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动人口社会公平感与心理和谐的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18-06-21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摘 要:为了更好地了解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现状,探讨社会公平感与心理和谐之间的关系,本研究采用蒋庆刚编制的“社会公平感问卷”和许慧、贾黎斋等人编制的“心理和谐问卷”对江苏省常州市1000名城市流动人口进行调查分析,其中有效问卷为646份,有效回收率为64.6%。结果表明:1.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感都较高,高于其中位数;2.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在年龄和受教育程度上表现出显著差异,在婚姻状况、工作年限和来到城市的时间部分维度表现有显著差异,在薪酬和城市居住地则表现为无差异;3.城市流动人口的心理和谐感,在受教育程度上表现出显著差异,在年龄、婚姻状况、工作年限、来到城市的时间、薪酬和城市居住部分维度表现有显著差异;4.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存在显著的正相关;5.社会公平感对心理和谐具有正向的预测作用。
关键词:城市流动人口;社会公平感;心理和谐
作者简介:方翰青(1968-),男,江西崇仁人,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心理、心理测量;谭明(1960-),男,黑龙江哈尔滨人,编审,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杂志社社长,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城市流动人口心理融入的实证研究”(编号:14YJAZH017),主持人:方翰青。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36-0038-12
社会公平感作为一种主体的主观感受性,指的是社会主体在具体情境中,受教育经历、社会背景和社会阶层不同的影响,对社会公平现象的一种心理上的感受和由此而产生的一种主观判断。心理和谐是社会主体的一种主观意识上的和谐状态,包括自身的认知、情感、意志、性格等方面的和谐,是指人们在其所处的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受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影响,自身的认知、情感、意志等是否处于和谐状态。城市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发展速度的标志,带来的社会问题一直被众多领域的学者们所关注,而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感等自身的主观态度体验不能被忽视,本研究对城市流动人口的这一主观态度进行研究,无疑是对城市流动人口进一步的认识并做出一定贡献。对于中国社会,公平理论主要探讨如何维持社会的稳定,但对个人本身的利益关注较少,而且也比较重视弱势群体。本研究是以长三角地区的城市流动人口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进行调查研究,探讨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之间的关系,不但可以比较全面的了解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的特点,丰富国内关于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的理论研究,拓展社会公平感和心理和谐的研究范围,还可以帮助城市流动人口了解自身的状况,提高自身的社会生存能力和生活技巧,以积极健康的平和心态对待人生际遇,维护自身的公平感与和谐感,也可以为政府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一、研究总体设计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用的是随机抽样的方法,在长三角地区对1000名城市流动人口进行調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有效问卷646份,有效回收率为64.6%。详细的被试具体情况见表1。
(二)研究工具
1.社会公平感问卷。本研究是借鉴的是蒋庆刚编制的“社会公平感问卷”,共32题目,采用七分等级评定,反映的是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互动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弱势公平六个方面公平的感受。采用七级记分制,1代表非常不符合;2代表不符合;3代表不太符合;4代表不清楚是否符合;5代表有点符合;6代表符合;7代表非常符合。研究表明该问卷有较好的结构向度和建构信度。该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在0.82以上,说明本问卷符合测量学统计指标。
2.心理和谐量表。本研究采用的是许慧、贾黎斋等人编制的和谐心理问卷,此量表是在自我和谐量表的基础之上进行研讨编制的。该量表包含认知和谐、情绪和谐、人际和谐、社会和谐、意志和谐、自然和谐和认知和谐七个维度,共有27个题目。采用五分等级评定,1代表“完全不符合”,2代表“比较不符合”,3代表“不确定”,4代表“比较符合”,5代表“完全符合”。该量表的信效度符合心理测量学的要求,在本研究中,其内部一致性信度为0.79以上。
(三)研究程序
首先采用的是问卷的初测,确定施测的问卷;其次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到相对应的各个地区进行匿名问卷调查,使用统一的指导语,对于特殊人员采用口头叙述问卷,并如实记录;再次将收回的问卷进行整理,剔除无效的问卷;最后用SPSS17.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数据处理
本研究采用SPSS17.0进行数据处理,进行描述统计、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等。
二、研究结果
(一)城市流动人口社会公平感的人口学变量分析
1.城市流动人口社会公平感总体情况。从表2可知,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均分为4.221,标准差为1.056,社会公平感个因子得分按高到低顺序排列为:程序公平、弱势公平、互动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
从表中可以看出,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在各个维度的平均分都显著高于中位数4,可以说,从总体来讲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平感是较高的。
2.年龄对社会公平感的差异分析。由表3可知,不同年龄的城市流动人口社会公平感存在显著差异。
城市流动人口在年龄变量上,程序公平、互动公平、机会公平因子存在显著性差异。在权利公平、弱势公平和分配公平因子上不存在显著差异。
经过事后多重检验得知,在分配公平因子上,25岁及以下组显(P<0.05)著低于36-45岁组和46-55岁组,26-35岁组显著(P<0.05)低于46-55岁组,其他组别之间无显著差异;在互动公平因子上,46-55岁组显著(P<0.01)高于25岁、26-35岁组和36-45岁组,56岁以上组显著(P<0.01)高于25岁、26-35岁组和36-45岁组,其他组别之间无显著差异;在机会公平因子上,46-55岁组显著(P<0.05)高于25岁、26-35岁组,56岁以上组显著(P<0.05)高于25岁、26-35岁组,其他组别之间无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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