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和钥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08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文件名 第 5.9 章—锁和钥匙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BB–C-TPAT–01 文件版次 0 版本 A 页码 1 / 2 第 5.9 章
锁和钥匙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锁和钥匙得到合理管理,钥匙的发放、归还有记录可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锁和钥匙管理。
3.职责:
3.1 行政文员:制定《钥匙清单》(注明有无备用钥匙,若有的话多少把),负责本公司的大门钥匙和各车间的保管和使用。
3.2 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各钥匙的管理情况,对公司总钥匙统一管理。
4.作业内容:
4.1 钥匙发放:全厂的钥匙均由行政部管理发放,各部门需要领用时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上交行政人事部批准,由行政主管安排行政文员将钥匙分发给申请人,并将记录填写在《钥匙领用更换回收登记表》上,每次更换锁需填写《换锁登记表》且保存。
4.2 门窗锁和钥匙的管理:
4.2.1 所有的门窗钥匙行政文员负责统一保管、发放,相关授权人员每个星期一对钥匙进行领取并填写在《钥匙领用更换回收登记表》上,并在每个星期工作结束日回收清点。
4.2.1.1所有的门窗都要按照C-TPAT相关规定上锁;员工不得随意复制钥匙,如果钥匙丢失,必须马上向行政人事部备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后方可复制钥匙。员工每人只能拥有自己的钥匙,不得将钥匙随意转借其它员工。
4.2.1.2 门窗的锁有损坏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行政人事部反映,并填写《基础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装锁及更换钥匙。
4.2.1.3 破损的钥匙员工要上缴到行政人事部,员工不得私自毁废。
4.2.1.4 员工离厂前必须上缴所有保管的钥匙。
4.3 仓库、工厂大门锁、钥匙的管理:
4.3.1 仓库、车间锁、钥匙由行政文员统一管理。相关授权人员每个星期一对钥匙进行领取并填写在《钥匙领用更换回收登记表》上,并在每个星
文件名 第 5.9 章—锁和钥匙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BB–C-TPAT–01 文件版次 0 版本 A 页码 2 / 2 期工作结束日回收清点。
4.3.2 如果每个星期工作结束后出现没有归还钥匙的情况时,安全主任应开出《异常事件调查汇报表》,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剥夺其使用钥匙
权力、更换锁具等); 4.3.3 下班时仓库、车间大门必须锁闭,不得将人员滞留于车间、仓库内。
4.3.4 如持有锁匙者无正当原因自离或从事恐怖活动等,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向行政部汇报,由行政部安排换锁。
4.3.5 如持有钥匙的人员发生了部门之间的岗位调动,则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原有重点管控的钥匙,并开出维修单,要求相关人员更换锁具。同时持有此位置钥匙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原有钥匙并发放新钥匙。
4.4 钥匙使用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4.4.1 不得随意复制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则一旦出现财产丢失,则追究其连带赔偿责任,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若确实有需要用到备用钥匙人员则需填写《备用钥匙的分发记录》,说明用途方可借用。
4.4.2 离职时,当事人应持《员工离职交接单》将钥匙交回行政部,由行政文员确认无误并签名后方可办理相应离厂放行手续,若应交接手续出现混乱,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者,一切后果将由相关负责人承担。
4.4.3 钥匙遗失或损坏时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主任报告,并由相关部门 提出更换申请并填写《基础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 事部安排装锁及更换钥匙。
4.4.4 各部门如有钥匙复制、更换钥匙、锁头的需求,需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主任批准同意后,行政部安排执行。
5.支援档 无 6.相关记录:
《钥匙清单》C-T5.9R1
《钥匙领用更换回收登记表》C-T5.9R2 《换锁登记表》C-T5.9R3
《备用钥匙的分发记录》C-T5.9R4
《异常事件调查汇报表》C-T5.9R5
《基础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C-T5.9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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