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破车窗玻璃盗窃”犯罪现场的勘查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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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背景:“破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是近几年常见的侵财犯罪形式,该类案件具有快速作案、连续作案、跨越性、随机性作案等特点,由此对我们刑事技术领域来说针对车辆勘验检查的方法和措施得当与否、提高痕迹物证提取的数量与质量,在有效的时间内对犯罪行為给予精确打击尤为重要。
  关键词:侵财犯罪;现场勘查;痕迹物证
  一、“破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呈逐渐上升高发态势
  以最近三年来的地区发案数据分析:2013年度本地区各类案件现勘录入总数3993起,其中盗窃车内财物案321起。2015年度岳阳地区各类现勘录入总数4622起,其中盗窃车内财物案553起。相比2013年同期,盗窃车内财物案增长了48.6%,呈逐年增长态势。而2016年的该类案件破案率仅为11%。
  二、“破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痕迹物证提取率和破案率低的分析
  据现实资料显示此类案件的痕迹物证提取率为22%,发现提取到的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极少,因此不能为提高此类案件的破案率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1)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侦察、勘查人员对此类案件的不够重视以及受现场条件限制都会造成此类案件的侦破困难,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2)取证意识不强:许多有条件勘查的现场(车辆)没有进行勘验检查;如:盗窃车内物,失主认为损失不大未报案、或报案后发现现场痕迹被破坏等等原因而放弃勘验。使可能遗留在现场的细小的物证因不被重视而放弃,是此类案件破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3)现场保护不力,造成许多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丢失、损毁;其中失主在案发后往往是第一发现人,发现后立即上车清点被盗财物,无意间破坏了最为原始的犯罪现场;其次勘验人员在听取发现保护情况时,听到现场已被破坏,即从心里失去了寻找痕迹物证的信心;
  (4)基层刑事技术员能力欠缺,缺少对不同性质涉车案件进行不同的勘验方法;痕迹物证的提取方法使用不当等,造成许多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提取不完整或遗漏、丢失。
  三、“破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勘查重点
  1.作案手段和方式
  砸车窗玻璃;撬车窗玻璃/撬车窗玻璃密封条;弹弓/钢珠枪打车窗玻璃;烧车窗玻璃;砸车窗玻璃:现场周边的石头、砖块和棍棒,随身携带的安全锤等工具暴力破坏。这种方式目前是最多的作案手段。
  2.重视对失主或发现人、保护人的详细询问,使勘查人员在勘查时有的放矢
  技术人员要通过详细询问来了解车主的性别、身高、开车的动作习惯等,从而寻找嫌疑人可能与车主所触碰的不同部位留下的痕迹,如:有些作案人进入车内时接触的车门位置、手挡角度,以及左手喜欢搭在车窗上,右手喜欢搭在排档上等无意间的习惯动作、可能触动的物品等;通过详细的询问和分析作案人在实施作案过程中接触部位及习惯动作,是有步骤的展开现场勘验检查的前提。
  3.进一步对整车的观察,决定使用的勘验检查的方法和部位
  勘验检查前观察留痕的部位,使得车辆上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痕迹物证尽可能早地被发现提取。针对破玻璃盗窃车内物的案件要特别注意查看车辆上击碎的车窗玻璃、车窗内外侧的车身表面、以及被撬坏的门锁、拉过的车门门把手、门玻璃橡皮嵌条被撬处等部位。
  涉案车辆附近,注意寻找嫌疑人遗留的痕迹物品,如作案工具、纸张、烟蒂、喝过的饮料瓶,嫌疑人受伤后遗留的纸巾、棉纱等;对车辆四周的环境也要注意发现可疑痕迹物证,如:嫌疑人在下车后吸烟丢弃的烟蒂,被盗车辆周边在案发时段的录像资料(包括:居民小区进出口、马路、银行、24小时便利店等监控系统),对案发时段路经群众的走访。
  4.对于已经发现的痕迹物证可疑机动车辆,须采用正确的显现提取方法,才能获取有鉴定价值的物证
  由于车辆整体由里到外由多种材料的配件组成的,所以在对不同材质物体上的痕迹进行处理时,必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不同的方法,以确保将发现的痕迹高质量的提取利用,如:对嫌疑车辆表面痕迹物证的处理,须考虑到车表面多为非渗透客体,一般不采用化学溶液进行处理,首选粉末显现。对于嫌疑车辆某些特殊部位和部件上的汗液潜在手印或潜血手印,如车门把手、后视镜、烟灰缸等物品,由于现场条件所限,可以取回实验室作进一步的检验,根据材质分别选用502胶、DFO、茚三酮溶液等方法进行薰显。运用正确的显现、提取方法对获取高质量的痕迹物证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现场勘查后的案件串并和深度拓展研判非常重要,对作案手段、个性特征、痕迹物证等规律性的研判,分析出作案人的行为习惯很有帮助
  同时,对类案的串并,可以总结出嫌疑人的作案轨迹。从而使此类案件提取的痕迹物证得到充分的利用。
  6.重视破案的分析总结
  案件中成功经验的积累,在案例讲评中汲取教训和不足之处,对今后此类案件的勘验非常有指导意义。
  综上所述:车辆的痕迹物证提取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此类案件的迅速侦破,如何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将有效痕迹物证提取是我们每个技术员所要面对的问题,所以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在刑事技术方面加以研究和探索、积累,使之成为破案的捷径。
  作者简介:
  樊秋荣(1973.10~),男,江西省修水县人,江西省修水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
  杨子谦(1969.9~),男,湖南长沙人,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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