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盛,王刚:论世界国家生成的不可能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内容提要:温特主张世界国家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他认为,微观层次上争取承认的斗争,加上军事技术发展的推动,同时受到宏观层次上无政府性的引导,终将导致世界国家的诞生。围绕着世界国家生成的可能性问题,温特与尚侬之间展开了一场小论战。本文承认温特进行世界国家研究的意义,但指出他在世界国家的界定、对“他者”的认识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他实际上未能回答世界国家生成是否可能这一问题。本文分析了世界国家的构成与生成要素,提出一种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相结合的解释框架。笔者认为,在世界体系演变的过程中,朝向世界国家方向的内部动力不充分、外部动力不存在,因此决定了世界国家生成的不可能,我们应该从其他方向去探索美好世界生成的路径。

  关键词:世界国家;
亚历山大·温特;
他者

  

  2003年11月,美国学者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的文章《世界国家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目的论与无政府逻辑》由秦亚青教授翻译发表在《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1]大致稍晚时候,该文全文在《欧洲国际关系学刊》(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上发表。[2]温特在文章中明确提出,根据目的论解释,世界国家是必然会出现的;
国际体系、国际社会、世界社会、集体安全和世界国家将是前进过程中的五个阶段。这种观点在一贯强调现实政治、“极力避免对世界应该被怎样安排进行理论化”[3]的主流国际关系研究领域中未免显得有点异类或超前,因此在一段时间内并未引起注意。直到两年之后,才有一位叫沃恩·尚侬(Vaughn P. Shannon)的学者在《欧洲国际关系学刊》发表反驳文章,认为世界国家至多是一种可能性,不管是否值得期待,它远不是必然出现的。[4]温特则在同一期的《欧洲国际关系学刊》撰文作答,对尚侬的批评逐条予以回应。[5]本文将首先介绍温特的观点及两人之间的争论,随之从不同于尚侬的角度对温特进行批评,最后得出世界国家不可能生成的结论。在论述展开之前强调一点是必要的,即笔者虽不同意温特的观点但十分赞赏其关于世界国家的研究,这种以探索应然世界为目标的研究在国际关系领域太少了。正如肯·布思(Ken Booth)所指出的,我们既需要关于生存的理论(theories of survival),也需要关于美好生活的理论(theories of the good life)。[6]而以现实主义为主的主流国际关系研究极大地忽视了后者,极少以一种追求美好生活的态度对未来世界进行研究。而这正是温特所做的,也是其文章的最大意义。只是,在通往未来美好世界的过程中,“世界国家”此路不通,我们有必要另寻他途。

  

  一.温特及其批评者

  

  温特研究世界国家缘于对稳定的世界终极状态(end-state)的关注,其哲学基础之一是目的论。目的论考虑的是一个系统如何被导向最终的结果或目的。因此,世界体系会走向何种终极状态就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温特认为,国际政治理论提出了三种终极状态:第一种是自由主义的终极状态,认为世界最终会成为民主国家的“和平联邦”,根基是康德的世界政治学说;
第二种是现实主义的终极状态,认为世界最终只能是民族国家体系,战争也不会消失,根基是黑格尔的普世国家学说;
第三种是他本人所说的世界国家。他与康德和黑格尔一样,都认为冲突是推向终极状态的动力。区别在于,康德认为冲突使世界走向民主国家联盟,但没有意识到冲突会导致集体身份的形成。黑格尔讨论了争取承认的斗争,但认为这种斗争导向国家就打住了。而温特的结论是世界国家。它把目的论解释分为互动的两个层次,认为微观层次上争取承认的斗争(他特别强调人类能动性的作用),加上军事技术发展的推动,同时受到宏观层次上无政府性的引导,终将导致世界国家经过五个阶段而诞生。

