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平:倡导民主法制反对封建主义的叶剑英
发布时间:2020-06-11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原编者按:德平同志文章《胡德平:重温叶剑英30年前的讲话》在《南方周末》发表后,引起巨大反响,报刊网络转载众多。由于在《南方周末》发表时有删节,标题也有改动,现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将未经删节的原文发表,并恢复文章原题目和文内小标题,以飨读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三十周年纪念活动马上就要到了,每一个中国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话要说,要纪念那些最有感触、最有意义的事情。叶剑英同志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就是一篇应该很好回顾、学习、纪念的重要文献。纪念应有慎终追远、承前启后的意义,还要有温故知新、继往开来的价值。人们对以往历史的兴趣总是和对当前生活的兴趣呼吸相通,连为一体的。
一、 倡导破除封建主义迷信的第一人
叶剑英是我国十大元帅之一,开国元勋。在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中,他与华国锋、李先念、汪东兴一起为社会主义祖国立下不朽功勋。
但“四人帮”究竟是什么人?代表一种什么社会力量?在揭批“四人帮”的前两年,普遍的认识还没走上正路,甚至还十分荒唐!
按照“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惯性思维,既然资产阶级是我国最危险、最可怕的敌人,那么“四人帮”当然就是新老资产阶级分子,当然就是社会上“地富反坏右”的总代表了。既然毛泽东把这种敌人称作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么这顶帽子从老干部的头上摘下,扣在“四人帮”头上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了。那时的批判就是这样做的。
“四人帮”倒行逆施,人神共愤,罪恶极大,但上述这种批判能服人吗?不但不能服人,而且发展下去终将葬送中国共产党的道德信誉,还会给人一种成王败寇的印象。什么时候我党的理论水平低至这样一种可悲的状态,好象不给“四人帮”戴上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帽子就不足以置“四人帮”的理论、路线于死地。这一情况非一朝一夕所致,自1957年反右以来,一直如此。在把“四人帮”作为走资派批判的高潮中,某国家机关在1976年12月31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批判“四人帮”反对在市场领域内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指责“四人帮”唆使地区之间搞“自由贸易”。这样的批判只能让“四人帮”讪笑于地下。他们会说:今日之中国才是资本主义呢!谁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谁在和美帝国主义开展经贸合作,现在的私营企业主算不算资本家?我们“四人帮”坚持的是无产阶级彻底“全面专政”,资本主义的尾巴长出一寸一分都要无情割去,每人每时都要“狠斗私字一闪念”,“兴无灭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话听起来好象也确有几分道理,好象确是在维护社会主义,但是可信吗?
第一个正确指出“四人帮”社会阶级本质的中央领导人是叶剑英。他态度鲜明地指出“四人帮”是“封建法西斯分子”,他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说:
“林彪、‘四人帮’所以在民主问题上制造混乱,绝不是要反对什么资产阶级民主,而是要剥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践踏党的民主集中制,我们绝不要再上这些封建法西斯分子的当。”(《叶剑英选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第498页)
我说叶剑英是“倡导破除封建主义迷信的第一人”,是指在最有资格纵论放言的开国元勋中,在党的最高领导层中,在党的高级干部中是第一人。当然,有此先知先觉的有识之士在党内外已零星露头。可以说叶剑英是在党的最高领导层中,观察、研究“四人帮”,并与之周旋最久的一个人,时间比周总理还长。他的认识对我们了解中国社会、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主义、中国文化均有重大意义。这是观察中国问题的一个大前提。他认为:
“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在我国没有得到过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开始建设的。” (同上,第501页)
“四人帮”及重要骨干的经历、地位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内非常非常一般。他们的崛起完全是在一种特殊关系光环的烘托下,以最革命之名行最反动之实的阴谋手段扶摇而上的。叶剑英一针见血地指出:
