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祖陶:黑格尔哲学史观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0-06-12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如何理解和研究哲学发展内在规律的问题应从对黑格尔哲学史观的再认识出发。本文首先系统地发掘和阐发了黑格尔有关这种内在规律的四点基本思想:①只有一个哲学、哲学史是唯一哲学的发展史,②哲学的逻辑发展和历史发展相一致,③区分哲学的原则和体系,④哲学与世界历史相互交织、平行;
并立足当代,重新评价了它们的合理性,揭示了它们是恩格斯晚年关于哲学有其固有的本性、规律和阶段的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分析了某些合理思想长期以来未被接受的原因;
最后强调重新认识这些合理思想有利于:对当代西方哲学采取一个正确的开放的态度,丰富和完善哲学和哲学史的研究,尽可能发挥哲学思维的创造性并使其发展归根到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平行。
在今天的哲学史研究中,当我们面对人类哲学思想的浩瀚的资料时,一个问题首先摆在我们的面前,这些思想资料有没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抑或是一大堆漠不相干、一成不变的资料?换句话说,哲学思想有无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我们应当怎样来理解和研究这种内在规律?这个问题不仅对于哲学史的研究,而且对于哲学本身的研究都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既然是黑格尔第一次提出了哲学发展本身有其内在规律、内在逻辑的思想,因此,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的第一步也就自然要归结到对黑格尔哲学史观的再认识。
一
黑格尔十分强调,为了得到一个正确的哲学史观,首先需要正确地解决哲学和哲学史的关系问题,因为这是理解古往今来各种纷歧繁杂的哲学体系、哲学学说、哲学流派,一句话,形形色色的哲学思想资料之间有无内在联系,亦即哲学思想有无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的首要前提。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史既然是哲学的历史,那么显然,只有根据哲学本身的性质才能了解哲学史,而且进一步说,真正了解了的哲学史也就是哲学本身。
哲学究竟是什么?黑格尔把哲学界定为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或关于真理的必然性的科学,这就是说,真理不仅应是哲学所追求的目标,而且应是哲学所研究的绝对对象。哲学所要认识的真理只有一个,是唯一的,这个唯一的真理在黑格尔那里也叫理念或绝对,指的是一种主观性和客观性同一或统一的思想。为了把这种思想与单纯的主观思想区别开来,黑格尔特地用“客观思想”一词来称呼它,意思是说,这种思想不仅是主观思维本身的核心和命脉、本质和规定,而且也是客观存在、外界事物和对象的核心和命脉、本质和规定。哲学的工作就是要发现这样的真理,就是要用思维或概念的形式去把握这样的真理,但这不能理解为象物理学那样有一个现成的真理对象在哲学之外等待着思维去认识。因为哲学所要发现的真理既然是一种客观思想,它就不是已经存在于思维之外的现成之物,而是哲学思维自己产生或给予的,或者说,哲学思维只能在产生它时发现它,而只有在哲学发现它时它才存在并且才是真实的。在这种意义上,哲学作为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就应理解为真理自身的生成和展开。所以,哲学的根本特点就为真理的本性、本质所决定。
黑格尔认为,唯一真理的本质特点有二:(1)它是具体的。所谓“具体”,就是说它是一个包含不同规定的、具有丰富层次和多样性环节的对立面的统一体,而不是一个片面抽象的道理;
或者说它是内部矛盾的同一,而不是“是——是”、“否——否”这种排斥矛盾的形而上学的抽象同一。总之,它是一个全面性的东西,是一个全体,是各种环节、规定、概念的统一,它里面贯串着的是对立面的统一。(2)它是发展的。所谓“发展”,就是说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最初,真理是内在的,自在的,潜在的,它的诸多环节、规定、概念都潜在于内部而未表现出来;
只是到后来,这些潜在的东西才得以展开和暴露出来,这时真理才逐渐成为自为的、现实的。总之,真理不是现成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由于自身内在矛盾的推动而不断发展着的。哲学认识的真理所具有的上述两个基本特征也同样是作为真理的客观科学的哲学的基本特征:哲学的对象是发展的,哲学也必然是发展的;
