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汇报

发布时间:2020-08-11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汇报

  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汇报

  一、殡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自 201*年 6 月 1 日零点正式启动殡葬改革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殡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基本实现火化率**%。自殡改启动以来,截至4月底,全县共计死亡7611例,火化7610例,基本实现了殡改的初始目标。遗体火化已作为一项丧葬习俗深入人心。二是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稳步推进。全县基本建成乡级公墓 14 处,建成墓穴 5***个,建成村级公墓194 处,建成墓穴 21***个,保证了集中安葬政策落实。三是治丧环境明显好转,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治理,殡改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在不断提升。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指挥长,县长为副指挥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指挥部,统筹领导全县殡改工作。指挥部下设宣传、督查、执法协调、纪律保障、综合办公室等,明确了各级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乡镇村也分别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任务,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订配套政策,殡葬改革有章可循。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

 县情、民情等实际,相继出台了《宿松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宿松县殡葬管理办法》、《关于成立宿松县殡葬改革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宿松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殡改的起始时间、目标、任务等。全县自 201*年 6 月 1 日零时起正式启动殡改工作,6月 1 日零时后城乡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二是建立了责任包保机制。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殡葬改革县干联系和县直单位责任包保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县干和县直单位联系包保乡镇;各乡镇也按县里要求,实行乡干包村,村干包组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村级殡改联络员,以确保殡改工作首战告捷。殡改启动后,各包保责任人和包保单位迅速落实到位,坚持驻守在第一线,指导各乡镇开展殡改工作,保证了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签订了殡改承诺书。各级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均签订了殡改承诺书,承诺带头执行殡葬改革,遵守殡改政策,包保直系亲属遵守殡改各项规定,并积极做好朋友及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

  (三)加大财政投入,殡葬设施得到改善。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县政府加大了殡葬设施投入力度。投入资金约 1***万元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一是拓宽并硬化了出入殡管所的通道。二是修建了大型停车场。三是兴建了六间告别厅。四是添置了四台火化炉、骨灰粉碎机等设备。五是新购置遗体接运车辆 14 部。六是公开招标采购一批骨灰盒,免费为死亡的城乡居民提供一个**元的骨灰盒。去年底县财政又投入 1***万元用于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我县殡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

  (四)规范收费管理,丧属消费公开透明。殡改启动前县物价局就对我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进行了逐项核定,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均明确了收费

 标准。县殡仪馆也将殡仪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上墙公示,做到了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让丧属透明消费、满意消费。

  (五)加强宣传带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一是加大殡改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殡改政策的群众知晓率。为使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县政府对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4 月 25 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县、乡、村三级共 700 余人参加会议,对殡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5 年 4 月 25 日县政府再一次召开全县殡改推进会,进一步落实殡改工作,要求自 201*年 6 月 1 日零点以后死亡人员,一律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在殡改实施期间,《安庆日报宿松周刊》、宿松电视台、户外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先后开辟殡葬改革系列专题报道,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强化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殡改期间共发放殡葬明白纸 30 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 1500 余条、倡议书 8000 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推动殡改的带头作用,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主动宣传殡改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六)开展专项治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一是积极开展对棺木市场的关停和棺木收缴工作。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民政、林业部门配合,完成对全县所有棺木销售点的关停工作,原有棺木加工经营户***户全部停业,取缔违法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经营户6户,销毁迷信丧葬用品126具。同时,各乡镇对现有棺木造册登记,统一处置,截止 2015 年 12 月底共处置棺木 28410 副,发放补偿金约 1***万元。

 二是建立殡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制定了《宿松县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宿松县殡改工作程序规范》,确定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手段和应急处置措施,规范了殡改各项工作流程,有效遏制了各种矛盾的产生,对于出现的几起遗体入棺事件,县、乡、村三级均坚持不懈的做好了丧属的思想工作,达到火化目的。三是建立丧葬从业规范。县道教协会制定了《关于规范散居正一派道士活动的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开展活动一次人数不得超过 5 人,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参与人员收费标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 2**元,有效减少丧户支出,切实减轻丧户负担。四是开展治丧环境综合治理。针对殡改初期我县治丧环境的乱象,县政府于去年5 月 20 日至 6 月 19 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治丧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治理期间共发放《致全县人民一封信》***万份,张贴《整治通告》500 余份,设置宣传标牌 5 块,先后曝光 6 起违规行为。整治期间共拆除灵棚2 个,纠正违规行为 120 多起,处理违规当事人 8 起,处罚违规驾驶员 6 起,查处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1 起,有力震慑了违规丧葬行为。五是建立了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持之以恒的抓下去,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将每月查处的违规事件通报到各相关部门,严加查处。整治行动开展以后我县治丧环境有了显著改观,在城区范围内燃放鞭炮、抛洒冥纸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殡改秩序明显好转。

