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培训讲稿

发布时间:2020-09-08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扫黑除恶培训讲稿

 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

  感谢镇委、镇政府给我提供这么一个好的平台和机会。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讲到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下面我从以下六个方面共同学习来了解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

 第一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及重大意义

 1 1 、总体要求: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 2 、重大意义: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

 实现伟大梦想。

 第二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1 1 、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的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的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治理,日常监管、动态管理、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2 2 、时间安排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 2018 年 1 月到 2020 年底,为期三年。

 2018 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抓宣传、启动;开展党、政专题研究,镇村进行宣传发动;上级经常暗访)

 2019 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抓打击惩处)

 2020 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抓长效机制)

 第三方面:“恶势力”的司法认定

 1、“恶势力”的定义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

 见》第 14 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2 2 、“恶势力”的基本特征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 3 、“恶势力”通常具有三个特征

  ①、组织特征:一般为 3 人或 3 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②、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③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

 的影响。总的来说,“恶势力”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组织性质的“雏形”性。

 ④、恶势力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 一般很多插手建筑工程、市场营销等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强迫交易、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替人催款讨债等插手经济纠纷行为;2、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套路贷”等诈骗行为;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公众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搅得城乡不得安宁等行为;4 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等破坏社会秩序行为;5、地下出警队、充当色情赌博场所打手、包揽诉讼替人摆平事端等破坏社会秩序行为;6、肆无忌惮的进行抢劫、绑架、强奸、侮辱妇女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方面: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 2 12 种“黑恶势力”是什么?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赢这场攻坚战,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应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以下 12 类:

 重点打击 1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比如有的上访户,认为长期以来问题得不到解决,于是正好遇到了一个跟你“同病相怜”的人,要拉你入伙抱团取暖,煽动包括你在内的一群人上街游行示威、喊口号、拉条

 幅、围堵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你认为人多力量大,这样就可以解决你的问题所以你也乐此不疲,谁知道这是被一伙搞政治阴谋的的黑恶势力团伙所利用了,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重点打击 2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比如在座的当村总支书记都可能有一些“铁哥们”、“把兄弟”,你在村里可能一手遮天、说一不二,是个名副其实的“村霸,那些铁哥们感觉跟着你很威风,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让当上村干部,之后你们搞垄断村里各种资源,啃食村民利益,霸占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产攫取利益,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这是此次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对象。

 重点打击 3 3 :什么是“村霸”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重点打击 4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有些人在拆迁公司打工,在拆迁中遇到“钉子户”是在所难免的,如果冲着老板厉害,黑白通吃,手下也是蛮横跋扈的地痞无赖,如果跟着他们对“钉子户”威胁恐吓、掐电断水、破坏滋扰、砸玻璃喷油漆,还暴力拆迁,这将是典型的涉黑案例。

 重点打击 击 5 5 :房地产开发装修中经常遇到“沙霸”,什么是沙霸呢?“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区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出售砂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说的“沙霸”不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

 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重点打击 6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如某个哥们给你提供了一个好差事,不用卖苦力,不用动脑筋,在哥们控制买断的菜市场、夜市、早市,向小摊小贩收取管理费,实际上就是“保护费”,欺行霸市、嚣张跋扈,遇到不服管理的、或不交钱、少交钱的,就骂骂咧咧,闹僵了就掀摊子,甚至拳脚相加,小摊贩们寄人篱下,也只能敢怒不敢言,那么这就是“市霸。” 重点打击 7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会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在一些“会所”、“洗浴中心”、“KTV”等场所上班,表面上是个服务员,虽不体面但也算一份正经的工作,然而,老板厉害,黑白通吃,胆子也大,表面上合法经营,但内藏“黄赌毒”,甚至干着逼良为娼的勾当,虽你人不恶,但对老板的话严听计从,这样也将是犯罪的帮凶。

 重点打击 8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如果在“小贷”公司上班,其实也就是放高利贷的,当别人借了钱还不上,如果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犯法”通过恐吓、堵门、殴打、拘禁、侮辱等帮忙讨债,那么这也将涉黑。

 重点打击 9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如医院发生的非正常死亡,组织医闹,这也将是打击的对象。

 重点打击 10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的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现在社会上有些人“嫉恶如仇”,所谓