“林彪、‘四人帮’以封建主义冒充社会主义,说是用社会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实际是用封建主义来反对社会主义。” (同上,第501页)
毛泽东晚年有一个非常吓人的错误,就是把自己、把无产阶级专政概括为“马克思加秦始皇”。这无疑为“四人帮”兜售其奸大大打开了可乘之门,江青接着就叫嚷:“共产主义也有女皇”。叶剑英对此十分激动地说:
“他们对任何与他们不同的意见都扣上‘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大帽子,使得我们的思想被搞乱了,分不清什么是封建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同上,第501页)
在叶剑英看来, “四人帮”既用“资本主义复辟”的大帽子残害全国人民;
又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绞索,扼杀科学文化。其实“四人帮”对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根本不了解,他们是当代中国最落后、最野蛮、最反动、最无信义、最会享乐的封建势力和流氓无产者的代表。所以叶剑英在讲话中号召全党:
“我们解放思想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注意克服封建主义思想残余的影响。列宁说过:不仅要宣传科学社会主义思想,而且要宣传民主主义思想。我们要破除封建主义所造成的种种迷信,从禁锢中把我们的思想解放出来。” (同上,第501-502页)
当时,全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虽已启动,但还未形成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不少党员、干部总是前怕狼后怕虎,思想就是不解放,不敢往前迈出一步。叶剑英对此深有感触地说:
“为什么不怕两千多年来遗留下来的手工业生产方式继续保存下去,不怕中国贫穷落后,不怕中国人民不答应这样的现状?” (同上,第501页)
叶剑英反对封建主义绝不是政治上的实用主义,而是有深厚理论根底和丰富阅历的。1980年6月他对耀邦同志说:
扫清封建思想非常重要,马克思早期著作就是反封建的,因为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德国还是个封建社会,还是农奴制,农民还是奴隶,我们不要把自己降为一个奴隶。……孟夫子都懂得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那个孔夫子不行,三天没有皇帝他就饭也吃不下了。
好在叶剑英并不孤立,从民主革命走过来的许多老同志也感同身受。1979年,李维汉十分郑重地提出这个问题。1979年底耀邦同志去北京医院看望李老,李维汉结合自己五十多年党内生活的经历,对耀邦同志详细说了他对封建主义思想在党内遗毒的认识。
耀邦同志对李维汉的意见深表赞同,他考虑这一问题也非一日,他回答:“这件事我看只有小平同志来领导进行才行,”并建议他直接找邓小平谈谈反封建这个问题。
半年之后的1980年5月24日,李维汉向邓小平诚恳阐述了他反对封建主义的观点,时间长达两个小时。他的开场白是:
“封建主义,包括它的思想体系、风俗习惯,在我们国家、我们党里反映相当严重,‘文化大革命’把这个问题暴露得很厉害,因为林彪、‘四人帮’是用封建主义去反对所谓资本主义、所谓走资派、所谓党内资产阶级,采取的方法是封建法西斯专政。现在虽然‘文革’已经过去,但封建遗毒还很深,需要彻底清算,否则,很难保证‘文革’不再发生。”(《石光树研究文集》第158页)
李维汉是大革命时期中共的领导人之一。他十分清楚教条主义对我党的危害。交谈中,他又说:毛主席批判教条主义,从1930年算起有十五年,从遵义会议算起也有十年。但对封建主义在党内的遗毒毛主席没有完全认识。他认为:
(我党在)“理论上,思想上的封建遗毒还没有来得及清算。……这是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中的一个不足,缺少了从理论上、政治上、思想上彻底清算封建遗毒这一面。”(同上,第162页)
小平同志的反应相当敏锐、及时,全力支持他的意见。邓小平的第一个行动就是指出“兴无灭资”这个口号有缺点、不完全。指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可以不宣传。第二个行动就是在8月18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他在讲话的第四部分,重点论述了“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并要与“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联系起来。8月31日政治局讨论通过了邓小平的这个讲话。这个讲话合理合法地成为我党的一项重要决议,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从而成为我党全面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但二十年后,党内有人竟在海内外散布一种舆论,说这篇讲话“其实质是针对华国锋的,为华的下台做准备,寻找理论根据。”真不知有何证据?情况越是复杂,叶剑英作为“破除封建主义迷信的第一人”,他的眼光、胸怀和对党的负责精神就越值得我们后来人学习、纪念,并知道了政治体制改革和反对封建主义遗毒的关系,其意义是何等重要。
二、躬身力行民主法治的委员长