  (七)落实惠民政策,困难群众负担减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负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县符合惠民殡葬条件的城乡居民享受遗体接运(普通殡仪车)、遗体冷藏(存放 3 天以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1 年以内)四项免费,殡改启动 1 年内的死亡人员免费提供**元以内普通骨

 灰盒一个,自行购买骨灰盒可补贴**元。一年以后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依然享受此项免费政策。两年以来,惠民工程共计支出***万元。

  (八)建好服务队伍,殡葬管理不断提升。一是充实殡管理所服务人员,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新增服务人员***人,确保了殡管所的正常运行。二是抓好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通过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殡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社会整体环境、经济、地域等因素影响,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是宣传不够深入,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攀比风、封建迷信、公墓入墓率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殡改后部分群众家庭支出不降反增,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二是少数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较大。特别是在入公墓安葬方面畏难情绪较重,认为只要火化就行,对殡改工作认识不到位。三是群众思想有所回潮。近期农村多地流传即将放弃殡葬改革,恢复土葬,严重影响殡改推进。

  (二)殡葬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我县殡管所始建于 70 年代初期,其房屋均为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经县房产部门鉴定老房全部属 D 级危房。尤其是火化车间已连续使用四十多年,屋顶横梁,因常年遭雨水浸泡和白蚁的侵蚀,已出现裂痕和空洞,常常出现垮塌,严重威胁职工及丧户的人身安全。且殡改后,每天火化量大,最高时一天火化 60 具,每天聚集在殡管所人员都是几千

 人,现有场地及设施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殡改需求。

  (三)殡葬管理执法和监管措施滞后,乱埋滥葬和殡葬制品泛滥现象难以遏制。殡改实施以来,虽然总体上完成了各项殡改任务,但部分地区乱埋滥葬情况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一些违规殡葬用品仍在制作销售,(如:大理石棺、小棺木等),这与当前集中安葬、厚养薄葬的殡改宗旨不符。我县虽然成立了殡改领导小组,但没有成立殡葬执法队伍,没有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

  (四)殡管所职工待遇不高,服务队伍难以稳定。殡改后,为解决殡管所人员紧缺,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了***名员工,工资为 4 万元/人年,扣除五险外,每人实发约 2**元/月,但殡葬行业为特殊行业,工作对象特殊,工作环境脏、乱、差,心里阴影大,且全年无休假,工作时间无规律,尤其是我县有“看日子”火化等特殊的风俗习惯,经常需要晚上 2、3 点就要接运遗体,按八项规定的要求,又不能发放加班费等补贴,造成 3 位工人辞职,留守人员积极性也不高,长此以往不利于殡改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真正把殡改工作抓牢抓实,达到节约土地、厚养薄葬的目的,殡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按照两办《关于成立宿松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明确的部门职责,各单位要认认真真地抓落实,同时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确保本单位人员不出现违反殡改规定行为;二是强化属地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

 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大宣传,强化引导,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一是切实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宣教工作,曝光不良的殡葬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二是引导群众集中安葬,提高入墓率。当前各乡镇均已建成了公益性公墓,具备入公墓集中安葬的条件,但由于群众思想观念等原因入墓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探索公墓安葬和骨灰堂、骨灰墙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梯度安葬方式,制定出“有奖有惩”的政策措施,将思想工作与行政措施有机结合,切实引导群众自愿入公墓安葬,提高入墓率。三是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安葬。按照民政部等 9 部门下发的《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骨灰抛洒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机制。保持全县火化率**%,确保无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现象。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提升我县殡葬服务能力。针对我县殡管所基础设施陈旧,房屋破旧的现状,建议在现址改扩建殡管所,将县福利院与救助站整体迁出,现有土地和房产全部划归殡管所。福利院和救助站整体划归殡管所后,殡管所整体面积扩大到 130 多亩,可有效拓展殡管所空间,充分利用现有荒地、废地,解决殡管所后续发展空间的问题。福利院和救助站现有建筑设施齐全,建筑面积约 8000 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新建殡管所,仅需新建火化车间、告别厅及辅助设施,将现有建筑直接改造为办公楼、职工值班室、职工宿舍等,充分节约建设资金。