哲学的对象是多样性的、对立面的统一体,哲学也必然是这样。因此,在黑格尔看来,哲学乃是一个发展中的系统。
哲学只有一个——一个作为在发展中的全体的哲学科学。从哲学的这种本性出发来看待历史和现实中的各种不同哲学体系或学说,它们立即失去了彼此独立、互不相干的外貌,而呈现为那唯一的哲学的各种环节、规定或阶段:历史上出现的种种不同的体系只不过是一个哲学或哲学体系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同时出现的几种不同的体系乃是以一个全体为根据并构成这个全体的不同方面或片面性原则,而一个时代的最后的哲学则是一切先行哲学的产物和结果,包括前此的各阶段和各原则于自身之内。因此,我们可以说,整个哲学史就是这个唯一的哲学的萌芽、成长、发展的历史;
哲学史也和哲学一样是一个发展中的系统;
在哲学史里我们所研究的就是哲学本身。
总之,照黑格尔看来,真理是唯一的,哲学因而也只有一个,但哲学的唯一性和真理性同哲学体系的分歧性和多样性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各种不同的哲学体系因与作为全体的唯一的哲学的本质的关系和联系而有自己的存在并获得自己的意义,而哲学体系的分歧多样不仅无碍于哲学本身和哲学的可能性,而且对于哲学这门科学的存在,在过去和现在都是绝对必要的、本质的。黑格尔认为,认识到只有一个哲学体系,种种不同的哲学体系只是这个唯一的哲学体系的有机的构成环节和发展阶段,只有这样,才能谈得上哲学自身有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才有科学的哲学史研究。这是他的一个最基本的思想。
哲学是一个发展中的系统,哲学史也是一个发展中的系统。在黑格尔看来,正确解决这两个发展系统的关系问题,是理解和发现各个哲学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或哲学发展自身的内在规律的关键。
在黑格尔那里,无论哲学还是哲学史,都是唯一哲学的自身发展,其主体都是同一个真理或理念。哲学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系统,是真理或理念发展的一种形式——逻辑形式;
而哲学史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系统,则是同一真理或理念发展的另一种形式——历史形式。理念的这两种发展形式是有区别的:逻辑形式是理念以其本来的形式、即概念的形式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发展,这种发展具有必然性的意识,一切后继的概念、阶段及其特性和形式都是根据这种必然性而从前面的概念、阶段产生出来的。历史形式是理念以哲学体系或学说的形式在思维的历史中的发展,这种发展没有必然性的意识,而是以自然的、偶然的、外在的、经验的方式出现在不同的时代、国家、民族、地区和政治形势以及由此引起的复杂关系里。这两种发展形式尽管不同,但却是同一个理念的不同发展形式,在历史发展中理念仍然内在地依照自己的规律决定着发展的进程,只是这种规律未明白地表现出来而已。因此,哲学里概念进展的逻辑次序和哲学史里概念内在其中的哲学体系出现的历史次序大体上就是一致的:如果去掉诸哲学体系的历史的外在性和偶然性,那就可以得到它们的逻辑次序;
反之,如果从历史的实在方面去理解概念的逻辑次序,那也可以大致得到哲学的历史进程。历史与逻辑的这种一致性确切地指明了历史上哲学体系的出现及其联结的次序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构成一个必然性的前进系列,一个合规律的逻辑进程。同时,这种一致性也为发现各个哲学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指南,那就是以我们意识到了的概念的必然的逻辑的进程作为参照系,从各种哲学体系中挑选出逻辑的东西和成分,并对之加以清洗,以发现其中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说,剥去历史的偶然性和外在性,揭示隐藏在下面的理念的必然的系统的发展,从而把握住哲学史的内在逻辑进程。正因为这样,黑格尔把逻辑与历史的一致看作是哲学史研究所必须阐明和掌握的主要之点或基本概念,而且认为它进一步说明了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不会是别的。
各种哲学体系是作为理念或真理在历史发展中的现象形态出现的,因而都有两个方面:(1)哲学体系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内在的理念方面;
