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要替前夫还债?受尽煎熬的人生峰回路转
发布时间:2018-07-05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的内容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沁雪得知后放声大哭,她终于有希望摆脱离婚后前夫无端令自己背下的巨额债务……
屡受伤害离婚后巨额债务从天而降
2017年2月,李沁雪和男友准备婚礼时竟然收到法院传票,原来是已经离婚近一年的前夫在两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债,债权人把她和前夫一起告上法院,看到210万元的巨额数字,李沁雪惊呆了……
李沁雪是兰州一家留学中介的工作人员,时年28岁,前夫袁浩比她大3岁,开了一家户外用品商店。2016年3月,李沁雪怀孕6个月的时候,发现袁浩有了外遇。丈夫居然出轨,给李沁雪造成巨大的伤害。她决定打掉孩子,并提出离婚。袁浩苦苦哀求,保证和情人断了关系。此事惊动了双方的家长,闹得很大。在双方家长的劝说下,李沁雪最终决定忍辱负重,维持婚姻。想不到袁浩撒谎,并没有与情人了断,李沁雪再次受到强烈刺激,最终导致流产。李沁雪坚决要求离婚,面对双方父母的痛责,袁浩只得同意。由于他们所住的房子是在袁浩的父母名下,而袁浩经营的商店他说是贷款经营,没有多少盈利,李沁雪不想和他纠缠,只拿了他给的10万元精神补偿便办理了离婚手续。
半年后有人给她介绍了男友李雷,李雷朴实憨厚,是个普通的工薪族,家境和长相都不如袁浩,但他对李沁雪一见倾心,两人开始交往。
想不到袁浩却在这个时候来找她,请求复婚。原来是袁浩的情人卷了他不少钱,另寻新欢跑掉了,他才幡然悔悟还是前妻好。李沁雪断然拒绝,可是袁浩并不死心,开始往李沁雪的单位上送花送早餐。
10月的一天,李沁雪正准备下班,听到办公室门口人声喧哗,居然是同事们簇拥着袁浩过来。袁浩怀抱着一束怒放的玫瑰花,众目睽睽之下单膝下跪向李沁雪求婚。不明就里的同事替袁浩说话,让她同意他的求婚。李沁雪坚定而平静地拒绝后,袁浩恨恨离去。
没了袁浩的纠缠,李沁雪的恋情进展顺利。2017年1月,两人开始谈婚论嫁。就在这时她收到一纸传票,被债主告上法院。原来是袁浩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债,现在无法按约定时间还债,债权人把她和袁浩一起告上法院,看到210万元的巨额数字,李沁雪惊呆了……
背上前夫巨债陷入绝望悲愤自杀
李雷知道后劝李沁雪不要急:“你和他离婚快一年了,他外面借的钱能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带你去找律师。”
律师听完李沁雪的情况后一声叹息:“你的官司不好打赢,你将是又一个‘24条’的受害者……”什么是“24条”受害者,李沁雪疑惑不解。
律师解释说,2004年我国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律师说,“第24条婚规”的实施,原是为了打击夫妻合谋以离婚为手段,将共同财产分配给一方,将债务分给另一方,借以逃避债务的现象,但近年来另外的漏洞却逐渐显现,就是这条法律很好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却忽视了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尤其离婚一方的权益没人保护。但是法律既然这样规定了,法院也只能执行,所以根据这条法律,她恐怕要被判决和前夫一起均担210万元的债务……
李沁雪瘫坐在沙发上,怎么还有这么不合理的法律?她和律师讲述了自己痛苦的婚姻经历以及袁浩几个月前对自己的纠缠:“我拒绝他当众求婚没多久就有巨额债务从天而降,是不是他在恶意报复我?”律师说有可能,但是需要证据。
李沁雪去找袁浩,袁浩冷淡地说:“我也不想打官司,你只能祈祷我尽快发财还上这笔钱,不然我也没办法……”
2月初,法院一审判决下来,虽然有律师的辩护,但李沁雪仍然输了官司,法院根据婚姻法24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婚前协议”,判定李沁雪承担一半债务105万元。105万元啊,李沁雪每月的收入才4000元,就是不吃不喝也得还25年,这笔巨债她如何承受得了!李沁雪放声痛哭,想到自己在婚姻里受到的伤害,现在离了婚依然逃不出他的魔掌,李沁雪愤怒得要发疯。
李沁雪不服判决,决定上诉。
2017年4月,法院对李沁雪的上訴结果判下来,维持原判。继而债主向法院申请直接追加执行,她的工资账户被冻结,每个月只能拿到800元的生活费,其余全被用来还债。雪上加霜的是,李雷提出了分手。李沁雪彻底绝望了。深夜,她趁着父母熟睡吞服了半瓶安眠药,只想从此长眠,再也没有心碎的痛苦和绝望……
“24条”公益群呼吁重新立法,煎熬过后云开月明
李沁雪醒来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原来是父母担心女儿想不开一直关注她,于是发现她的异样后拨打120把她送进了医院……李沁雪放声大哭,父母也陪着她抹眼泪。两位老人是普通退休工人,退休金微薄,李父两年前做过胃癌手术,家中还需要她贴补,他们对女儿的遭遇爱莫能助。
从此李沁雪的日子穷困潦倒,每个月800元钱,勉强够自己吃饭,她不能再买衣服,不能和朋友去娱乐,即使这样节衣缩食,父母生病她也没钱去贴补,日子苦不堪言。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自己非常无辜,全是被渣男所害,离了婚还要替他背上巨额债务,她怎么能接受?
李沁雪开始从外围打探袁浩的情况,希望找到他虚假借债的蛛丝马迹,可是一无所获。
6月的一天,亲戚带一个叫张姐的中年妇女来看她。张姐的遭遇与她相似,也是被前夫背上巨额债务。张姐说:“不幸的人很多,‘24条’害的人不止一个,我们这些受害者自发成立一个组织,叫‘24条’公益群,是个微信群,你会发现有很多同路人。”
李沁雪在张姐的引荐下加入进去,果然,像她这样不幸的人很多,绝大多数是女人。张姐告诉她,因为“24条”判决的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案件,2016年更是猛增至12万余件,其中有至少1.5万件的被告声称,自己是“被负债”,对原配偶的举债并不知情,而这些人上诉又都以败诉告终。所以大家纷纷寻求社会力量,呼吁法律的改变,修改甚至废除“24条”,实行“共债共签”。
“好,我也加入你们!”从此李沁雪的生活多了一项内容,那就是不停地写信,给人大代表写,给法院院长写,给检察院检察长写,曾经她一个月寄出去过80封信和电子邮件,希望有关人士看到他们的诉求……
煎熬中,李沁雪终于盼来了好消息!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的内容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条法律对夫妻债务的认定阐释得很明晰,得到共债共签和追认的是共同债务,否则看是否是家事代理,是家事代理的是共同债务,否则看是否是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最后答案是否定的,则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而什么是“共同生活所需”,最高法院也有了明确的8个种类认定: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
李沁雪和张姐以及群里姐妹们喜极而泣,一周后她再次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018年2月12日,在春节前夕,李沁雪终于收到法院判决,袁浩的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李沁雪将不再被执行继续还债——因为新法的实施,她终于彻底摆脱前夫的阴影,守得云开见月明。
责编/昕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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