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等教育法规浅谈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1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摘要】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本文通过社会监督、高校管理、辅导员工作以及学生个人四个层面分析了高校管理中处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高等教育法规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指导对策。
【关键词】教育法规 校园安全 管理
【中图分类号】G6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 11-0044-02
一、高校校园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社会监督层面来说,高校并不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也不是以权利为中心的行政机关,它主要是以培养社会高层次人才为己任,以学生为本,从事文化知识的传承与创造,具有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的知识共同体。大学生群体对社会充满好奇,且社会阅历不够丰富,社会作为高校的监督平台,监管力度不够深入,对高校的评价机制不够完善,更多的是看中结果,而忽视了过程,使得学校包括学生在内日趋浮躁化,功利化。对高校的监督停留于表面,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或非法组织有机可乘,将魔爪伸向单纯的学生。同时,信息化技术的快速發展,给校园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如媒体的多元化,信息的多渠道,网络的隐蔽性,使得校园安全管理愈加艰难。
从学校管理体制上来说,在目前高校的管理中,“集中领导、分级管理”模式是我国高校教育较为普遍的管理体制,但这一管理模式在实际管理中常常会出现“集中领导协调难,分级管理放权难”的现象,存在管理方式越位,政策法规缺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由此可见,单纯依靠政策,行政手段,依靠学校领导的个人重视,难以保障校园安全建设有序进行。同时,高校校园安全的第一执行者,高校保安未经系统培训,接受安全专项培训和主题教育较为单一,工作职责停留在“看校门”层面,校园安全保障上存在疏忽。高校与其学生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渠道,学生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体现。
从高校辅导员工作角度来说,高校辅导员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是与学生接触最多也是最直接的一线教育工作者,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大部分高校辅导员主要以谈心谈话、主题教育、网络QQ、微信、微博等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但仍然有小部分教师存在体罚、辱骂等不合理手段对学生进行盲目管理,给学生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有的教师在管理上存在松懈和随意性,对学生管理上的出现问题不给予重视,放之任之,或交由学生干部出面解决,或凭个人的喜好对学生的问题下定论,在管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对学生的问题没有耐心引导,对学生的个人品行和违纪行为没有明确区分。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高校辅导员老师的教育、管理疏忽间接对校园安全管理带了负面影响。
从学生个人角度来说,如今高等教育正一步步向大众化转变,越来越多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学生生源来自全国各地,每个学生的家庭教育背景及成长坏境各不一样,在个人生活习惯、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也表现出极大的差异,对学校的认同、同学们的认可以及对校纪校规的解读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学生在大学校园中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学生个人思想觉悟不够,我行我素,自制力较弱,性格较为偏激,无视学校的规章制度,放纵自己,不求上进,屡屡触犯校纪校规,大学生处于青春期,心理波动较大,比较容易被外界影响,自控能力较差,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处理事情不够妥当,再加上社会阅历不够丰富,社会关系复杂,若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积极的心态,有可能不得不得辍学,更有偏激者还以学校为敌,传播、制造一些有损学校声誉的谣言和事件,以此来凸显自己的存在感和表明自己扭曲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高等教育法规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指导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日益提高,高等教育不断大众化、普及化,以往的传统教育结构和模式被打破,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下,要求教育多元化、开放化,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律机制来保障高校管理,实现教育法制化,通过法律来推动教育现代化,教育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推行依法治校,有利于规范高校的办学行为,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或组织进入校园,通过一些不切实际或虚假的广告向在校学生传播不实消息或通过一些钱财诱骗学生为其工作。
法律条文或校纪校规的解释并不能表示高效的法制教育,学生应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才是需要更多地关注。因此,除了正常的课堂教学外,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等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必要的,为了帮助学生更生动地认识了解法律,通过开展法律知识问答、专题讲座、专家解读和社会实践调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从而形成浓厚大法制教育氛围,大学生法律意识也将会被培养出来,法律知识也将会更好地运用于实践当中,以保护个人权益不受侵犯。
教育工作的本质核心为教书育人,育人则要注重对人格的塑造,人格的塑造需要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培养学生的态度、情感、意志等综合素质等为主。校园安全管理要做到有管有放,有宽有严,体现民主、平等的教育理念,对于法律意识薄弱的学生,高校教师应当给于更多的耐心和关注,正确引导学生,强化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学生的积极主动性,逐渐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应从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三、结语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要求,更是为每一名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走上社会保驾护航。法制教育决定全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对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更为重要。青年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是社会进步的开拓者,其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是否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每位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具备了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真正做到遵纪守法;只有通过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意识,依法执教,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作者简介:
郑源彩(1987年-)女,海南,海南师范大学,辅导员,硕士研究生,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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