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补”之后看农业_调研报告完整篇
发布时间:2020-07-20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 两补” 之后看农业_ 调研报告
“两补”之后看农业
——关于**县推行“两补一免”后农业农村
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及应对措施的调查与思考
县委调研组
2005 年 2 月
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两补一免”政策的出台,极大激发了**县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也对农村生产关系带来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产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需予以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
一、“两补一免”带来的新变化
自 2004 年 4 月份实施“两补一免”政策以来,**县兑现粮食直补 536 万元,良种补贴 82 万元,免除农业税及附加 1094 万元,累计惠及农民 1712 万元,户均受益 630 元,人均受益 169 元。随着“含金带银”政策实实在在地走进农家,农业农村呈现出 3 个明显变化。
1、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两补一免”政策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耕地预期收益提高,“要田种”成为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的突出表现。通过落实“两补一免”,粮食面积增加,新统计黑地面积 31 万亩,全县耕地总量达到 73.2 万亩,其中落实粮食种植面积 58.7 万亩,比上年增加 16.2 万亩。农业投入增大,农业贷款由上年的 9500万元增至 1.39 亿元,农业总投入 2.22 亿元,比上年增长 85%。科技投入增强,全县新投入喷灌设施 2480 台套,新建堆积式烤房 690 座;农户新购进中型拖拉机 481 台,较上年增长 168 台,增幅达34%。土地转包增值,农村土地转包价格每亩涨至100~200元,其中圆葱、袋栽木耳生产用地每亩转包价高达 400~800 元,同比增长 100~200%。
2、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央一号文件及我省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促农增收等重大政策相继
出台,促进黑木耳、烤烟、果菜、特色养殖 4 大特色主导产业加速发育,全县袋栽木耳总量突破 2.4 亿袋,落实烤烟 3.72 万亩,果菜 18 万亩,特色养殖存栏新增 2.7 万只(头),其中新增肉牛4000 多头、绒山羊 2000 只、鹿 500 头、貂 1.6 万只,投放名特优鱼苗 100 万尾。4 大主导产业保有量较上年分别增长 100%、16%、71%、37%,全年完成产值 5.9 亿元,实现纯收入 3.6 亿元,农民人均收入 3043 元,占农村人均纯收入三分之二以上。
3、农村干群矛盾得到极大缓解。“两补一免”政策的落实,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负担沉重问题,也减轻了村干部的工作压力,使他们从传统“催税催款”的工作模式中解脱出来,由“收钱”变为“发钱”,职能也开始由“管事型”向“服务型”转变,原来触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大大减少,干部群众矛盾进一步缓解,关系也由此极大改善,为镇村机构、人员精简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两补一免”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
“两补一免”政策实施后,使农村原有一些积累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同时也衍生了许多新的问题,集中表现为“3 难”。
1、人地矛盾成因多,维护农村稳定难。“两补一免”是一次利益的再调整、再分配,是事关今后农村稳定发展的核心问题。政策实施后,人地矛盾凸显。一是机动地超标引发的矛盾。全县 102 个村中有 88 个村留有机动地,占总村数 86.2%;14 个村没有机动地,占总村数的 13.8%;机动地面积 3.31 万亩,占纳税面积 50.2 万亩的 6.6%,总体超限额 1.6%。二是无地农民回村要地引发的矛盾。有的农民外出打工或举家搬迁外地(户口没迁)居住,现返回要地;新增人口和因死亡、出嫁收回土地,现又要地;当时只种小开荒,退耕还林后无地耕种的农户要地;较为突出的是老黑山镇上碱村汤龙君有“两荒”耕地 19 亩,二轮土地承包时放弃帐内地承包权,现在“两荒”地退耕,因没地种而到村里
要地;由于经营费用较高,将承包地交给村集体,放弃经营没有形成书面协议的农户,迫切要求得到土地。三是林农矛盾。由于各村与绥阳林业局和县国营林场施业区界限不清、权属不清、划界标识不清造成林农土地矛盾。如绥阳镇在两荒划界时,农户多年耕种的课税面积内的土地划入森工林场事业区内,农民不但享受不到国家优惠政策,还要向森工林场缴纳承包费,增加了农民负担,有的耕地还被森工林场退耕还林,农民无法耕种。四是二轮土地承包时遗留问题。主要有因逃避债务、躲避计划生育而未回村参加土地承包的农户,现在回村要地;因欠村集体提统费、农业税费,被村委会全部或部分收回,以地抵债的户,包括当时自愿以地抵债户,现又要地;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无书面合同,流转双方的权属义务不清,流转期限不明,要求调整流转合同;少数村干部暗箱操作,利用职权多占承包地或偏亲向友多给地少签合同。2004 年 1—10 月份,全县协调处理因“两补一免”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 123 起,接待上访案件 108 批(次)、184 人。另外,二轮土地承包时,全县 151 个村中大调整的 68 个村,小调整的 60 个村,顺延的 23 个村,分别占 45%、39.7%和 15.3%,出现了大调问题少、小调问题多、不调“闹开锅”的现象。
2、“一事一议”阻力大,公益事业发展难。免征农业税后,村级经费将纳入财政支出,而目前县镇财力无法满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去掉村干部开支、报刊征订等费用,转移支付又所剩无几,基础建设只能通过“一事一议”解决。由于农民对公益事业建设认识不够,加之集体意识淡泊、小农思想作祟,很难达成共识,农村道路和桥涵整修维护、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一是有事难议。村民代表参政热情高,但由于文化素质和思想觉悟参差不齐,难以正确、充分表达
村民意愿,思想很难统一起来。甚至有的村民代表会前不征求村民意见,事后不向村民宣传,监督作用大,参政作用小。夹信子村水田年年遭受水灾危胁,但由于受灾农户占少数,村民议事会上投赞成票的太少,治水
“ 两补” 之后看农业_ 调研报告 减灾工程只好作罢;这个村一年只议成收取水田管护费、维护村内主街道两件事,原因是均涉及全村村民利益。二是议而不决。“两工”取消,尤其是“一免两补”实施,村支部、村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削弱了“统”的功能,无了出钱出工的抓手,使一些农民讲权利不讲义务、讲索取不讲奉献、讲个人利益不讲集体利益的小农意识逐渐显露,尽管省政府出台对“一事一议”出资补贴一半的优惠政策,但农民积极性依然不高,只要涉及切身利益就一概免谈。三是决而难行。受村民思想觉悟低、集体经济弱等因素影响,村民代表决策的事项难以实施。老黑山镇下碱村通过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形成了修护河坝的决议,在执行中村民要求必须支付每天 30 元的报酬,因村里无钱支付,只好不了了之。
