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气安全规定8不准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车辆加气安全规定 (八不准)

 一、 车辆加气时未熄火,不予加气。

 二、 私自改装天然气装置的车辆,不予加气。

 三、 关闭电器设备以及平制动未拉紧的车辆,不予加气。

 四、 加气装置有漏气的车辆,不予加气。

 五、 车载钢瓶的检验期超过有效期的车辆,不予加气。

 六、 装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予加气。

 七、 高、低压电线接头,防火罩缺失、松动的车辆,不予加气。

 八、 驾驶员及乘客未下车的不予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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