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士林:关于宗教和平运动的构想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人们每天都在祈求和平,世界每天都在发生战争。尽管“和平与发展”早已被普遍地肯认为时代的主题,但这个主题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停留于政治家们的庄严承诺与普通百姓的美好愿望。和平很难实现,发展一波三折,我们的时代,从此起彼伏的局部战争到横行无忌的恐怖主义,从骇人听闻的生态破坏到残酷无情的生存竞争,从贫富悬殊的分配不公到贿赂公行的政治腐败,从喧嚣浮躁的心理状态到物欲横流的社会风气,人们的胸中充满紧张、暴戾、诡诈和怨怒之气,空气里飘荡着反和平的因子。这个时代在某种意义上,适如费希特所说:“是一个罪恶完成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和平诉求的艰难如佛所云:“如以少水,而沃冰山;
暂得融解,还增其厚”。

  然而,佛弟子秉承“成大悲不住涅磐”、“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菩萨行精神,仍孜孜不倦于和平事业的追求,尽管不免西西弗斯推石上山的悲剧性,但在佛陀慈悲精神的照耀下,唤醒众生佛性,终能建设和平乐土。“佛教与和平”讲坛,就是实现这一宏愿的有益尝试。讲坛触及的无疑是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重大而严峻的课题。以下分三个方面谈谈我对这个课题的理解。

  

  一、和平三层面

  

  和平的追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个人的心灵培育、社会的制度建设与人类的理想追求。下面拟对“和平”的含义作一简要解析。

  对“和平”可以进行十分有意义的语义学分析,如园持法师对“和平”的“了别”就很有意思,很重要。我在这里还只能就人们对“和平”概念的约定俗成的理解和使用,指出下述三个层面的含义:

  1 和平是一种心境、心态、心情。是一种由个体修养而呈现的人生境界。

  2 和平是生活秩序、社会规范,是民族交往、国际合作的前提,是人类文明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

  3 和平意味着人际温暖、社会和谐、经济繁荣、政治清明、四海一家,天人合一。它的最高理想是天下大同。

  简单地说,和平三层面就是:个人层面——人生境界;
社会层面——文明规则;
宇宙层面——大同理想。

  明乎和平三层面的含义,我们对和平事业的追求也就可以建立明确的目标模式。这个目标模式要求我们要对治人心与社会,要取法乎上,树立一个伟大的理想鼓舞我们、激励我们。而无论对于哪个层面上的和平诉求,宗教都可以发挥伟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宗教的和平使命

  

  探讨宗教在当今时代的和平使命,首先应把握当今世界的基本情势。当今世界有两个重大变化值得关注,其一,全球化时代的降临;
其二,冷战的结束。全球化时代的降临意味着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接触与合作空前紧密、空前频繁,同时也意味着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利益博弈越来越激烈,发生摩擦的因素越来越多,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冷战的结束则意味着意识形态冲突淡化,民族的、文化的包括宗教的冲突日益走向前台。两个重大变化形成合力,更凸显了民族的文化的宗教的因素对于和平事业的极端重要。

  当然,在看得见的将来,最根本的世界冲突仍将是来自经济利益的冲突。民族冲突与意识形态冲突一样,无一例外地源于民族国家间政治与经济的博弈,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首先是经济利益。但由于上述世界情势的两大变化,经济利益乃至政治利益的冲突往往直接地伴随着或者呈现为宗教的、种族的、文化的冲突,由于经济的政治的主权的等等原因而引发的冲突,每当宗教、种族、文化因素渗入时,也都变得更加不可调和、旷日持久、尖锐复杂。

  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文化特别是其信仰形式宗教凝聚了民族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乃至最深厚最根本的精神寄托,是民族最敏感的神经。宗教冲突往往掩盖乃至远离民族冲突的最初肇因——政治经济的利益博弈,日益走向复杂化、情绪化、极端化。换言之,民族冲突一旦上升为宗教冲突,立刻就你死我活,不可开交,没有妥协的余地,因为这是捍卫精神家园合法性与神圣性、使其免遭侵夺与亵渎的斗争,是生命意识之根的较量。中东之阿以冲突是典型案例。当今世界其他一些引人注目的冲突,如印巴冲突、斯里兰卡之僧泰冲突、塞浦路斯希土冲突、印度尼西亚基伊冲突、加拿大魁北克省法语族与英语族冲突、爱尔兰新教与天主教的冲突……,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超经济甚至超地缘政治的宗教因素、种族因素、文化因素。

  对冷战结束、全球化时代降临、意识形态冲突淡化、宗教种族文化冲突凸显的当代世界大势,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做出了主动直接敏锐迅捷的反应。亨氏看法多少有些悲观色彩,他认为文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没有毁于意识形态的冷战壁垒,难道真的要被民族的冲突、文化的对立、宗教的斗争变成废墟?