3、债务化解途径少,镇村工作运转难。据统计,截止 2003 年末,全县农村债权总额 2150 万元,债务总额 5890 万元,其中外部负债4634 万元,内部负债 583 万元,村均负债 57.7 万元,户均负债2125 元,人均负债 583 元。债务形成主要原因,一是村办企业
亏损,占 50%,老黑山镇上碱村开煤矿连续开凿 3 个井口,因勘探失误未出煤,造成集体负债 130 万元;二是搞边贸欠债,占20%,三岔口镇泡子沿村在开办边贸公司中负债 140 万元,多年无法翻身;三是公益事业建设无钱投入,占 15%,1997 年全县“三建一修”开支 2100 余万元,绝大多数村屯是在负债情况下完成的;四是农田水利建设等负债,占 15%,村集体为完成任务拿出大量资金进行补贴造成债务沉重。从 2000 年开始,全县采取多种途径,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已累计化解 769 万元。但就目前看,负债村能想到的办法已基本全用,能顶债的集体林、机动地等资源、资产基本没有了,化解债务的余地越来越小,村级不良债务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三、应对措施及建议
“两补一免”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必然反映,必须以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以落实一号文件精神为核心,树立长效机制,采取综合措施,谨慎稳妥化解。
1、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保障农业经济发展。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财政管理体制、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三项改革”。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坚决克服等靠、观望思想,把“三项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迅速形成县委统筹抓、镇党委具体抓、推进小组督促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二是加快推进,稳步实施。“无情改革、有情操作”,坚持宣传铺路,通过下发文件、开会学习,让政策入脑入心,使每名乡镇干部做到心中有数、正视现实;教育先行,了解动向,掌握动态,做好部分退长当员乡镇领导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克服失落感、无谓感等消极情绪,振奋精神、积极面对,确保下一步干部竞岗分流不受影响;注重工作有序,确保改革期间有
人管事、有人干事,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阳光操作,在组织人员定岗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用人,实施全过程阳光操作,抓好对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优惠政策的兑现,力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统筹兼顾,协力并进。做到“四个结合”,把“三项改革”工作与完成全年经济指标相结合,通过人、财、事权的进一步统一,保证财政收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与减轻农民负担相结合,切实化解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推进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积极化解不良债务;与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相结合,提高乡镇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工作效率,力争改出一个优化班子、精干队伍和高效政府。
2、切实解决人地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疏理、化解人地矛盾。一是完善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工作机构。成立“**县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委,抽调法规办、经管站政策熟悉、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为成员。各镇分别成立处理土地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农业主管领导具体抓、包村干部分片抓,并实行领导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的“三包一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组建仲裁机构,建立三级管理新机制。着眼有效化解土地矛盾纠纷,建立长期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协作和应急机制。成立县、镇农村土地问题仲裁委员会,启动农村土地“两级仲裁、三级管理”机制,依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加强县、镇两极仲裁员培训,使其更好地把握处理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各项法律、法规。强化县经管总站、镇经管服务中心、村土地管理小组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三级管理,努力化解矛盾,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三是把握原则,坚持按政策依法处理。坚决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及《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各项规定。根据《黑龙江省信访条例》和《**县农村土地矛盾纠纷信访工作流程》,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推行《处理决定书》制度,即县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工作小组在受理上访土地矛盾纠纷案件时,必须让上访人出具镇级《处理决定书》,并在 30 日内提出复查意见,给信访人出具《复查意见书》。如无镇级出具的《处理决定书》,原则上应退回所在镇重新处理。四是严格做到“三个坚持”。既,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无论二轮土地承包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对已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大的调整,绝不允许打乱重分。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意愿,以民主公开方式解决问题,在处理没有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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