 “愤青”,整天对社会不满,对政府失望,觉得世界太黑暗,却没有什么发泄渠道,如果遇到什么“高人”,“民间正义人士”编造一些虚假灾情、警情和恐怖信息,甚至是抹黑党和政府的视频、言论等,通过各种微信等网络渠道传播。这很可能被境外的反华势力利用。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重点打击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如新疆的叛乱分子和东突分子。

 重点打击最后一种就是“保护伞”,我们要坚决深挖,毁伞拍蝇。“保护伞”涉及以下公职人员:①、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④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⑥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我们有些干部认为自己在基层,小公务员,“保护伞”听起来高大上,跟自己挂不上边,其实“保护伞”不分层级,只要拿了人家

 好处,不用什么称兄道弟,对一些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那么这就是地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第五个方面:从“打”黑除恶到 “扫”黑除恶一字之差 ,有何深意?

 1 1 、黑恶势力更隐蔽,扫黑除恶绝不手软,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黑恶势力近年来得到遏制,但是还大量存在,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我们似乎看不到意识不到,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

 ①“软暴力”、非暴力手段胁迫——为了规避打击, 黑恶势力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暴力化特征弱化,多使用“软暴力”和非暴力,采取“能吓不骂、 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用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逃避打击。

 ②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更强——黑恶势力大多以“公 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转型” “漂白” 的黑恶势力,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 打手马仔“市场化”。

 ③渗透的重点领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还有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 然后进行“软暴力”催债等,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烕胁。

 如“校园贷”等,有的也由黑恶势力操控。还有很多介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普通犯罪之间,形成

 恶势力团伙,进行违法活动。对于这些发展变化,政法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2 2 、“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现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但黑恶势力的存在恰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很强的 现实针对性。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的打黑除恶,虽然只有“扫”和“打”的一字之差,却区别很大:

 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 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 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 10 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 30 个。

 3 3 、扫黑必须打“黑伞”,基层“拍蝇”是关键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一般的恶势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纵容。现实表明,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 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

 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担心打黑除恶影响当地形象和投资环境,影响个人政绩和仕途,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助长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从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发生在基层的、身边的腐败影响更深更大。我们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 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这次扫黑除恶的着力点,除了打击黑恶势力本身,还要打击基层的腐败,查处“微腐败”,加 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

 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 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就要有一把强大的“扫帚”,这就是调动多部门形成扫除的合力。党和国家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治理手段,形成强大合力,将更加有效地扫除黑恶势力。

 4 4 、运用法治思维把握好“度”,确保“三

 个效果”统一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更加注重严格依法办案, 明确政策界限,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目前办理案件的法律适用正在逐步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办理具体案件标准更加明确。

 通知明确要求,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 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第六方面:农村黑恶势力现象的成因及根除对策

 农村黑恶势力是构建和谐社会主 新农村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之一,其存在和滋长的原因非常复杂,包括国家对农村控制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的弱化及某些领域基层制度的缺失、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处境及其内遏制系统的不完善、基层干部贪污腐败等。肃清农村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农村管理体制,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推进农村平安法治建设。

 近些年来,黑恶势力在一些农村的存在与滋长严重妨碍了整个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

 (一)黑恶势力阻碍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突出表现

 1 1 、一些地方的农村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治,妨

 碍农村社会的政治和谐。

 ①、一些地方的农村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农村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渗透,要么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违罪活动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要么自己打扮成一副正人君子、社会贤达的模样,采取投资、提供赞助、捐款等手段捞取政治资本,直接进入基层政权,使黑恶势力披上“红色” 外衣。有人对 30 个犯罪组织的统计表明:这 30 个犯罪 组织的首犯或骨干中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 企业或协会负责人等合法身份和享受特殊待遇的有 13 人, 占 42.2%,其中乡镇基层干部占 10%。农村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可见一斑。当个别黑恶势力控制和把持基层政权后,其对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往往采取压 制、不作为的态度,这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激化了人民群众与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的矛盾,导致“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 多发。

