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构语文教学内容若干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摘 要:由于目前的语文教学实践处于混乱与迷茫的状态,对语文 教学内容的重构迫在 眉睫。语文课程内容重构是语文教学内容重构的逻辑起点,而语文教材的重构是语文教学内 容重构的基本保障。重构语文教学内容的实践路径是“语文形式”教学与“语文内容”教学 的互转。
  关键词:语文教学内容重构;逻辑起点;基本保障;实践路径
  
  一、为什么要重构语文教学内容
  
  由于目前的语文教学实践处于混乱与迷茫的状态,因此,迫切需要对语文教学内容进行重构 。
  语文教学到底应该教什么?一般认为,语文教学就是教授语文教材,主要就是教授语文课 文。 这一回答直接导致两个后果,“第一是语文教学内容极其庞杂,第二是语文教学目标被这极 其庞杂的内容淹没了”[1]。在这种情形下,语文教学内容被泛化、异 化的可能性将无法避免。
  新课程改革以来,由于语文教师凭借自己主观上对语文教学内容的理解,再加上其对语 文课 程性质的“人文性”的不恰当的解读,使部分语文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存在曲解语文教学 内容的现象。譬如:学习《致橡树》,让学生讨论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学习《心声》 ,让学生评价 当前 的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学习《祝福》,让学生破案,找出杀害祥林嫂的凶手;学习《背影 》, 让学生找出父亲做得不对的地方,等等[2]。在语文教师自以为是地开发与“创造 ” 语文教学内容的同时,语文教育界还不停地传来“语文课愈来愈不会教”的声音。当下理 论 界或倡导“工具性”,或张扬“人文性”,相互间的论战至今依然未歇。“工具性”的内容 与 “人文性”的内容到底如何统一?让语文教师们充满了迷茫,难怪现在越来越多的语文教师 感觉到自己愈来愈不会上语文课了。
  
  二、语文教学内容重构的逻辑起点
  
  1.语文教学内容重构的逻辑起点是重构语文课程内容
  语文课程内容指向的是语文课程“应该教什么”,语文教学内容指向的是语文课程“实 际教了什么”。前者是语文课程研制者对理想的语文教学内容的一种预设,也可以说,语文 课程内容是“应然”的语文教学内容,它对课堂教学中“实然”的语文教学内容具有最 基本的价值导引作用。预置的语文课程内容在逻辑上构成了语文教学内容的“知识背景”, 是实际课程中语文教学内容开发的参照系。因此,重构语文教学内容必须基于语文课程内容 。然而,目前我国的语文课程内容还存在一些问题。譬如:语文课程内容与 目标不一 致,甚至截然相对;语文课程内容往往以一种极不确定的面目呈现,有时笼统得几乎没什么 内容;许多迫切需要教的,却无内容;等等[3]。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缺 乏具有确定性的、 经得起学理检验的语文课程内容。因此,对既有的以“字、词、句、篇、语、修、逻、文” 为主的语文课程内容必须给予重构。
  2.重构语文课程内容的思考路向
  课程论将课程内容称为课程要素。而课程要素择定的主要依据则是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是通 过教学目标来实现的,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和细化。关于教学目标的研究, 目前得到世界广泛认可的有两种观点,一个是加涅,一个是以布 卢姆为首的研究小组。加涅在《学习的条件》一书中,根据学习结果的类型把教学目标分为 五个方面,即言语信息、智慧技能、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和态度。以布卢姆为首的研究小 组于1956年、1964年和1972年,先后公布了教学目标的三个领域,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 动作技能领域。这两种有关教学目标分类的学说,虽然使用的术语不一样,但事实上它们之 间是相通 的。加涅的五种学习结果分属于布卢姆的三个目标领域:“前三种学习结果属于认知领域 (包括知识、技能和策略);第四种学习结果属于动作技能领域;第五种学习结果属于情感领 域”[4]。综合以上观点,可以用三个概念来概括教学的基本目标,即知识性目标 、技能性目标和情感性目标。语文教育亦是如此。如前所述,课程要素择定的主要依据是 课程目标。依据语文教育的三类基本课程目标,可以确定语文教育的三类基本课程要素,即 语文知识、语文技能和语文情感。
  这里的“语文情感”指的是在语文课程中要培养的情感,主要表现为高尚的政治情操、良好 的道德情怀、 健康的审美情趣以及积极的态度情思。其中,前三个方面分别属于政治范畴、伦理范畴和审 美范畴,第四 个方面则属于学生的个性人格修养范畴。对于“语文技能”,学术界通常界定为四个方面, 即读、写、听、说。从目前情况看,对“语文知识”的界定最为棘手,而课程的基础就是 知 识。因此,对语文知识的厘定又显得最为重要。既有的语文知识已被实践证明,对培养学生 的 语文能力缺乏有效性。目前,我们的任务是开发对培养和提高学生语文能力真正有效 的语文知识。做好这项工作有两条路径,即外“引”内“生”。外“引”即直接从相关学科 (如应用语言学、文章学、文艺学等)引进较为成熟的知识;内“生”即通过研究优秀教师 的教学案例并经由专家集体审议,来创生适宜的知识。
  
  三、语文教学内容重构的基本保障
  
  1.重构语文教学内容的基本保障是重构语文教材
  语文教材是语文课程内容向语文教学内容转化的基本平台,是产生具体的语文教学内容 的基本载体。理想的状态就是,语文课程内容教材化、语文教材内容教学化。然而,多年来 具有文选型特征的语文教材,并不能有效地反映和传递语文课程内容所包含的要素,在“ 教学化”方 面也显得力不从心。由于缺乏有效的、确定性的语文课程内容的导引,我国语文教材的选文 方式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将导致所选的文本从其功能和意义上来看显得相当复 杂。“概括地讲,是‘例文’的框子、‘定篇’的姿态、‘样本 ’的企图,而在教学中则最后被误植为‘用件’”[3]。面对如此“怪异”的语文 教材形态,如果语文教师不能有意识地对其加以辨别,那么,教学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而事 实上,相 当多的语文教师面对这样的语文教材常常是跟着感觉走。同样是一篇课文,如朱自清 的背影,可以作随笔的例子,可以作抒情的例子,可以作写人的例子,可以作第一人称 立足 点的例子;可以用于学习字法、词法、句法,也可以用于学习文章的读法和作法;还可以进 行伦理教育;等等。具体的教学内容到底是什么,答案是五花八门的。在选文不具 备明晰的教学功能的状态下,语文教学内容的混乱必然产生。
  2.重构语文教材的设想
  从课程论的角度来看,“教材内容”受制于“课程内容”,“课程内容”受制于“课程 目标”。因此,“教材内容”间接地受制于“课程目标”,即“教材内容”应服从、服务于 “课程目标”。从这一角度来看,在语文课程内容不明朗的情况下,创建语文教材重构的有 效路径可以借助于语文课程标准中已做出清晰厘定的语文课程目标。具体而言,编制语 文教 材时,我们可以借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各个学段、各个板块的具体目标来一条一条地比照, 看看究竟用什么样的“手段”或“条件”才能有效实现这些具体的目标。无论需要什么样的 “手 段”或“条件”,我们都会想方设法在语文教材中为其提供“手段”,创造“条件”,进行 有 的放矢的教材编制。这样的编制策略可以保证语文教材内容与语文课程目标趋向一致,而这 正是选择有效的语文教学内容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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