我军十大元帅,都从长期的战争中走来。元帅们一直秉承了井冈山时期人民军队的建军思想,既是军事家又是政治家,视人民为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打江山,是军中战神,而绝不是轻言征战,以“杀戮为耕作”的粗野武夫。元帅们(除一人外)普遍还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讲民主、讲军事民主;
讲纪律,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我军元帅中以雍容儒雅风范统领大军的就不乏其人。
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叶剑英讲了三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讲民主、法制。这是三中全会的一项重要成果,它直接影响了此后三十年历史的进程。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后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都有充分的论述。本文只想说明一下叶剑英为何如此重视我国人民生活中的民主与法制问题。
首先,叶剑英十分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提出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大众的民主革命。十分清楚提出这一革命任务的全部现实根据,就是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东方大国。对这样一个社会,不但需要革命——武器的批判,同时还要文化——批判的武器。批判的武器之一,就是欧洲启蒙主义倡导的民主、自由、人权。这种文化旧民主主义视之为福音,新民主主义也举之为旗帜,资产阶级要利用,无产阶级也要利用;
资本主义奉为神圣,社会主义也不能排斥。但在打倒地主阶级,废除封建生产关系,并对从孔夫子一直到孙中山先生的中国历史文化作出全面科学总结之时,绝不能把封建社会形成的皇权至上的专制制度、等级森严的社会体制、君父观念的伦理纲常、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人身依附的宗法关系的次生形态,移入当代社会,移入共产党内。
叶剑英的革命生涯,是从参加旧民主主义革命开始的,并直接追随过孙中山先生,接受过孙先生的三民主义,世界大同的博爱思想,在此基础上,又转向了共产主义思想。“四人帮”大批民主派,象叶剑英这样的老同志怎能服气?到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召开之时,叶剑英已是有51年共产党党龄的中共领袖人物了。他在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这次会议上,高举民主与法制的大旗,并以此批驳封建法西斯主义,总结“文革”教训,瞻望未来,意义是极其重大深远的。
第二,中国共产党人和一切进步人士对“四人帮”及文革路线斗争的一个重要战场就是民主和法制问题。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在国家宪法的保护下享有最大的民主、自由,都有行使自己民主自由的权利。任何民主都有其公开、透明、公平的程序。这些程序都要和法律相配套。民主不是绝对的,也不是孤立的。社会主义的民主,不但是程序民主,也要摆脱资本主义民主的局限,不断向实质民主的方向发展。如果我国人民生活在这种民主制度下,“文革”就无从发动,刘少奇作为共和国主席就不会手持宪法还无法制止文革对他的羞辱和迫害。
但“四人帮”及极左路线竭力要制造一种恐怖,鼓吹“民主”是虚伪的,“法制”是禁锢革命行动的。正如叶剑英在讲话中所言:
“林彪、“四人帮”混淆无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区别,制造一种错觉,似乎实行民主就等于复辟资本主义。……使我们一些同志一听到民主,就紧张得很,只怕是背离了无产阶级专政,而不知道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广泛最实在的民主,因为它只对反抗的剥削阶级实行专政,对其它所有的人都保障享有空前未有的民主权利。”(《叶剑英选集》,第497-498页)
只有在民主法制问题上“四人帮”制造了混乱,通过党报党刊党的电台撒下弥天大谎,他们的奸计才能不受任何检验,畅行无阻。
第三,叶剑英在总结“文革”教训时,从民主法制又谈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这年的3月5日叶剑英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我国的人大在1954年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这是一部反映人民意志的好宪法,但没有认真执行,没有正确处理好党、政府和人大的关系,随着个人迷信的盛行,任何一项运动,最高领袖任何一个指示,都可以冲击宪法,高过宪法,所以人大落下个“橡皮图章”之讥。叶剑英如何对待这项工作呢?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表明心迹:
“人大常委会如果不能尽快担负起制定法律、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那么人大常委会就是有名无实,有职无权,尸位素餐,那么我这个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就没有当好,我就愧对全党和全国人民。” (同上,第500页)