  (四)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措施,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和服务力度。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进一步抓好殡葬队伍建设。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对

 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制作违规丧葬用品的歪风。二是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建立红白理事会。由村主要负责人牵头,以自然村落为单位,选择威信高、思想开明、公道正派、信息灵通、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人员担任成员,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政策范围内和乡镇的指导下,拿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丧事操办标准和流程,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指导丧户文明、节俭治丧,积极倡导厚养薄葬。各地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负责收集、报告信息,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殡改工作持久实施。三是适当提高职工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定,允许殡管所职工发放加班、值班补助,取得合法的报酬,以便更好地服务殡改;殡管所可根据群众的需求,开展一些特色服务来解决经费的不足。四是继续加强对道士从业人员的管理。宗教事务局要发挥道教协会的作用,采取教育引导、协会自律的方式,引导道士超度亡灵,达到既满足人民群众祭奠哀思、慎终追远的风俗习惯,又能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目的。

  (五)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等群体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细化管理和问责措施,促进党员干部带头树立丧葬文明新风。一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死亡的,一律进入公墓安葬,不请道士、乐队。二是以县人大、县政协名义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出倡议,发挥他们在殡葬改革中树文明新风、破丧葬陋习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由总工会等主管单位向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获得者发出倡议,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带头执行入公墓集中安葬政策,以模范促改革、以先进带改革,推动殡改的落实。

  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汇报

  洞头全城作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也是全省最后一个实行火葬的县区,随着

 全域景区化的加快推进,原有的殡葬方式影响着海岛的美丽景观,占去了海岛有限的土地资源。自 2008 年推行遗体火化工作以来,不断深化殡葬体制改革,创新殡葬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在温州市率先实行“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陆续建立私坟“禁新改旧”和生态殡葬补助等机制,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殡葬方式都得到极大改变,连续多年保持全县私坟零新建,率全市之先超额完成私坟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边”区域“无私坟”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前期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推动及人大、政协的支持下,我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上了重要工作日程。2014 年 8 月,林琼书记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最终确定北岙街道(尾坑)地块作为拟建点。拟建点确定以来,我们一方面积极对接规划、土地、林业、风电等部门,对拟建地块碰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协商和调整,并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地块进行用地规划研究及控规图则,形成了方案用地界线及建设条件对比研究。另一方面,根据县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体现公建项目的民主和透明,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启动了重大决策程序。年初委托第三方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单独论证,并对选址周边的村民进行实地走访。3 月 4 日,组织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两委和村民代表赴瑞安市殡仪服务中心实地考察,让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对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及其带来的附属效益形成更加直观的了解,为下一步政策处理打下相应基础。于 3 月 10 日组织了座谈交流会,分别向我县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和热心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通报介绍了殡仪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用地界线及建设条件对比研究等情况,并向各界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于此同时,入户、电话、问卷等形式的随机抽样调查和网上调查工作均已逐步开展,截止目前,已回收有效问卷 210 份。北岙街道也已根据工作安排启动了前期政策处理工作。3 月 26 日,林琼书记召开相关部门

 参加的协调会议落实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以模拟审批的形式倒排时间,考绩办以督考的形式督促项目推进,如果土规能通过的话,预计年底可开工建设。同时,针对会上提出的民爆仓库安全距离问题,我们及时研究、调整,现已完成对县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所影响的红线调整,并将红线图移交北岙街道进行前期政策处理。

  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整体推进情况按预期进行。我们将继续对接设计部门,就下一步的可研、设计图等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对接交通部门,推进项目道路变更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届时,待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完成后,相关资料将一并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争取 2015 年下半年完成建设前期相关工作,2015 年底开工建设,尽快地改变我县无殡仪服务项目的落后面貌。

  二、全面落实大门镇遗体火化前期筹备工作

  一是落实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及时组建大门镇殡葬服务管理机构,成立了洞头县大门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门镇民政执法中队),落实大门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门镇民政执法中队)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编制数3个,并在2015年初我县第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经人事部门同意核增了大门镇人民政府民政协管员(含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 3 名,用于实施和推行大门镇殡葬改革工作。

  二是达成异地遗体火化合作协议。在多次实地勘察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运输距离、风俗文化和丧葬习俗等因素,将大门镇异地遗体火化点确定为乐清市殡仪馆。经过与乐清市政府的积极磋商,与乐清市民政局达成了异地火化合作协议,同意我县以捐赠的方式提供一台火化炉在乐清市殡仪馆,优先供大门镇死亡人员使用。火化炉专供大门镇优先使用,有利于丧户快捷获得遗体火化服务,方便丧户办理相关事务。目前,我县已与乐清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具体的费用及合作时间等相关细节均已敲定。