  这是摆在全人类面前的空前严峻的课题。

  如何解决这个课题,使人类文明沿着健康方向也就是各民族各文明体系共赢的方向发展,考验着全人类的良知、智慧和能力,其中宗教界人士的良知、智慧和能力变得空前重要。从根本意义上说,文明冲突的核心就是宗教冲突,各大宗教能够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和谐相处,文明冲突就差不多从根源处得到预防和消弭,这就使得宗教的和平使命显得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重要、都更迫切。

  宗教界人士必须率先行动起来,使人类摆脱民族与宗教冲突的可怕漩涡,避免由于信仰的差异而陷入灭顶之灾。首先应该警惕打着宗教旗号激化冲突的挑唆,避免已有的冲突因蒙上宗教色彩而升级、而激化。亨氏提出“文明冲突论”后,许多人士出于不同目的将亨氏理论当作分析框架来分析西方世界与伊斯兰世界的冲突,对于伊战乃至此前的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更有人热衷于将其定性为宗教战争,认为这些战争正是基督教文明对伊斯兰教文明的新一轮“十字军东征”,是“文明冲突”的典型表现。这样的分析为激化冲突提供了强大动力。

  既如伊拉克战争,这完全是一场和宗教不搭界的世俗战争。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出于它的全球战略的考虑,同时也出于反恐的需要。对美国人发动伊战尽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批评,但如果对人类的命运稍微负点责任,就绝不应该“上纲上线”到宗教高度来解释伊战、激化矛盾,同时亦应高度警惕、坚决防止与杜绝亵渎宗教行为,特别是在战争状态下的敏感时期。对伊拉克现代史乃至萨达姆政权稍有知识的人都知道,萨达姆从来就不是虔诚的伊斯兰信徒,伊斯兰教对于他从来都只是政治工具。将萨达姆的一系列倒行逆施解释为捍卫伊斯兰世界的尊严与权益是十分荒谬的,也是十分危险的。同样,美国士兵亵渎古兰经的行为也是十分愚蠢、十分危险的行为,尽管这只是偶然的个体行为。

  避免冲突上升为宗教的冲突、文明的冲突是消极的办法,积极的办法则是人类共同努力解决全球化时代越来越相互依存而带来的新问题。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都需要建立更加公平与合理的新秩序,都更需要充分的尊重、交流与合作。冲突的缓和与消弭、和平的实现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需要政治家、实业家、科学家、艺术家和宗教家共同努力。我呼吁,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宗教和平运动,各宗教组织就和平建设的理念、模式、途径达成最大限度共识,与社会各界力量充分整合,以开拓和平的新局面。

  怎样使不同民族、不同宗教进入良性健康的沟通乃至合作轨道,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全球性课题。除了策略性的应对举措之外,从人类文化发展战略的角度考虑,应重建民族教育学与宗教教育学,清除过时的、狭隘的、极端的、自负的、暴戾的文化倾向与宗教偏执,使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们都能在心灵深处稳定地建构宽容的、和平的、合作的文化心态,这需要汲取诸如“和而不同”这样的宝贵文化资源,也需要汲取这样的宗教洞识:

  “伟大的传统都运用了一个共同的标准。因为它们都赞同给予我们称之为爱或同情的对别人的无私关怀以核心的和规范的地位。”、“我们没有好的理由相信任何一个伟大宗教传统都业已证明了它自己比别的传统更能产生爱或同情。”、“我们还没有地位宣称有凌驾于任何一个伟大的活着的宗教传统之上的道德特权……没有一个伟大的世界宗教在拯救上优越于别的宗教”。(见迈尔威利•斯图沃德编《当代西方宗教哲学》约翰•希克:《宗教多元论与拯救》)