(2)这个原则之应用和发挥为一世界观体系——外在的形态方面。在黑格尔看来,正确地区分和对待这两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是发现和把握到哲学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必由之路。
黑格尔认为,上述第一方面是哲学史研究首先要注意到的。每一哲学都有一个主导的、根本的原则,它是由一个或几个概念(范畴)、一种或几种概念关系(范畴关系)构成的。哲学体系之间的不同就在于它们有不同的原则,这些原则被应用来解释作为整体的世界及其各个方面,从而发展出不同的世界观体系。这些原则作为被意识到了的真理或理念的成分,是哲学历史发展中积累下来的成果,它们不会随着历史的进程而消灭,而将作为后来哲学的诸环节而被保留在后来的哲学之中,是哲学中永恒的、不死的、活生生的东西。因此,我们研究哲学史或某个哲学体系时,不能陷于细枝末节的讨论,而首先要深入、甚至限于原则的讨论,否则就抓不到哲学史发展的线索,找不出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我们要全力抓住哲学体系的根本原则,看它是如何提出来的,它与过去的哲学的原则有什么关系,与它同时的哲学的原则有什么关系,与它后来的哲学的原则有什么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把握到哲学发展的内在必然性,而不是满足于对偶然性的描述。
在黑格尔看来,上述第二方面是将一特殊、有限的原则夸大为普遍、绝对的无限原则的结果,在这种意义上,任何一个哲学体系都将为后来的哲学所批判、所否定、所推翻,体系作为体系是哲学中暂时性的东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研究者可以只考察一个哲学的原则而置原则的应用和发挥,即体系方面于不顾。恰好相反,正是在哲学家将自己的特殊原则发挥、扩展为一个普遍、绝对的世界观体系的时候,才暴露出了他的这个哲学基本原则的有限性、特殊性,即其真理性的界限。这个原则按其特有的内容而言,可以也只能解释特殊、有限的事物,而按其使命而言,却要去解释它按其本性所不能解释的普遍、绝对、无限的事物。这时哲学家实际上就会(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以某种方式修正自己的原则,甚至不得不偏离、乃至放弃自己的原则而转向或引进别的原则,从而造成自己体系内部的混乱、不协调和自相矛盾,其结果就是他的体系被否定,他的原则被别的哲学的更高原则所取代、所包容。
总起来说,对于哲学体系,首先是进行分解和筛选,以把握其特殊的原则,然后以这原则为核心和线索,把那些曾经被筛选掉的属于其应用和发挥的素材重新综合在一个被理解了的体系里,以把握这个原则由于内在矛盾而自我扬弃和发展的必然的趋势和走向。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出现在历史中的一切哲学作为完整的绝对的世界观体系都已被推翻了,而作为特殊的原则,在失去其绝对性和至上性之后,本身仍然保留着。哲学的历史发展因而呈现为一个不断扬弃的、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先前哲学的原则总是作为一个被扬弃的环节被包括进后来的哲学里,后来哲学的原则由于以扬弃的形式包含以往哲学的原则在内而总是更具体、更发展。这也表明,哲学史看起来似乎在研究过去了的古代的东西,实际上研究的是活生生的现代的东西,因为过去哲学的原则作为构成环节明朗地活在现代哲学里。
各种哲学体系是哲学真理的历史发展的形式,它们在历史中产生和发展,它们每一个都是自己时代的产物,哲学发展并非一形式上由此及彼的推论。因此,在黑格尔看来,只有正确地解决哲学与时代的关系问题,才能为理解和研究哲学发展自身的内在规律、内在逻辑提供一个真正现实的基础和准则。
黑格尔认为,哲学作为时代的产物是关于它的时代的实质的知识。所谓时代的实质是指贯彻或体现在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技术、道德、宗教、哲学等等方面并将它们结合为一有机全体的普遍特性,黑格尔也称之为时代的精神,构成某一哲学的内容的就是它的时代的实质或精神。因此,从内容上来说,任何哲学都不能超出它的时代,它要受到时代的限制并体现它的时代精神。不能够也不应当脱离当时的时代来研究一个哲学家的思想或学说,将它拔高到今天的水平或将后来的观点强加于前人。
但另一方面,从形式上说,哲学又必然是超时代的。虽然时代精神体现在一个时代的包括哲学在内的各个方面,但只有哲学才是以唯一符合于时代精神本身的形式——普遍概念来反映那自发地、分散地表现在各个方面的时代精神,因而是对时代精神的自觉的、有意识的、集中的反映,是这个时代本身的知识或自我意识。因此,如果一种哲学反映了时代精神,这本身就是这个时代精神的自觉和提高,(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意味着它走向一个新的阶段,因而酝酿着一种新的时代精神,而这又意味着一种体现新的时代精神的新哲学正在酝酿之中。哲学和时代的演进因而又是平行的。