 ②、一些地方的农村黑恶势力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操纵选举,歪曲民意。民主选举制是人民群众实现话语权的制度保障,然而一些黑恶势力在乡村换届选举过程中,为了使自己的代表能够顺利当选基层党政干部或“村官”, 就通过请吃请喝拉拢选民、用金钱贿赂乡镇干部等手段操纵选举。农村黑恶势力把不支持或者反对自己的党员干部、 群众及其他候选人都当成“眼中钉”,采取毁坏庄稼、砸房烧屋、“砸黑砖”等手段对他们本人或者他们的家庭成

 员、亲朋好友进行威胁、恫吓、打击、报复,这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在个别黑恶势力的操纵下,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政权将人民群众排除在民主政治之外,使民意受到扭曲,选举流于形式。

 2 2 、一些地方的农村黑恶势力采用种种手段参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从事非法经营,阻碍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现实生活中,一些农村黑恶势力采取打砸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手段争夺和划分势力范围,暗中参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在短期内聚敛大量不义之财,为其继续违法犯罪、称霸一方打下经济基础,严重破坏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肌体上的毒瘤。

 ① 、一些农村黑恶势力非法收费,强取豪夺。农村黑恶势力经常动用暴力向个体工商户、贩卖农副产品的农民、鱼贩、餐馆、歌舞厅老板等索要“保护费”或“地皮费”, 他们用拳头开路,白吃、白喝、白拿,对稍有不从者便施暴殴打。近年来,一些农村出现了“菜霸”、“鱼霸”、“猪霸”等黑恶势力,他们或占据市场,或欺行霸市,或强取豪夺,群众则敢怒而不敢言。黑恶势力团伙在我市城乡一带称王称霸,替人“了难”、“讨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些农村黑恶势力认为“小打小闹”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奢侈挥霍需要,因而行为不断升级,疯狂地从事盗窃、诈骗、抢劫、伪造货币、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人民群众和集体的合法权

 益。

 ② 、一些农村黑恶势力以黑护商,搞“地下经济”,非法经营。现实生活中,一些农村黑恶势力运用恐吓、 暴力等手段法讨债、 “黑吃黑”或侵害有“灰色收入”的人群,命令债务人在限定时间内还债,对无力偿债的债务人轻则无端骚扰,重则绑架人质,而一些受害人(特别是那些谋取灰色收入者)因自身行为的非法性,不敢也不愿意通过正当渠道维权,于是只好忍气吞声,任凭黑恶势力敲诈勒索。近年来,因被非法追债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个案在农村时有发生。此外,黑恶势力还从事“黄、赌、毒” 活动,开设色情场所,非法开采沙矿等,严重破坏了当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 延的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原因相当复杂,既有历史方 面的、也有现实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其中,国家对农村控制力度在某些领域的弱化及基层制度的不完善,农民在总体上作为弱势群体的处境及其内遏制系统的缺失,以及一些基层干部贪污腐败和对黑恶势力推波助澜是最主要的、根本的原因。

 1 1 、国家对农村控制力度在某些领域的弱化及基层制度的不完善,是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客观原因。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就领导全国人民创建了“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行政权力为核心、以阶级关系为纽带”的 乡村治理模式,在短短几年内基本上彻底清除了黑社会势力。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广大农村产生了类似“多米诺骨牌效应”的一系列深刻变

 化。一是宣告了乡村社会“集权式乡村动员体制”的结束,国家控制农村社会的组织资源与经济资 源严重流失,农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权力真空,这为黑恶势力的死灰复燃提供了条件与缝隙。二是新的农村治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在某些方面存在制度缺失。1978 年安徽省凤阳县开始了新乡村治理模式的改革与尝试,1998 年我国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以“三自”、“四民主”为特征的村民自治制度,但这些模式和制度本身还不完善,缺乏对农村资源和利益进行整合的内在机制,三是在旧体制解体、新体制尚不完善的过渡期,集体主义观念、道德习俗等非正式控制力量在西方腐朽思想和封建糟粕遗留的联合冲击下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使得黑恶势力有机可乘。

 2 2 、极个别人私欲膨胀,以及农民内遏制系统的不完善, 是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主观原因。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在总体上有了明显增长,但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些根本性、长期性、深层次因素并未完全克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陷入“相对贫困”,其脱贫要求特别强烈。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在整体上偏低,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者仍然是当前我国农民的主体。