  总之,面对已经在世界许多地区不同程度上发生的文明冲突,宗教对于消弭冲突、实现和平的作用日渐突出,各宗教体系乃至文明体系寻找最大公约数、求同谅异是和平共存的基础。

  进一层说,宗教作为文化的灵魂,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在消弭文明冲突、促进不同文明间和平交往的诉求中,是不可代替的、甚至是具有决定性的资源和途径。作为民族文化核心灵魂的信仰系统,宗教对于和平理念的传播、和平精神的培育、和平运动的开展,和平事业的建设,都能发挥重大作用。除了特殊的情况,一般地讲,宗教总是和平建设的积极力量。各大宗教所共同尊奉的“金律”使它天然地成为和平的要素。但无论从历史的角度看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由于各种复杂的宗教与非宗教的原因,极端主义的宗教要求曾经和正在成为冲突与战争的根源与酵素。特别是在全球化时代,如何化解通常是以民族为载体的宗教冲突,发挥宗教的和平功能,始终是摆在宗教人士面前的重大使命。

  为了完成这个重大的时代使命,我建议宗教界人士运用从传统到现代的各种方式,如宗教场所的活动、宗教学校的教育、面向社会的宣传、发展宗教出版事业、建立宗教和平网站(2003年“非典”时期,弘法寺的方丈本焕和尚曾在网上号召发动万名佛子颂念大悲咒,为全世界人民消灾祈福,引起巨大轰动和良好影响。这是佛弟子利用现代互联网传播媒介关注苍生、推进和平的成功个案)等展开如下三个领域与三个层次的沟通与交流:

  三个领域即:

  1同一宗教内部,

  2不同宗教之间,

  3宗教界与非宗教界。

  三个层次即:

  1 宗教教义与仪轨,

  2 宗教学的学术研究,

  3 宗教学与其它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

  除了有利于和平的宗教理念的培育、灌输与研究外,对于和平事业的开展,宗教界人士与政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尤其重要。从世界史的角度看,政教关系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是即:

  前现代:文艺复兴前,宗教权威主导时代。

  现代:
宗教改革~冷战结束,世俗政权主导时代。

  后现代:冷战结束的全球化时代,政教合作时代。

  之所以在后现代时期,政界和宗教界要加强合作,原因就在于上述文明冲突亦即由宗教信仰不同引发的民族冲突逐渐成为阻碍和平与发展的主要危险,它的解决需要政界和宗教界人士愈来愈紧密的合作。当然,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合作是在政教分离的现代国家模式内的合作。政教合作绝不意味着宗教权威渗入世俗权力甚至左右世俗权力的政教合一,绝不意味着宗教理念决定着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那样将是历史的大倒退,只能滋生中世纪式的野蛮、蒙昧、专制。全球化时代的政教合作,只能是精神层面、教化层面的智慧整合。

  

  三、佛教作为和平运动的宝贵资源

  

  在宗教和平运动中的呼吁中,我愿意特别地谈到佛教可能发挥的伟大作用。

  对于和平事业来说,佛教是十分宝贵的资源。

  佛教追求的社会理想、人生境界、终极关怀都渗透着和平精神。

  佛法的全部阐扬,无论小乘、大乘,无论空宗、有宗,都体现着和平理念的诉求。

  佛学的博大精深,使它对和平理念能从各层面、各角度作最充分、最周密的阐发。

  佛家的五大精神:超越精神、慈悲精神、宽容精神、平等精神、谦卑精神都通向和平精神,都是和平精神的重要元素。

  佛教乃至其它宗教开展和平运动当然可以有很多方式,譬如通过慈善事业等,但最重要的、最能体现宗教优势的,还是和平精神的培育、和平心灵的建构。王阳明说得好:“不知自己是桀纣心地,动辄要做尧舜事业”,没有和平的心灵,就谈不上和平的建设。而在前述和平三层面的诉求中,每一层面都可以援引佛家的和平智慧,都可以通过佛家特有的宝贵精神资源培育和平的心灵。譬如在第一层面“人生境界”,可以培育四种和平心:清净心、超越心、自由心、平常心;
在第二层面“文明规则”,可以培育四种和平心:慈悲心、平等心、宽容心、正义心;
在第三层面“大同理想”,可以培育四种和平心:形上心、自然心、艺术心、世界心。三个层面的心灵建构互相联系整合而为圆融一体的和平精神。

  关于上述诸“心”的具体解析,留待另文。借用佛家的表述语言与表述风格,我上面所讲可概括为“三境十二心”。“三境”是和平三层面,“十二心”是汲取佛家的精神资源建构“和平心”。记取这“三境十二心”,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人间社会,在父子兄弟夫妻朋友关系都成了算账关系的当今时代,在竞争日益激烈、心灵惶乱不安、生活紧张单调、信仰空前失落的充满反和平因子的生存境况中,当能开出一片和平的乐土。

  

  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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