黑格尔认为,哲学对时代的超越的最终结果就是,一种新的、更高更广的时代精神将自己的新原则在时代的各个方面(政治、经济、哲学……)实现出来,从而世界历史的发展就进到一个新的时期或阶段。正因为这样,哲学与时代的内在联系就被黑格尔归结为世界精神或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历史发展,这反映出他的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偏见。但他指出对哲学和哲学史的研究者来说,哲学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并不是什么抽象的形式逻辑,而是与时代、与历史事件和时代精神紧紧地交织在一起,以致从总的结果来看哲学的发展和世界历史的发展必然是平行的,这是一个极其深刻的、接近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以上就是黑格尔以哲学和哲学史的相互关系为出发点和中轴线所提出来的关于哲学发展内在规律的四点基本思想:哲学只有一个,哲学史是这唯一哲学发展的历史,哲学的逻辑发展和历史发展相一致;
区分哲学的原则和体系,着重于原则的讨论;
哲学与时代、世界历史相互交织、平行。这些思想本身十分严整,构成了黑格尔哲学史观的核心。正是这些思想以及黑格尔根据这些思想对哲学史的研究,在人类思维史上拉开了科学的哲学史研究的序幕。当然,黑格尔作为第一个发现和表述这些思想的人,为了把它们尽量论证得完全可靠,又由于其论证的基础是唯心主义的,所以在很多地方免不了有些牵强附会.但是,所有这些缺点都不足以掩盖它们本质上的正确性和真理性的光辉。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这些思想也如对待黑格尔的整个辩证法一样,不是置之不顾,而是致力于把它们颠倒过来,使其立足于唯物主义基础之上。他们在不同时期里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了这些思想的不同方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晚年在强调唯物史观中不应被忽视的一点,即哲学、法、政治等等的观点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这点时(恩格斯认为,在这方面他和马克思都有同样的过错,因为这一点在他们的著作中通常也都强调得不够),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直接继承、改造和发展了黑格尔的这些思想。他在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和弗•梅林(1893年7月14日)的信1中强调地提出,哲学作为社会分工的一个特定领域,也和其他社会分工的领域,如贸易、金融、国家权力、法、宗教等等一样,有它自己固有的本性和为此本性所决定的特殊规律以及循此规律独立运行的特殊阶段,而哲学的这种相对独立的运动或发展正表现在每一个时代的哲学都必须以其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以出发的思想资料为前提,而这些思想资料本身又是从那以前的各代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的,并且在这些世代相继的人们的头脑中经过了自己的独立发展的道路(这个问题本文后面还要涉及到)。众所周知,这是恩格斯晚年对唯物史观的重要补充和重大发展。
二
自恩格斯逝世以来,世界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出现了许许多多非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学说、流派和体系。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原有的如何科学地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以往哲学的本质联系这个问题之外,又提出了如何科学地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什么关系的新问题。这些问题一再地困扰着人们。这样,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性问题又令人瞩目地涌现出来。那么,我们今天对黑格尔关于哲学发展内在规律的思想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呢?