 三是启动基础配套设施采购及建设。2015 年 1 月,我局协同大门镇人民政府先后赴上海、常州等地,购置殡仪服务用车和火化炉。目前,已与设备供应商确定了殡仪服务用车的车辆型号和火化炉型号。设备到位后,殡仪服务用车将归属大门镇人民政府,专项用于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火化炉将以捐赠的形式提供给乐清市殡仪馆,供大门镇优先使用。同时,大门镇人民政府开始殡仪用车停放点及车库的建造工作。将殡仪服务用车停放点设置在大荆村一地块,占地面积 60.59平方米,建设费用由县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到位***万元。目前,殡仪服务用车车库已基本建成,可停放 3 辆殡仪车和执法车辆。

  鉴于大门镇遗体火化实施时间定为大门大桥通车日,我们建议将大门镇遗体火化的宣传工作先于通车日一个半月启动。届时,将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愿景,采取媒体宣传和现场实施的方式,从民生、政治的角度分别对实行殡葬改革遗体火化工作的内容意义进行宣传。

  三、突出抓好殡葬改革考核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殡葬管理考核制度。我县于 2012 年出台《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就殡仪活动管理问题提出了“八不准”规定。该规定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丧葬、丧事扰民行为,但近年来,殡仪活动“八不准”出现违规返潮现象。针对回潮现象,去年,我局联合考绩办调整加重了殡仪活动考核分值,采取每月明查暗访两次,每双月进行一次排名公示,有效控制各街道(乡镇)日渐严重的殡仪活动“八不准”违规返潮现象。

  二是健全殡葬管理执法机制。自 2013 年强力推进私坟“禁新改旧”工作以来,累计投入资金 1100 余万元,共整治 1719 座私坟,其中迁移 1312 座,生态化改造407 座,基本实现“四边”区域无坟化,在市对县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今年,我局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宣传力

 度。并利用清明节前后大量外出人员返乡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从源头上控制私坟翻新现象,截止2015年4月底,在私坟“禁新改旧”整治工作中:现场制止私坟翻新1起;整治私坟 6 座,在市对县“禁新”和“四边三化”考核中均名列全市第一,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宣传殡葬改革新理念。开展“绿色殡葬”常态化宣传,深化推行殡仪活动“八不准”规定,引导公众转变殡葬习俗。自推行遗体火化工作以来,累计发放殡改手册**.*万份、倡议书 6 万份,张贴通告 3500 份,悬挂横直幅 260 条,出动宣传车辆 300 多次,举办社区殡改培训班 3 期,举办大型广场咨询等宣传活动 5次,参加达 2000 余人。

  四、科学规划公墓管理布局

  按照三年完成公益性公墓园林化改造的总体规划安排和全县绿化建设的任务,去年共划拨***万元专项资金,对五岛公路、环岛公路、居民集中住宅区两侧视线范围内的第一批 17 座公益性公墓进行绿化补植和生态园林化改造,有效扭转公墓脏、乱、差的现象。今年再次安排***万元对 13 座公益性公墓进行绿化改造。经过现场查勘、方案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等程序,第二批公墓生态化改造工作已完成全部改造工程,目前正进行绿化种植,预计五月份将完成全部的绿化改造工作。同时,启动全县生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洞头县公墓布点规划(2013-2020)》,提高公益性公墓布局的科学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利用有利时机,运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介和信息平台,加强

 殡葬改革政策和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大门镇遗体火化等工作的宣传,弘扬先进的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从深层次上认识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等殡葬改革深化项目对于促进项目所在地乃至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大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和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既是破解我县殡葬改革阻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又是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落实难度大的综合工程。因此,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完成时限,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避免和克服部门间协调困难使项目停留、滞后。

  (三)强化管理,进一步遏制殡仪活动丧事扰民的现象。继续联合考绩办以每月督查的形式针对街道(乡镇)殡仪活动违规现象进行及时的通报,加大巡查、处罚力度严禁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等行为,同时加快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尽快改变我县无殡仪服务项目的落后面貌及殡仪活动丧事扰民现象。

  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近年来**县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殡葬工作方针、政策,创新工作思路,真抓实干,以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三步走”战略为总抓手,着力推动殡葬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县殡葬改革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2009 年以来,**县结合自身实际,找准突破口,创造性地提出了全县殡葬改