  温特的推导过程是这样的。在微观层次是个体和国家争取承认的斗争。争取承认的斗争有物质性和社会性两个向度,物质性向度关注安全问题,社会性向度则关注平等,这两者都是推动新的世界体系结构出现的重要动力。国家使人摆脱了无法保证安全的自然状态,因此其出现是历史的必然。但随着武器毁灭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弹道导弹和核武器出现之后,国家无法继续为其公民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同时国家自身也变得像自然状态中的个人一样易受攻击。如同自然状态下的个人由于易受攻击而服从共同权力一样,军事技术和战争日益增强的摧毁力使国家同样会服从一种共同权力。另外,由于争取社会承认动力的存在,只要不对等结构存在,争取对等承认的斗争就会继续,这决定了不对等体系的不稳定特征。在宏观层次,无政府性通过自上而下的因果动力,以两种方式建构了争取承认的斗争:一是使国家可以通过有组织暴力的形式争取承认,一是军事技术的发展使暴力的代价越来越无法接受。每一阶段的无政府文化都会限制全球层次上争取承认的斗争,力图将这类斗争的代价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所以,每一阶段的文化也就构成了体系发展过程中的阶段吸引因素。但在世界国家形成之前,所有阶段性吸引因素终将是不稳定的,直到世界国家产生为止。因此,两者结合起来,是争取承认的微观层次提供了动力,而无政府性的宏观层次提供了方向。“简而言之,通过争取承认,无政府逻辑导致了无政府状态自身的消亡”[7]。

  温特所设想的世界国家出现过程包括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国际体系。该阶段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霍布斯式阶段,是完全不存在承认关系的阶段,因此也是不稳定的阶段。第二阶段国际社会因此产生。在此阶段,国家相互承认主体性,但并不承认相互公民的主体性,是洛克式阶段。但由于洛克文化不排除战争和不承认个人的主体性,它仍将是不稳定的并将导致第三阶段,即世界社会阶段。在第三阶段,全球性的承认从国家转移到了个人。而且,成员不能自由发动战争,战争要通过一个普世性的安全共同体来加以解决。但不足的是,这一阶段没有针对侵略的集体保护机制,因此仍不是终极状态。第四阶段即集体安全阶段因此而生。在此阶段,不仅体系成员相互承认对方生存和实施非暴力解决冲突的方式,而且体系成员必须实施互助原则,相互帮助对付威胁,因此可形容为康德式阶段。但是,领土国家仍然保留,集体安全体系是一个自愿体系,集体行动的逻辑使得集体安全体系不能作为对抗冲突的充分手段,因此它仍不是最终状态。这就要求第五阶段,即世界国家阶段。在此阶段,国家主权转移到全球层次,无政府状态不复存在,对个人的承认不再由国家来充当中介。当然,国家仍然被承认为主体。但个人和国家都不再具有单方面使用暴力的负面自由,它们都具有完全得到承认的主体性,因而也就获得了正面自由。一个全球性的自我,即世界国家因此形成。

  尚侬对温特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他批评了温特理论的内在逻辑。他认为,能动性在概念上被必然的、进步的变化这一逻辑所否决,因为能动性意味着未来的偶然性与最终状态的开放性。但在温特的逻辑中,既最终坚持一种以物质性力量为前提的结构决定主义(structural determinism),又不得不依赖能动性和行为体选择,这就导致了无法调和的自相矛盾,并违背了“没有什么是必然的”(nothing is inevitable)这一建构主义核心观点。其次,他认为温特的理论模式实际上把争取承认的斗争作为惟一的政治力量,这过于简单化了,是一种新的动机上的单一因果论(motivational monocausality)。尚侬认为,寻求承认显然不是惟一或最重要的因素,甚至可能还有起相反作用的因素存在,如他注意到温特自己提到了民族主义。尚侬认为,民族主义显然不会导致一个超国家的产生。最后,尚侬指出,温特通过聚焦于世界国家的必然性,从而把讨论从使世界国家成为可能的能动性与限制条件上面转移开来,他这是在鼓吹生成世界国家,并试图激发支持者去实现它。尚侬问道,“如果世界国家不可避免,有人为何要担心呢?……这表明有人倾向于世界国家,许多其他人则不。”[8]显然,尚侬试图通过指出温特的倾向性而质疑其观点的客观性。

