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如何审核?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如何审核?
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卫医发〔2001〕2 号)要求,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监测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包括发生医院感染的患者、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
2.核查内容 (1)患者情况:患者姓名、床号、入院日期、主管医生、发生感染日期、感染部位、病原体及耐药情况、入院前感染情况、入院前诊疗情况。
(2)患者家属情况:家属姓名、家属探视的病区情况、病区内患者感染情况、家属探视时间、发生感染日期、感染部位、病原体及耐药情况、家属探视前的社区感染情况。
(3)医务人员情况:
医务人员姓名、科室、人群、发生感染日期、感染部位、病原体及耐药情况、科室内患者感染情况、医务人员感染前转科情况。
3.核查方式 (1)系统核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的医院感染报告系统查询患者信息,并通过医院检验科信息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LIS)查询病原体的耐药情况。
(2)实地核对:到临床科室调查医院感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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