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
发布时间:2020-04-11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在瞿优远传出因“经济问题”落马后,外界普遍讶异,因为在认识他的人看来,他热心之事,不外办报和打球两件,对灯红酒绿的奢华生活,这位报界大佬并未表现出超出常人的喜爱和追逐。
“他是一个商人,没有任何文人的迂腐和理想化。但他又不仅仅是商人,商人的爱好是赚钱,但对他来说,钱只是用来交换的,他对工作不节省、舍得投入;他没有比我们这些普通拿工薪的人更爱钱;除了高尔夫他没有其他奢侈的爱好。”曾为《体坛周报》撰写专著而熟悉瞿优远的欧阳觅剑说。
在法庭认定的瞿优远的受贿罪行中,最后一笔仅3万元,事由是“打高尔夫球用”。“他的生活方式,如果放在普通市民来看,还是奢华的;但是放在他这个层次,坐拥上亿资产的人,他的生活方式就显得很平淡。”接近检方的人士这样评价,“他对钱吧,没有很强烈的欲望。”
社长权力
1997年秋,大连金州的眼泪祭奠着中国足球的苦楚,而远在长沙的《体坛周报》却在复杂的心情中庆贺自己的新纪元。这一年,被媒体形容为“这一张堆满文字且印刷粗糙的体育报纸”,实现了超过100万份的发行量。
这一年,32岁的总编辑瞿优远豪情万丈,他告诉报社的每一个人,不要再提“少花钱多办事”,因为“我们已经有了钱,钱不投进去就没什么意义”。
《体坛周报》震惊了市场,但多少年来,它都被看作是将读者定位在学生,甚至是中学生的低端报纸,它固执地靠发行赚钱,它密密麻麻的文字满足着人们对信息的饥渴,但也总是在满足之余沾得读者一手油墨。
1994到1998年间,它的广告很不上档次――大多是致富信息、魔术麻将之类的“科技信息”或者本地商店促销广告,广告额也低,1998年仅为400万。瞿优远认为广告“质量和数量都与《体坛》发展不匹配”。
他开始寻找合适的广告代理商。有一天,一个叫郭惠发的人打来电话自荐。
郭惠发是广州凌视广告公司的总经理,凌视是一家成立不久、规模不大的公司。见面后,瞿对郭的印象是“坦诚,不讨厌”。凌视虽小,但瞿觉得小店认真,全心全意为《体坛》打理广告,所以决定让凌视先代理《体坛周报》1999年6月到2000年6月一年的广告。
凌视签下《体坛》,第一年广告代理费880万元。从此以后8年半的时光里,郭惠发是瞿优远某种意义上“最亲近”的人。
2000年10月25日的《体坛周报•采编周讯》上,瞿优远明确表态,欣赏对手《足球》报的记者李响:“她千真万确地弄来了一些独家……衡量一个记者应该看她的报道水平,而不是她的采访方式。必须承认,李响首先是一个记者,一个有事业心的记者,而她的报道正沿着质与量的双轨道向前滑行。”
瞿优远此话本是想“警示报社同仁”,不应看低李响“不懂足球”以及她因与时任中国国家足球队主教练米卢关系密切而获得独家报道机会。精明的郭惠发却从这段话里嗅出了瞿优远的意图。
“广州凌视广告公司的一位朋友看了这段文字后多了一个心眼。11月中旬,这位朋友给采访亚洲杯归来的李响去了电话,李响听到《体坛》试探性的邀约有些兴奋,毕竟这是一个强烈的信号:她被同行承认了。”瞿优远在这篇文章里说。郭惠发牵线搭桥,瞿优远与李响会面,并最终成就了体育传媒界轰动一时的“记者百万元转会”。此事经媒体广泛报道,《体坛周报》知名度前所未有地扩展,郭也因此而博得了瞿的好感。
在双方第一年合同行将期满时,郭来京找瞿,并在送瞿去机场的路上,将10万元放进瞿的旅行包中。事后瞿打电话给郭说“这样不好”,但还是收下了。这是法庭认定的瞿优远第一笔受贿款。
此后,瞿同意为凌视减免该年广告代理费60万元,并许后者继续代理《体坛》广告直至2000年底。减免和接续代理的广告事宜,双方并没有重新签订合同。类似比较随意、完全凭照瞿个人意愿决定的广告代理情况在以后的日子里时有发生。