  对于尚侬的批评,温特提出了自己的解释与补充。首先,他承认尚侬关于能动性的批评是一个重要的挑战。但他坚持认为,尚侬混淆了能动性与目的论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实际上并不冲突,能动性体现为一个过程,它在本质上是目标指向或有目的的。其次,温特否认他忽视了人类动机的复杂性,他指出在他的文章及其他作品中都注意到了其他动机如安全和财富的重要性。真正的问题在于两个方面:其他动机的影响是否超过了追求承认的影响?以及它们是抵消还是加强了这种影响。温特认为,“作为世界政治中的动机性力量,安全、财富和争取承认都是朝向同一个方向的。”[9]再次,温特解释了国家为何会做出世界国家的选择,他认为这是合法性或正确计算的逻辑所导致的,按这种逻辑,普世承认被视为要做的惟一正确的事情。而武力不能成为承认的满意基础,因为自由给予的承认比强制给予的承认更能巩固自我的固有价值。温特最后指出,本体论思想使我们从三个方面加深了对世界政治的理解:意识到我们每一个人的能动性在每一天中都在有助于(或不利于)世界体系最终状态的形成,希望世界国家有一天会成为现实,以及相信集体也能像个人一样决定自己的命运。显然,温特并不回避他对世界国家的倾向与喜爱,就像尚侬批评的那样。

  

  二.本文对温特的批评

  

  在一个仍未根本摒弃弱肉强食这个根本法则、国家间的合作与和平仍然十分脆弱的世界里,温特以一种饱满的热情认为“世界国家的出现是历史必然”,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特别是考虑到,当前主流国际关系研究实际上是非常短视的,满足对现状世界的描述与解释,并视未来研究为空想。在此氛围下,温特对世界国家的研究是一种难得的推动力量,有助于弥补传统研究的缺陷,将国际政治研究导向一种比较健全的方向。当然,温特的观点也有许多不足甚至是重大的缺陷。尚侬从三个方面做出了批评,但显然没有切中要害。关于能动性与目的论之间存在矛盾的批评,温特的回应从逻辑上做出了可以接受的解释。其他批评则或带有现实主义(如强调安全和财富)色彩,或兼科学主义(指责温特对世界国家的价值偏好)特征,这自然是秉持建构主义的温特所难信服的。在此,我将从另外的视角对温特进行批评,指出他关于世界国家的观点存在重大缺陷。在我看来,这些缺陷是如此根本,以致人们可以由此质疑温特所说的世界国家的出现是否真是历史必然。

  第一个缺陷是温特为了满足“世界国家必然出现”这一理论需要,对世界国家作了前后矛盾、实质上极其狭隘的定义,从而失却了世界国家概念的应有面目。从这个意义看,温特所认定必然出现的“世界国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国家”。

  在文中,温特实际上提出了三个关于世界国家的定义。首先,温特宣称采用韦伯对国家的定义,将国家界定为在社会中对有组织暴力具有垄断性合法使用权利的组织。他据此认为,世界国家是在全球性范围内对有组织暴力的合法的垄断性使用的组织(定义1)。根据定义1,世界国家仅体现在军事领域,它是否像当今国家一样具有政治、文化、民族等方面的特征则全然不知。但接下来,温特又对这个定义进行了扩充,认为国家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是对暴力的垄断;
第二是合法性;
第三是由前两者共同构成的主权;
最后是国家是一个具有集体意图的团体行为者。[10](定义2)根据定义2,世界国家的内涵更加丰富,形象更加饱满了,也更加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国家界定。然而,温特笔锋一转,又强调世界国家非常不同于今天意义上的国家,特别是它在三个方面更加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首先,它不要求各组成部分放弃其当地自治权;
第二,它不要求一支惟一的联合国军,只要能够对威胁做出集体反应,允许各国拥有军队;
最后,它不要求一个由可做出最后决定的领导人领导的世界政府。[11](定义3)根据定义3,世界国家的内涵又被温特做了限制,其印象也因此模糊不清了。更重要的是,在三个定义中,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比如说,在允许各国拥有军队的情况下(定义3),如何做到对暴力的垄断(定义1、2)?一句“只要能够对威胁做出集体反应”提出的是希望,而不能解决问题。再如,在各地拥有自治权与没有一个中央政府(定义3)的情况下,世界国家如何拥有主权(定义2)?(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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