首先,我认为,黑格尔关于只有一种唯一的哲学、哲学史的发展就是这种唯一哲学的发展的思想,是有其合理性的。不承认这一点,就谈不上哲学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可是,黑格尔的这一合理思想却长期以来未为人们(包括作者在内)所理解和接受。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依我看来,主要的也许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没有直接明确地论到过黑格尔的这个思想,人们也就无从知道他们对它究意是持什么样的态度,而人们所熟知的又仅仅是他们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哲学的党性原则等等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也就很容易(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这些观点同黑格尔的上述思想对立起来,甚至不恰当地把它们看作是对后者的批判或否定;
尤其是从40年代末期起,日丹诺夫在其“在《西欧哲学史》讨论会上的发言”(1947年6月20日)中提出的关于哲学史的定义的观点在前苏联和解放后中国学术界里成了占支配地位的正统观点。根据这种观点,哲学史被看作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哲学的斗争史。后来人们逐渐觉察到了这种观点的缺陷,对之不满并进行了批评,于是又有人提出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多得很,把哲学归结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哲学(即使再增加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也罢),本身就把哲学和哲学史贫乏化了。其实,这两种观点都否定了哲学史是唯一哲学的发展史,否定了统一哲学的存在,使之成为二元化或多元化的东西,使哲学史的发展及何种哲学在历史上占支配地位都成为由外在偶然因素决定的,从而取消了哲学史发展的必然性、合理性。
的确,日丹诺夫关于哲学史的定义中也有这样的提法——“科学的哲学史是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及其规律的胚胎、发生与发展的历史。”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其哲学史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哲学的斗争史的实质,因为正如日丹诺夫接下去所说的那样:“唯物主义既然是从与唯心主义派别斗争中生长和发展起来的,那么,哲学史也就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斗争的历史。”2而且,单就他的前一提法本身而论,在他的心目中,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即辩证唯物主义无非是已经写在书本上的、人类已经把握在手的这样一种绝对真理:如果说它还“不能不”有它以前的哲学发展作为它产生的前提,因而同过去的哲学还处在一种内在的有机的联系中的话,那么,在它产生以后,它和同时代的其他哲学的关系就只能是一种真理和谬误、科学和非科学(或反科学)的外在的对立的关系,它的存在和发展就成了一种仿佛是封闭在它自身之内而与其他哲学毫不相干的事。这样一来,不管日丹诺夫在“发言”中如何批评黑格尔的妄想认识绝对真理的哲学体系,他自己依然是犯了一个与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恰好相同的错误,即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妄解成了整个人类哲学发展的终点。
其实,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也好,多种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相互并存、相互融汇、相互取代也好,作为全部以往哲学的结晶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形成也好,都应当看作唯一哲学的统一的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环节或阶段。这个唯一哲学,由于它的发展并未完结,也不会完结,所以不好从整体上给它一个名称。当然,我们也许可以根据它的本性、发展趋势和指示的方向,权且把它叫作“辩证唯物主义”,但必须严格注意到,这种“辩证唯物主义”决不仅仅是我们现今所理解到、所阐发出的那些内容,它必定会向我们展示出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曾料到的研究领域,提供出不断翻新的研究对象,阐释出越来越深刻的思维意蕴。正如黑格尔哲学并未结束哲学的进一步发展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只能是处于这样一种地位:它一方面自觉到自己是全部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另方面又意识到自己是以后哲学发展的起点,因而只是整个哲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阶段。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就能把同时代的其他哲学也看作哲学发展的诸环节,承认其存在的理由,肯定其某些原则的合理性,并去掉这些原则的绝对性,将其纳入自己的原则中,以不断扩大自己的原则,使之一天天更加丰富、更加具体、更加有时代的生命力、更具发展的可能性。这决不是从外面加给他的什么额外负担,相反地,这倒是他本来就应有的职责和任务。从这种意义上说,“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或者说那唯一哲学的发展,就不光是自认为是辩证唯物论者的哲学家的功劳,而是一切积极从事哲学思维的哲学家和流派共同努力的合乎逻辑的结果,那怕这些哲学家和流派并不意识到这一点。