叶剑英公开讲出人大常委会是否可能会是“有名无实,有职无权,尸位素餐”这些话来,我想在我国的人大历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一次吧!叶剑英对民主法制问题看到了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像林彪、“四人帮”一类的阴谋家、野心家、两面派、封建法西斯分子在党内兴风作浪,窃取国权、党权;
一是着眼未来,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一定要健全民主法制,一定要加强民主法制的建设,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他代表人大常委会向中央工作会议表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立即着手研究修改制定民法、诉讼法、刑法、婚姻法和各种经济法等等,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制。”(同上,第499页)
说起来也怪,1954年第一部宪法诞生之前,我国倒是制定了“土地改革法”、“工会法”、“婚姻法”。宪法出来以后,全国人民最关心的民法、刑法等重要法律,却一直没有制定出来,遑论什么“物权法”了。
叶剑英还说到“各种经济法”,自然也和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和改革开放政策挂上了钩。1979年,也就是叶剑英荣任委员长的第二年,人大以叶剑英的名义,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这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第一部经济法。
叶剑英是1897年4月28日出生于广东梅县雁洋堡下虎形村一个小商人家庭。打倒“四人帮”后的第二年——1978年他荣任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五年后的1983年3月25日,他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不再提名他为六届人大代表,不列入六届委员长候选人名单。1985年9月他与其他六十三位老同志一起致函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请求不再担任中央委员,躬身力行为我党废除封建性的终身制,实现中央领导机构的新老交替作出光辉榜样。1986年10月22日午夜过后,叶剑英在北京住所病逝,享年89岁。随后安放叶剑英遗体的灵车在全家的护送下,于当天凌晨三时静静、默默地驶向三O一医院,沿途不设岗、不布警。当天下午,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纪念长征胜利五十周年的大会上,耀邦同志宣布了这一噩耗,全体人员起立默哀,全国人民将永远怀念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党在肃清封建主义遗毒,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仍有艰巨的任务需要完成。如在不少人的头脑中,还缺乏“以人为本”的思想,颠倒了群众和公仆的关系,人治重于法治;
对人的个性解放,尊重人权的意识还远远没有到位;
很多地方存在的人身依附、官本位、以权谋私等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以言代法、执法不公,选择性办案的现象还相当普遍;
家长制、一言堂作风仍有相当的市场。这些老问题应抓紧时间解决,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因为新时代的众多课题又不断扑面而来,如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为何产生许多惊人的权贵资本?对新的社会阶层如何团结、引导、帮助、教育?就说“三农”问题吧,现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大社会课题。城乡二元结构,工农利益的巨大反差是什么问题,说严重点就是社会等级问题,这绝不应是社会主义社会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毛泽东有论:
“除了无产阶级是最彻底的革命民主派外,农民是最大的革命民主派。”(《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75页)
商品是天生的民主派。资产阶级民主消灭了社会上的等级现象,社会主义民主应在此基础上逐步消灭阶级。在这方面,我党既有补课任务,又有开拓前进的历史责任。
我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党的利益就是全国人民的利益,就是全国人民利益的集中反映。“只有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确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也只有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主义的法制,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这也是叶剑英三十年前讲过的一段话。今天回顾三十年前那历史性的一幕,人们仿佛还在聆听他报告演讲,他那雍容大度的仪态仿佛还在鼓励我们完成未竟的崇高事业。
2008年9月19日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