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延迟性脾破裂法医临床鉴定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摘 要:目的:对外伤性延迟性脾破裂伤者法医鉴定进行分析。方法:回顾分析16例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伤者,对法医临床鉴定结果统计研究。结果:临床法医学鉴定结果,16例患者中,1例死亡,死亡率6.25%(1/16),鉴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为6例、5例、3例、2例。损伤程度鉴定,15例痊愈伤者,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二级各6例、5例、4例。结论:外伤性延遲性脾破裂鉴定中难度较大,可能有漏诊、误诊等情况,应注意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综合病理检查结果、影像学资料以及患者临床症状表现,使鉴定结果更为准确。
  关键词: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法医临床鉴定;方法
  作为人体重要免疫器官之一,脾脏在解剖位置上极为隐蔽,但受损的可能性极高,且损伤后难被及时发现。从脾脏损伤类型看,以医源性、自发性以及创伤性为主,其中最为常见的为创伤性损伤,患者腹腔有出血情况,若未能及时控制治疗,将会带来失血性休克等问题,严重下将致死。对于外伤性脾破裂伤者,可能在受伤时便会发现症状,也有部分伤者数天后才发现症状。本次研究将对外伤性延迟性脾破裂法医临床鉴定进行分析。
  1资料及方法
  1.1一般资料
  回顾分析2014年1月~2015年1月16例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伤者,男11例,女5例,年龄26~62岁,平均(39.5±4.6)岁。损伤原因:左上腹挫伤与左胸拳击伤9例、坠落致伤6例、其余1例。迟发性反应时间,8例伤者受伤1周脾破裂、5例受伤2周发现脾破裂、3例受伤3周发现脾破裂。
  1.2方法
  法医临床鉴定中,结合伤者伤情与治疗情况,临床评估伤者裂伤等级,具体包括:①Ⅰ级,裂伤深度、长度分别在1.0cm、5.0cm以下,被膜破裂情况明显,为孤立性损伤;②Ⅱ级裂伤,裂伤深度、长度分别在1.0cm、5.0cm以上,为多发性裂伤,脾门完整;③Ⅲ级裂伤,脾破裂不规则,脾门有离断、损伤情况;④Ⅳ级,脾脏破裂极为严重,被膜脱落,静脉主干、脾动脉处有离断、严重损伤表现。另外,临床鉴定中,需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1]对伤者损伤等级判定。如伤者为中央性脾破裂、脾脏真性破裂、迟发性脾破裂,若未及时治疗将对伤者生命健康产生威胁,该类伤者损伤等级为重伤二级。若临床鉴定发现,未出现大范围脾包膜破裂情况,可通过明胶海绵进行止血,且保持2cm以上脾实质内血肿直径,认定轻伤一级。而有小血肿存在于脾包膜下,血肿直径在2cm以下,无需手术治疗便可自行吸收,伤者损伤等级为轻伤二级。
  2结果
  临床法医学鉴定结果,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为6例、5例、3例、2例,经过治疗,有1例因多发性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其余15例痊愈出院。另外,损伤程度鉴定,15例出院伤者,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二级各6例、5例、4例。
  3讨论
  脾脏是人体重要免疫器官,由于在解剖结构上有一定特殊性,易在腹部外伤下受到损伤,受损几率极高。从脾脏结构看,有被膜进行包裹,可保持较为丰富的血供,但事实上实质组织仍较为薄弱,一旦有钝器打击或暴力冲击,便会带来脾开放性损伤、迟发性脾破裂等问题。这也是当前法医鉴定中外伤性脾破裂案例较多的重要原因。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脾破裂伤者多有迟发性表现,在早期诊断中可能有误诊、漏诊可能性,如部分老年伤者,脾破裂、外力强度并不以正比关系存在,原因在于老年伤者本身脾脏脆弱、腹壁肌松弛,加上有慢性病的存在,容易对鉴定结果产生感染。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为法医临床鉴定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大难题,要求法医鉴定做好时间推断、外伤因果关系判定等工作。
  实际进行临床鉴定中,需注意在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认定依据上进行明确,具体包括:①伤者外伤史明确,法医鉴定中需对外伤史情况进行分析,由于伤者腹部较为柔软,其原因归结于外力徒手而致,在左腹部处外伤明显,且周围区域也会有一定受伤表现;②临床症状,在迟发性脾破裂伤者中,受伤初期可保持敬爱哦为完整的被膜,血症状范围较小,在疼痛表现上为持续性或局域性,肌肉反跳痛、压迫性疼痛以及紧张痛都为主要表现。在疼痛症状持续下,一般2d内将出现弥漫性疼痛,症状加剧,甚至伴有急性出血表现。结合外伤史、临床症状,可初步判定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2]。
  本次研究中发现,16例伤者痊愈出院15例,1例因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破裂程度、损伤程度都被可靠鉴定。实际进行临床鉴定中,法医人员可在鉴定流程上进行明确,包括伤者总体伤情的评估、原发损伤的分析、脾脏破裂程度的评估以及损伤程度的鉴定等。实际鉴定中,除从其外伤史、临床症状等方面进行诊断中,也需注意采取其他检查方式,如显微镜病理检查,能够对脾脏组织肉芽组织进行判定,且对病理变化、受伤时间是否吻合判定。此外,鉴定过程中也可结合其他医学影像学资料,如利用B超检查对伤者病情进行排除,或都采用磁共振、CT影像学检查,如CT扫描下,在脾损伤诊断中特异性、敏感性都较强,有利于对损伤程度的准确确定,为伤者临床治疗提供重要指导[3]。
  综上所述,外伤性延迟性脾破裂临床鉴定较为困难,漏诊、误诊等情况出现可能性较高,要求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结合伤者外伤史、临床症状、显微镜病理检查以及其他区医学影像资料等,对鉴定准确率的提高可起到显著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浩力,马贵福. 外伤致迟发性脾破裂的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1(97):255-256.
  [2]李恩宏,陈永康. 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的法医临床鉴定分析[J]. 法制博览,2016,2(8):149-150.
  [3]李巧风,毛国军. 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伤者的临床法医鉴定分析[J]. 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5,10(36):7502+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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