 革工作“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提高和巩固火化率;第二步,依法取缔棺木生产经营使用;第三步,建设村级(社区)劳动人民纪念堂,克服乱埋乱葬现象。

  (一)抓火化,打赢殡葬管理翻身仗。1、突出舆论宣传,形成浓厚社会氛围。县政府迅速成立了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符合县情的殡葬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0 连续两年,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工商、规划、土管、卫生、环保等部门及各乡镇组成宣传队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殡改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辆、播放录音磁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利用当地新闻媒体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连续性的宣传报道

  殡改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2、突出殡改执法,坚决查处违法土葬。县民政局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殡改执法队伍,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进村入户,对基层干部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法律教育工作,对违法土葬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达到了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执法效果。为规范遗体运输行为,县民政局与公安、卫生、交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法取缔非法遗体运输行为,维护了全县运尸市场的规范、有序。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09 年底,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打了一场翻身仗,火化率由原来的不足**%一举提高到了**%以上,荣获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0 年以来,全县火化率一直稳定在**%。

  (二)抓棺木取缔,彻底打掉土葬回潮的直接“诱因”。2011 年初,县民政局专门成立了殡葬管理办公室,配备3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和1部专用车辆,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抓难抓实,一抓到底。工作人员依据县殡仪馆提供的当日火化信息,及时赶赴有关乡村,监督指导丧事新办简办,杜绝棺木使用。同时,积极探索,制定出一整套民政行政执法程序,制作了一系列执法文书,并以此为依据,对全县所有非法棺木生产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清理,对发现的棺木

 现场销毁,对非法棺木生产经营业户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且顽固不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部分业户,按照法律程序,提请县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2012 年初,召开了全县民政行政执法非诉案件联动集中执行大会,对拒不履行义务当事人当场采取拘留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棺木生产经营行为得到禁止,仅此一项每年为基层群众节约丧葬费用 500 余万元。

  (三)抓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村级(社区)劳动人民纪念堂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骨灰乱埋乱葬和挤占耕地问题,在全县火化率稳定在**%,棺木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丧葬用品和运尸市场得到规范,全县殡改工作前两步已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县民政局实施了第三步工作战略,在全县推进村级(社区)劳动人民纪念堂建设。2011 年 8 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殡葬改革鼓励兴建村级(社区)劳动人民纪念堂的意见》(阳办发[2011]9 号),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对全县劳动人民纪念堂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工作要求,2012、2013 连续两年,村级劳动人民纪念堂建设工作被写进了县政府工作报告,真正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目前,信城办事处覆盖***个村,水落坡小刘村,商店镇燕店、北街、中街、南街村等纪念堂已投入使用;河流镇覆盖***个村的劳动人民纪念堂已完成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其他乡镇(办)正在积极谋划,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规划,筹备建设劳动人民纪念堂。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制度是工作规范运作的保障。服务质量则是促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的“催化剂”和“润滑剂”。为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殡仪服务制度建设,并始终把为丧属提供优质服务放在工作的首位,实行了“一日化服务行

 为规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十不准”》,建立了学习制度,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事制、服务承诺制,并将各种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要求全体职工文明用语,对设备每天检修并做好消毒处理,始终将为丧主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作为树立殡葬新风的重点来抓,通过规范周到的殡仪服务,抚慰当事人的心灵伤痛,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擦亮殡仪馆这扇为民服务的民政窗口。

  结合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升殡仪服务水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进行全面公开。在馆内显著位置设置了服务监督栏,将所有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进行公开,设置了局长公开电话、意见箱;在营业室内设有殡仪服务指南、职工职责以及服务承诺,设置了服务热线,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服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殡葬服务完全区分,并实行“自愿、自选、签单式服务”,由群众自愿选择签单,确保各种费用价格合理,减轻基层群众丧葬负担。

  三、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出台惠民殡葬政策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减轻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负担,根据上级实行惠民殡葬救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殡葬惠民救助政策的通知》(阳政办发[2011]50 号),规定对具有**县常住户口且生前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实行惠民殡葬救助政策,减免其在县殡仪馆产生的遗体接运、消毒、火化、骨灰盒及骨灰寄存等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仅 2013 年第一季度,全县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名,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用 72**元。此举对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殡葬改革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丧事简办**然成风,丧葬方式悄然转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全县殡葬改革呈现出强劲、健康的发展势头。今后,**县将继续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推动全县殡葬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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