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治自由主义
发布时间:2020-10-26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浅谈政治自由主义
论文导读:自由主义是西方的主要思想流派之一。关键问题是如何在这些价值中寻求一个交集,使每个人都可以接受,并且在此基础上通往自由之路,这便是重叠共识。关键词:自由主义,民主平等,重叠共识
正文:
自由主义是西方的主要思想流派之一。自资产阶级革命时起的几百年间,它始终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主流政治思想。“自由主义”(Liberalism)一词是 1879 年开始出现于英语词汇中的。在 19 世纪初首先在西班牙被作为自由党的名称使用,该党要求自由,维护正义,提倡立宪政府。它在议会中的代表持温和、折中的政治态度,界于右的保守主义和“左”的激进主义之间。此后,“自由主义”开始在欧洲、北美广泛流行开来,成为一种资产阶级思想派别的代名词,并逐渐发展为西方主要的政治思潮。。
作为一种政治思想,自由主义强调维护以理性为基础的个人自由,强调维护个性发展。论文大全。自由主义主张,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应以维护个人自由为目的,反对把任何形式的强制强施于个人,无论其形式是国家的、教会的还是社会习俗的、舆论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自由主义就是寻求民主与平等,它所追求的是一种“权宜之计”,即以一种宽容的途径从根本上使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论文大全。
一、自由与民主
民主概念源于古希腊,而古希腊乃是城邦林立,城邦小国寡民,人口较为集中,因此,当时的民主制度是由全体公民(不包括幼童、妇女与奴隶)直接参与政治决策,亦即是一种“直接民主”,从这个观点视之,则间接民主或代议民主只能算是宪政共和而非民主。事实上,在任何政治集会中,权威的委任是无法避免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是否委任,而在于权威的委任是否在委任者的控制之中。
哈耶克在谈论民主与自由时认为民主并不等于自由,民主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比较可欲的政府形式,民主的政府形式之所以可欲,因其为人类历史所出现过之比较能保障自由的政治制度。哈耶克认为自由主义与民主虽然兼容,但并不相同,前者关心的是政府权力的界限,后者关心的是谁掌握政权,如果我们以其反对概念来看,二者的分别将更加明显:自由主义的反对概念是极权主义,而民主的反对概念是专制主义。因此就结果上说,至少在理论上可能出现一个极权的民主政府与一个根据自由原则运作的专制政府。
依本人浅见,自由关注的是政府功能问题,即无论是多数人统治亦或少数人统治,统治者除了维护自由所需者之外,应尽可能的限制其权力的扩张,因为每一项国家行动范围的扩大,皆是以限制个人的自由为代价的。而民主是以多数选举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那么按照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来讲,此原则显然是矛盾的,因为多数人的自由必定建立在以剥夺少数人的自由为代价的基础上,即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人自由,从而倒向了以边沁为代表的“保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自由观。
二、自由与平等 平等概念与自由概念一样,乃是近代以来人类追求的强势价值,而其理论根据皆在于“天赋人权说”:即认为人类生而自由平等。西方这个主张人类平等的传统,主要是从道德的或宗教的观点,认为人类在道德上、人格上平等,而不是从实然的观点,主张人类世界中实际的平等。在近代政治思想家“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命题中,实际上是把平等视为自由的基础。就洛克而言,他认为就作为一个人的地位与权限而言,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这是毫无疑问的自明之理,既然人生而都是平等的,自然没有人有权利可以强制其余的人,既然人人都不受他人的强制,则就人际关系而言,其应为“自由”似乎是逻辑的结论了。卢梭同样认为自由之实现乃是以平等为条件的,依照卢梭的看法,不平等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不平等,包括年龄、健康状况、体力、心智等;另一种是道德的或政治的不平等,乃是由于传统、习俗、财富、名誉、权力、地位而来。论文大全。他认为后者属于人为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使人类失去自由,基于此一理由,欲使人类获得自由,必须先追求平等。
生物学家威廉斯认为“差异性乃是生物学的支柱,生物学讨论每一个别的人一组独一无二的属性,而唯其独特性,人类乃有尊严可言。………就人性的发展结果而言,新生儿可能成为空前的伟大人物。每一个例子皆显示其将发展成为显著独特的个体,如果忽视这种人与人之间差异性的重要,则自由与个人价值亦就无从显示其重要性。”民主社会对平等的追求是热烈的、不满足的,如果他们在自由之中寻求平等不
能得到满足,他们将愿意在奴役之中寻求平等,这种对平等几近狂热的追求,是否会逐渐侵蚀自由社会的基础确实值得现代人反省深思。
三、通往自由之路——重叠共识 对民主与平等的诉求都有可能导致极权,那么如何才能确保政治自由的实现,使人们能够真正得到自由又不失自由之原则?一个由自由而平等的公民所组成的稳定而公正的社会之长治久安如何成为可能? 哈耶克对自由概念的界定,乃是将其与外在强制对立起来,而界定为“独立于别人专断的意志之外”。所谓不受外在的强制是指不受别人专断的意志之强制,而不是否定一切的外在限制。“权宜之计”表达了这样一种信念,即人类可以以许多种生活形式茁壮成长。在这些生活形式之中,有一些价值是无法比较的。当这样的生活方式相互对立时,它们中没有一个是最好的。而自由主义宽容是就最佳生活方式达成理性共识的理想,它也是一种信念,即人类可以以多种生活方式繁衍生息。
价值冲突并不必然表达出有关何者为善的任何不确定性,无论是实践上的还是知识的,就算是最鲜明的价值冲突,它们也排除了任何此类不确定性,它们是善自身之内的冲突,可以并存。关键问题是如何在这些价值中寻求一个交集,使每个人都可以接受,并且在此基础上通往自由之路,这便是重叠共识。只有在这个理性共识上,人们才可能认为自己是自由的,是不受外界强制的。
重叠共识是公民参与和支持民主政体的意志基础,也是确保民主政体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理念基础。他进一步指出这个使社会获得稳
定性和统一性的重叠共识便是公平的正义,当公民们共享一种合乎理性的政治的正义观念时,他们便有了一个基础,在此基础上,他们就可以对根本政治问题进行公开讨论,并理性地对之做出决定。我认为重叠共识是获得自由的一种途径,但是此重叠共识的内容却不是固定的,它是在历史中逐渐发展变化的,古代的人们所拥有的重叠共识与现代的是不同的,同理未来的重叠共识也会随着人们价值观的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趋势,但可以确定的是只有以重叠共识为基础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综上,政治自由不是民主与平等,自由是目的,但是自由只有在个人认为没有被外在强制的基础上才能认为是自由的,因此就需要在多元价值并存的社会中形成一种公共理性,使社会中的个人在这个重叠共识的指导下,更加和谐统一,个人更加自由。
参考文献:[1]罗尔斯 《政治自由主义》译林出版社 2000 年版[2]约翰·格雷《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2 年[3] 约翰·罗尔斯 《作为公平的正义》 上海三联书店 2002 年[4]何信全《哈耶克自由理论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5]吴春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 年[6]袁久红《罗尔斯的自由平等主义正义论》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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