚型管理体制已严重制約了学校的办学活力,因此需要通过改革激发活力,提升高等教育水平。
  伴随着法人化改革的推进,日本国立大学在组织体制、人事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管理与评价制度等方面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废除教师的公务员身份、设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将事业费拨付与评估结果挂钩等改革举措陆续出台并得到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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