2003年,一心想着改出日报的瞿优远,开始寻找实力更强大的广告代理商,因为一旦改为日报,发行量必然会下降,对广告赚钱的依赖程度就会加大。瞿优远看上了上海东视广告公司。他打电话告知郭惠发,打算中断合作关系。电话里,郭沉默许久。
此后不久,有一天郭惠发突然致电瞿优远,说自己到了长沙,要求见面。见面时,郭塞给瞿一包钱,“估计有70-80万”。瞿优远被激怒了,“很不友好地拒绝了”。离开时,他看见了郭惠发失望的眼神。
“这时在我的头脑里,让东视做的想法占了上风。而且郭来长沙没有事先通知,感觉很突兀,有点看低我了。”瞿优远这样解释拒绝的理由。
后来经过凌视与东视的竞标,郭惠发的超高报价还是打动了瞿。瞿承认,除了担心东视后台硬,一旦拖欠代理费可能不好讨要之外,就是顾及郭的情面、他对《体坛》的贡献以及他给自己的“好处”。
“从公正的角度说,(如果我不收取郭惠发给予的‘好处’)《体坛周报》可能得到更多的增刊广告代理费。”案卷中记录着瞿优远这样的供述。
一个插曲是,当办案人员问及01-02广告代理费收取情况时,瞿说自己记不清了,办案人问,不清楚你怎么不问呢?瞿答:我当时的精力没放在广告这一方面。
2001至2002年,是中国足球队第一次打进世界杯决赛圈。这个中国足球史上罕见的荣光,也让《体坛》借力一跃,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单期峰值发行量超过200万份,将竞争对手们远远抛在身后。这对于报人瞿优远来说,或许是比广告赚了多少钱更为重要的人生时刻。
8年半来,郭惠发一直是瞿优远身边隐秘而又众所周知的“好友”,也是极少数熟知这位报业枭雄除工作以外另一面生活的人。两人常常半夜共饮,商讨未来。在瞿优远需要用钱的时候,无论是“借”还是“给”,郭惠发都会第一时间出现。他回馈给郭的便是在广告代理上的便利,以及一些小的体育纪念品。
但瞿说,两人并无“人情往来”。一个例证是,瞿父过世时,郭惠发并没有到场,“也没打人情钱”。在《体坛》收购凌视中的《体坛》广告团队后,瞿优远与郭惠发再无生意往来,逐渐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触礁来由
当年,欧阳觅剑曾问瞿优远,为什么座驾要买A6。瞿优远的解释是:既够档次又不太张扬,适合接待。
体育传媒圈的一位同行的说法是,“他是想进入上层社会的,这从他所喜爱运动项目的变化就能看出来,从台球到网球,再到高尔夫(据说后来又迷上了冰壶),档次不断递进;另外座驾也在不断升级,从奥迪A6到了Q7。”
也有现实的原因。据说,瞿优远有次开了一辆普通轿车去私立学校接女儿,女儿躲起来不见他,瞿优远马上回家开来了A6,这才接到女儿。
一个出身卑微的农家子弟,渴望奢华容易想见,而对于仕途和政治,瞿优远的态度是敬而远之。“他私下里和我说,当官有什么意思啊,哪像我现在这么自由。”一位跟随瞿优远多年的下属如此回忆。
欧阳觅剑说,他们相处的过程中,瞿优远与他谈的“都是做报纸,根本不谈与体育局有关的事情”。对于体育局的活动,瞿优远几乎从不参加;即使参加也是“只赞助,不评论”。
“他没有仕途上的打算,争权夺利的事情他不会掺和。对待官员,他也会遵守官场的规则,客气招待。”在欧阳觅剑看来,瞿优远“出事”是他从来没想到过的:“他很务实,不惹事,外圆内方,很会处理人际关系。”
刻意与“政治”保持距离,“但也不能说他排斥权贵和政治。”一位曾在《体坛》工作的“老部下”这样评价瞿优远与政治的关系。
“他搬迁到北京一定程度上也是向权贵靠拢,虽然不感兴趣,但他也相当清楚,游戏规则是必须遵守的。”
2001年,时任湖南省体育局局长傅国良的儿子傅晔向瞿提出借40万在北京开餐馆,瞿从北京体坛公司借了20万,“借公款太多不合适”,又跟郭惠发要了20万,“是代表报社要的,是公款”,郭惠发表示不用归还。
