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关于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掌握我市玉米生产成本及效益基本情况,摸清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中种植补贴对象和方式问题,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于2月26-29日对全市玉米生产情况进行了抽样调研。按照我市东、中、西部所属地域,选择了克山、富裕、龙江三个玉米主产县作为调研对象,并在每个县随机选择合作社、种植大户及普通农户,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入户调研,同时邀请部分县、乡、村三级干部参加,共发放调查问卷184 份,调研合作社 37 个、种植大户 64 户、普通农户 83 户,全面掌握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一、国家玉米收储政策现状 20xx 年国家实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收储价格时,国家通过中储粮或国有粮食企业把农民手中的粮食收上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解决了农民卖粮难问题,保障了种粮收入和农民利益。目前,国际市场玉米价格一路走低,价格“倒挂”导致国际市场玉米大举进入,下游畜牧业及加工企业苦不堪言,粮食库存压力和国家财政压力都在急剧增大。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调低玉米临储价格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市场使然。

 二、我市玉米生产、销售、补贴基本情况 我市 20xx 年全市总播种面积 3441.3 万亩,其中玉米 2168.2

 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 63%。粮食总产超过 300 亿斤,其中玉米230.0 亿斤,占粮食总产量的 77%。

 (一)关于玉米生产成本及收益问题。通过调研,合作社、种植大户及普通农户的生产成本受多种因素影响,高低各有不同。具体来说,规范合作社对生产管理标准要求较高,生产资料投入量也较大,生产成本有所增加;种植大户,由于没有形成标准的规模经营,对投入成本计算不科学,生产成本也较高;普通农户,耕地均为自家承包地,没有计算耕地流转费用,并且多为个体劳作,很多生产环节也没有计算人工成本,如果统筹考虑所有支出,生产成本也很高。从调研数据看,并结合全市东、中、西部地域条件差异,积温不同,生产资料投入量不同等情况,经综合对比计算(以 20xx 年数据为例),合作社种植技术科学,玉米产量相对较高,质量较好,出售价格较高,种植大户和普通农户与之相比,玉米出售价格依次递减,种植面积在 2000 亩以上的合作社玉米生产成本约为 983.72 元/亩,单产约为 1326.00 斤/亩(国标三等粮 1055.80 斤/亩),销售价格 0.69 元/斤,亩收入为 914.94 元;种植面积在 200—2000 亩的种植大户玉米生产成本约为 9xx.xx 元/亩,单产约为 1217.50 斤/亩(国标三等粮969.43 斤/亩),销售价格 0.675 元/斤,亩收入为 821.81 元;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下的普通农户玉米生产成本约为864.67元/亩,单产约为 1330.00 斤/亩(国标三等粮 1059.10 斤/亩),销售价格 0.66 元/斤,亩收入为 877.80 元。经测算,20xx 年我市

 合作社、种植大户、普通农户亩收益分别为,-68.78 元,-93.34元和 13.13 元。

 (二)关于玉米种植补贴对象问题。在补贴对象上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是按地补贴,约占此次调研总数的 21.5%,意见主要集中在普通农户及部分乡村干部中,即按二轮土地承包结果,不考虑土地是否流转,参照直补款的发放方式,补贴统一发放给农村土地承包户,这样易于操作,减轻县、乡、村三级干部工作量。第二种是直接补给种植户,意见主要集中在合作社及种植大户中,约占此次调研总数的 78.5%,即谁种植谁享受补贴,普遍认为,种植者承担农业生产自然风险和生产风险,生产效益具有不确定性,理应享受补贴,以弥补玉米价格下降对农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

 (三)关于玉米种植补贴方式问题。在补贴方式上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是按产量补贴,约占此次调研总数的 10.7%,意见主要集中在玉米产量较高的个别合作社,即补贴量化到具体玉米产量上,但受地块条件、种植技术等因素影响,玉米产量及质量个体差异较大,出售价格也不尽相同,具体操作比较复杂。第二种是按照玉米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约占此次调研总数的 89.3%,优点是种植面积相对容易确定,易于操作,更加实际。

 通过调研,按玉米生产成本综合计算,合作社及种植大户玉米(国标三等)销售价格达到 1.1 元/斤(潮粮 0.88 元/斤),普通农户玉米(国标三等)销售价格达到 1.0 元/斤(潮粮 0.77 元

 /斤),按现有土地流转价格可以实现盈亏基本平衡。

 三、对国家和省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补贴对象为种植玉米的生产经营主体。种植玉米的农户、大户、合作社投入资金、物资、人力等成本,承担自然风险、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应实行“谁种补谁”。同时,补贴收益可以通过土地流转价格的变动传递到普通农户手中。

 (二)建议补贴标准应保障种植主体有合理收益。按照玉米(国标三等)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与玉米生产成本对比,补贴后价格应不低于 1.0-1.1 元/斤(潮粮 0.77-0.88 元/斤),保证种植玉米有一定的收益。

 (三)建议按实际玉米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由统计部门对玉米种植面积进行统计(参照粮种补贴面积内的实际玉米种植面积),采取村级公示、县乡把关、逐级上报的办法核实面积,然后由省里审定补贴面积。按农民实际玉米销售价格,确定亩补贴标准,按面积补贴给种植主体。

 (四)建议年初确定国家玉米补贴标准。根据前三年地区玉米平均亩产量为基数,测算种植户盈亏平衡点,确定当年补贴标准,便于农民提前确定当年种植计划,年末按当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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