明白这一点,对于我们今天面对西方各家各派哲学观点采取一个正确的、开放的态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其次,把黑格尔关于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思想与区分哲学的原则和体系的思想正确地结合起来,对于哲学史和哲学的研究是很有价值的。要想把哲学史体系表现为必然的、合乎规律的逻辑进程,要想把握住当前各家各派哲学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必然趋势,就应当紧紧抓住哲学的根本原则本身,即一个哲学中占主导的、逻辑的东西本身,运用矛盾分析法来剖析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观察这一矛盾自始至终的运动过程,而不是一头栽进这个原则的应用和发挥中去,这是哲学中的次要方面,意识形态的东西,一些偶然性的、外在性的、暂时性的情况。与黑格尔不同,我们的这种研究必须以历史,即现实的哲学的矛盾进展过程为基础,历史从哪里开始,我们的思维进程就从哪里开始。我们应从哲学史上最早出现的哲学体系出发,抓住它的根本原则,把握它的内在矛盾,分析这些矛盾是怎样展开的,怎样通过解决矛盾、产生新矛盾而过渡到新的更高的哲学体系的。因此,哲学史发展的规律就是我们思维的一般规律,即思维的矛盾发展规律。从这种理解出发,我们就可以做到使哲学的历史和思维的逻辑规律相一致。哲学史研究的主要任务因而就是对历史上提出的哲学原则,即范畴和范畴体系,对这些范畴和范畴体系的联系、演化等等进行动态的分析。当然,这些分析必须以历史为基础,以史料为根据,分析的结果也必须以历史史料来检验,而不能象黑格尔那样常常情不自禁地任意裁割历史。
在黑格尔看来,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最能说明哲学史的研究即是哲学本身的研究。的确这样,而且我们还认为,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在历史基础上的辩证转化更加说明了这点。如上所说,我们应以历史的东西为基础、为根据来发现、揭示历史的东西里面隐藏着的逻辑的联系,然后再以所找到的逻辑的联系来补充、丰富、发展逻辑的东西,这样反过来指导历史的研究,就能更深刻地理解历史的东西。但我们从历史的东西出发,决不是用历史来安排逻辑。我们要找的是历史的现象下所隐藏的内在必然联系和逻辑的发展。逻辑和历史本来就是辩证的关系,而非机械因果关系。我们在逻辑的指导下研究历史,用历史研究去补充、丰富逻辑,才能使唯一哲学体系的研究更丰富、更完善、更有活力。
最后,黑格尔在哲学与时代、与世界历史的关系上,也提出了许多合理思想。逻辑与历史一致在他那里归根到底是以“绝对精神”的发展为基础的,他的哲学史也是绝对精神的表现。但尽管如此,他的确看到了在历史的后面还有某种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批判地改造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来研究哲学自身发展的规律就能真正做到象黑格尔所要求的哲学史与世界史相平行。恩格斯晚年在这方面提出了如下三个层次的结论:(1)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社会的经济发展,归根到底是起决定作用的东西,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要受其制约,哲学的发展最终也摆脱不了其决定的影响。(2)但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是在总的范围内、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来说的,它并不能直接决定哲学,更不能从物质生产里自发地产生出一种哲学,而必须通过政治,道德等等中介才能对哲学发生间接的作用。我们知道,黑格尔也说过,绝对精神不能直接决定哲学史上哲学的发展,它通过表现为时代精神来决定时代的哲学,这时代精神并不是抽象的东西,它体现在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道德、文艺等等方面。黑格尔的这一思想与恩格斯的上述思想显然有一脉相承的联系。(3)政治、道德等等对哲学的较直接的影响也只有通过哲学本身的内在规律才能发生,它们如果不与哲学的概念、哲学的遗产、哲学的传统,一句话,不与哲学的思想资料相结合,决不能产生出哲学来。实际上,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决定作用,都必须通过哲学自身固有的内在规律起作用,否则就会否定哲学的相对独立性,而陷入经济决定论或历史宿命论。这正是恩格斯晚年对想做马克思主义者的人所谆谆告诫的。所以,将整个哲学史立足于唯物史观的结果,决不是重蹈黑格尔形而上学保守体系的覆辙,而是尽可能充分地体现人类哲学思维以至于精神文化发展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同时又在一个广阔的人类历史视野中,使这种发展与社会历史,归根到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平行”。
这就是我们对黑格尔哲学史观的核心——关于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的思想的再认识和应取的态度。
注释:
1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0--487、500-504页。
2 日丹诺夫等著、李立三等译:《苏联哲学问题》,新华书店1950年4月初版,第5页。
(本文责任编辑彭昌林)
原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6期第100-106页。
庆祝武汉大学建校一百周年(1893—1993)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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