瞿优远认为:“傅晔是原体育局局长傅国良的儿子,《体坛周报》是湖南省体育局下属单位,而且还算是个有钱的单位,我作为《体坛周报》的社长是傅国良一手提拔上来,有知遇之恩,关系也很好,所以傅晔在北京找我借钱也很正常的。”他将这笔钱定位为“一笔公关费用”,但跟以往一样,“借钱”的决定是他一个人做出的,“未告知其他社领导”。
2008年底已经退休的傅国良被“双规”,圈里知晓傅与瞿关系的人都认为,这样一来,瞿失去了政治庇护。2010年4月27日,傅国良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瞿优远被带走后,他的一位亲属去找江湖术士算命,得到的答复是“他命里该有这一劫,2007年躲过去了,2008年也躲过去了……”。实情是,从2004年开始,就有湖南体育局的人告瞿优远的状,认为《体坛》改制(瞿优远曾推行内部股份制,后又获得南非财团的风险投资)存在经济问题。
但瞿优远对自己的“安全”一直很有信心。傅国良出事后,瞿的大舅哥曾问过他,是否会受牵连。瞿的回答是“没事”。
事实并非如此。
2004年,瞿优远决定在北京买一栋楼,作为体坛周报社在北京的办公场所。他看中了崇文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西段,并以体坛周报社的名义与地产商签订了合同。但随即想起,“新闻出版署禁止异地办报的,八几年的文件,2004年我们还被告过”。
在房地产商建议以北京体坛名义买、然后出租给体坛周报社,坐收租金的背景下,瞿优远安排人,重新与地产商签订合同,以北京体坛公司的名义买入了现在体坛周报社的办公大楼,耗资两千多万。
让一个空壳的北京体坛一下拿出两千多万元,几乎不可能。
最终,法院认定,“未经体坛周报社社委会集体研究,在被告人彭金枝(体坛周报社副社长,分管财务)的安排下,2004年6月22日,以预付第一年房租、租赁押金的名义从体坛周报社转账人民币494万元至北京体坛;同年6月29日,以预付第一年房租、租赁押金的名义从体坛传播公司转账人民币767万元到北京体坛;同日以借款的方式从体坛周报社支出人民币1300万元给北京体坛。以上3笔共计人民币2561万元,全部用于北京体坛购买办公楼。”
2006年,湖南省审计厅202号审计报告指出,“纵观《体坛周报》整个改制及实际运营过程,在处理国有资本及管理团队利益关系方面,有过多考虑管理团队利益、忽视国有资本利益的现象。建议主管部门省体育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湖南省体育局主要领导的说法是,“按相关规定,体坛有重大投资和借款,应向湖南省体育局党组汇报,瞿优远没有汇报过。”于是,2007年,受到警告的瞿优远,将大楼转让给湖南体坛,但挪用公款,依然成为他挥之不去的梦魇,直至案发。
制度之殇
在瞿优远的主辩律师周金虎看来,瞿的最大失误,就是行职业经理人之实而无其名。
“瞿优远到底是老总,还是公务员?他还有自然人股东身份。”周金虎说,瞿优远身兼三职,身份纠结是本案最核心的问题。
“越是边缘化的人,越容易(犯事),如果他就是一个国家公务员,那他会老老实实,但他是两个圈的交集状态,有时左点,有时右点,说不清楚。”
在周看来,中国民营企业家碰到的问题在瞿优远这个国企掌舵人身上都有体现。比如对财务制度管理不谨慎,“一言堂”,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觉得钱是自己赚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周认为,与许多中国民营企业类似,瞿优远在企业中的角色,更像一个专权的“皇帝”,而非一个分权的“总统”。“这样的做法在投资领域可能成功,但在程序上是违法的,这就埋下了一个裂纹,刑事底线一旦突破,不管投资领域的结果好坏,如遇有震动,裂纹就会加大。”