 技术和能力的欠缺,使农民很难改变收入相对微薄的现实,极个别人在极端膨胀的私欲的驱使下,企图以不正当手段来满足不正常的需求和欲望,一些人甚至幻想通过组织黑恶势力来敛财暴富。众所周知,实施任何不法行为都必然要遭受社会的抵制,然而农民

 作为弱势群体的内遏制系统的缺失一方面使得单个农民很难与有组织的黑恶势力相抗衡,另一方面使一些农民有“法不治众’“责任扩散”之感,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结成帮伙,形成农村黑恶势力与社会相对抗。

 3 3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党性不强、滥用职权、贪污腐败,成为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催化剂。农村存在黑恶势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反社会的丑恶现象与政治权力相结合。当前我国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不够强,组织开展农村工作的难度较大。实践中有的村竟然聘用地痞、无赖甚至黑恶势力成员充当村干部或 帮助村干部做村务,这些人品质低下、劣迹斑斑,往往乘机谋取私利,祸害乡邻。更有甚者,一些基层党政、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党性不强,经不住黑恶势力的拉拢与腐蚀,自觉或不自觉地堕落为黑帮成员或为其充当“保护伞”,他们对黑恶势力的不法活动视而不见,对群众的呼声冲耳不闻,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信心,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器张气焰。

 (三)肃清农村黑恶势力的对策

 要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共建共享和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适新形势,加强层党组织特别是社区和村组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发展农村经济,加大扫黑除恶力度,从经济制度和政治体制上铲除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根源,激发人民群众构建和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保障

 劳动成果归劳动人民共同享有。

 1 1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农村管理体制,是肃清农村黑恶势力的保证。

 首先,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社区和村党组织建设,形成肃清农村黑恶势力的强有力的战斗堡垒、领导核心和先锋队,为肃清农村黑恶势力提供政治保证。要通过深化党的先进性教育,使农村基层党政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克己奉公,为官廉洁,坚决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能够忠实地实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敢于、善于与一切黑恶 势力作斗争的优秀党员干部。其次,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使其真正成为乡村经济、生活现代化和政治一体化的制度基础,为肃清农村黑恶势力提供制度保证。要进一 步疏通广大村民的政治参与渠道,增强乡村政治的透明度, 通过民主选举把党性强、作风硬、有经济头脑、有法律意识、敢于和善于同农村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优秀党员和群众选拔出来当村总支书记或村委主任,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战斗力。

 同时,要构建和谐的村级两委关系,科学处理村委会与基层政府的非制度性依附关系,规范村级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监督,落实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及时改选、撤换带有明显黑恶势力或类似倾向的农村基层干部,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到基层政权中去。

 最后,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各种农民组织,提升农民的话语表达效能和抗“黑”势力。

 2 2 、统筹城乡发展,发展农村经济,防止弱势群体“黑恶化”是肃清农村黑恶势力的有效途径。只有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就业,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和法治教育,才能从经济和思想上断绝农村黑恶势力的人员补给,形成农村全体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第一,加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率,加大农业投入,推进农村产业化经营,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定单+期货等方式来实现农村产供销一体化,增强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第二,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的原则,整合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在农民中开展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咨询、依法维权援助等服务,开创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的新局面。第三, 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搞好文化、科技、卫生“三 下乡”活动,开展法律知识进农村活动,积极开展争创平安文明法治村、“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群众文化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具备一定思想文化素质、能够自觉抵制黑恶势力侵蚀的新型农民,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3 3 、加大打黑除恶力度、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是肃清农村黑恶势力的当务之急。鉴于当前个别地方的农村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现象的现

 实,司法机关要加大“扫黑除恶”力度,遵循 “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平安法治建设。

 首先,要全面部署,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防体系建设,构建以受黑恶势力危害严重社区、乡村及农村行政区域相交地区为重点部位的社会治安联动防范体系和分级联动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体系,完善镇、村、组三级矛盾排查调处网络,巩固扫黑除恶的群众基础,完善扫黑除恶的行动机制和工作体系。

 其次,要突出重点,重点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破坏农村市场秩序的行为,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经济土壤。

 最后,

 要坚决惩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黑后台”,对戴着“红帽子”的黑恶势力老大决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处,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得以滋生、蔓延的“政治土壤”。

 各位领导!我们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的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我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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