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材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分包队材料管理规定
为规范分包队材料进场、使用和退场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 1 、 材料的进场
a)材料(包括工机具)的进场必须在门卫登记,然后材料室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
b)对于用到工程主体的材料,必须有技术专业负责人和材料室共同审核确定生产厂家后方可进场,否则在结算时不予确认。
c)每次进场材料必须向专业负责人提供材质单和合格证。
2 2 、 材料的使用
a)经审核后的材料方可使用,凡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的该批材料费用不予确认,并进行该批材料价款等倍罚款。
b)凡未在材料室登记而被总包方发现使用总包的材料,罚款该材料费的 2-10 倍。
3 3 、 材料的退场
a)材料(包括工机具)退场时,凭进场登记时的数量规格退场,凡未登记的不准退场。
b)退场材料必须报清单,但不准虚报假报,不许擅自更换工机具,否则发现后按原价的 2-4 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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