与周的理性分析和追问不同,作为公诉方的代表,龙原(化名)感觉更为复杂一些――见到读书时代的媒体大佬瞿优远,竟然是在看守所,而且是代表检察院,来问询这个经济案件的嫌疑犯。
“我是看《体坛周报》长大的。”龙先表达了一下个人情感。
“很惭愧,以这样的方式见面。”瞿说。
“如果不是以这种方式的话,我永远也不会见到你。因为我们两个的轨迹是不同的嘛,而且即便是我想作为一个粉丝去追你,想要见一面也很难的。”龙说。
苦笑,瞿优远苦笑。
“人显然苍老多了,精神不太好,那股傲气还在”,龙原说,看守所的生活已经把他这股傲气“磨得差不多了”。
对这位报业枭雄的调查开始后,公诉员发现,瞿优远“智商是很高”,但“法商太低了”,“他连受贿10万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都不知道。”
该人士将这种“盲”归罪于瞿“没学过什么MBA”,“公司法也没学过”――“市场营销他是无师自通,如何把一个企业做强做大他确实很强,但是如何使企业依法做大做强,他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他最大的财富是什么?最大的财富是他有个团队,他有知识和专业,这些东西是他自己的,不是公家的,那当初(改制的时候)为什么不把这些明确,哪怕是以职业经理人的身份出现?体制上虽然没有改脱掉(国家的性质),但人是可以改脱掉的……大不了跟国家形成一种承包关系。……为什么大家不用这种方法解决呢?”周金虎律师说。
在办报之外,瞿优远一下子没了权威感。不管是对法律,还是对人情――出事后,瞿的财产遭冻结。《体坛》内部曾为家属组织过募捐,但报社领导们都不是很乐意。一位社领导对友人感叹:看他(瞿优远)做人差到什么份儿上了。
这样出乎意料的“人情”让人讶异。我们至今无法知道,那些跟着瞿一起走来的《体坛》元老们,对这位昔日老大有着何等的复杂心情。整个《体坛》上下对瞿讳莫如深。魏寒枫曾说瞿优远,在巨大的杀伐之气以外,极少让人看到他柔软的一面。
一名患有抑郁症的男子离家出走,妻子苦寻不到。绝望之下她想到,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丈夫都会雷打不动看《体坛周报》。她找到《体坛》,《体坛》免费登了寻人启事。后来那男子果然打电话回家,报了平安,并让妻子不要再找他。
《南方都市报》前总经理喻华峰入狱后,其妻儿相依为命。有一次喻的儿子通过关系找到《体坛周报》,希望能得到某年全年的《足球周刊》。后来遂愿,他从体坛周报社抱走了一箱杂志。
魏寒枫说,“这些隐藏的荣光,外界从来不曾知道”,瞿“只做了个悄悄的‘雷锋’”,“因为他觉得这是体育之外的事情,不需要让读者知道。”
这样一个强人,对外无法表现出无助。至少在案发之前是这样的。
2007年5月31日,瞿优远作客黄健翔的电视节目《天天运动会》。节目结束的时候,黄问:“如果现在你遇到了大的传媒集团的同行,……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说实话,作为一个局外人(来看),你真的是打败了他们。”
瞿优远语气平缓,眼神飘忽,不自觉地望向天花板:“在2002年世界杯之前,大家见了面可能关系上面还是有点紧张。……我想在2002年之后,大家在这方面都比较理性、比较宽容了。……实际上平面媒体面对的对手应该是新媒体,或者我们怎么来做新媒体这样一个课题。内部的竞争已经没那么激烈了。”
黄理解了他的意思:“这里的竞争已经结束了,已经被你一统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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