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群:美国要在酒馆里打伊拉克_美国伊拉克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一个熙熙攘攘的酒馆里,忽然间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揪住一个小矮个举拳要打,旁边的人立刻过来围观,就有人问:为什么要打人呢?壮汉回答说:“第一,前年9月11日上午,我正在街上走,有个叫拉灯的家伙突然从背后袭击我,当时就把我打成轻微脑震荡。虽然现在我已经把拉灯的家都抄了,但这个小矮个和拉灯有密切联系,所以我要收拾他。第二,十二年前这个小矮个曾经打过别人,虽然当时被大家联合起来教训了一顿,但他劣性难改,当时大家认定他不能再藏有火枪之类的凶器,他却阳奉阴违,在家里藏了好几把土制火枪。第三,这个小矮个在家里搞专制独裁,把他自己的老婆都给打残废了,而且他家里的好东西都归他一个人享受,几个孩子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而且连一件好衣服也穿不上。这样的人当然该打。”
这个酒馆是在一个绝对自由的社会里,没有法律,没有警察,没有政府,什么事情都是酒馆里的人自己商量着办。壮汉的话音刚落,酒馆里就像炸开了锅,大家吵成一团。壮汉的几个铁哥们坚决支持壮汉,还有一些人则表示反对。
反对者中以一个叫“浪漫的发”的人声音最大,他说:“第一,你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小矮个和拉灯有联系。第二,你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小矮个家里藏有火枪。第三,小矮个在家里怎么做都是他家里的事,外人无权干涉。”
酒馆里也有冷眼旁观者,他们在琢磨以上那些人心中的真正动机。小A说:那个壮汉说的第三条理由绝对不是发自他的内心,酒馆里的人中打老婆的多了,他怎么不打别人就打小矮个呢?这个人的意见被普遍同意。小B说:我看那个壮汉心里真正惦记的是小矮个家里的几口小油井。这个意见有些人同意一些人不同意。不同意的小C说:如果壮汉真的想以尽可能小的成本得到那几口油井的收益,他可以对小矮个态度好些,那么小矮个肯定会乐意把那几口油井的合同以尽可能优惠的条件给壮汉,这样束缚自己的经济制裁就可以解除了。现在壮汉要猛揍矮个,这可要花费上千亿美金,拿这个钱买什么油买不到啊?小D说:壮汉这次要打矮个,是被上次911事件搞怕了,他现在看酒馆里和自己关系一直不好的几个人,觉得他们都可能会像拉灯一样,不知什么时候就从背后给自己头上来一下,现在壮汉把这几个人称为“邪恶轴心”,准备先发制人,先胖揍一顿再说。听了这个意见小E就说:壮汉这么做可是过分,你不能看谁有可能打你你就先打谁,还有没有法治观念了?小F就嘲笑小E:你忘了?我们这个酒馆就是在一个绝对自由、没有法律的社会里啊!壮汉为了自己的绝对安全,可不是先揍了小矮个再说。小G说:对,壮汉这次揍矮个肯定不是出于什么理想、原则,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利益。几年前他开始花几千亿美金搞什么“捣蛋防御系统”就也是为了自己的绝对安全,其实冷战已经结束,有必要搞这个系统吗?你别看壮汉长得壮,其实比谁都怕死。这几个旁观者议论完壮汉又议论那些反对者们。小A说:我看“浪漫的发”那么起劲的反对,也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他曾经卖过几百亿美金的武器给小矮个,要是小矮个这次被壮汉揍伏贴了,以后可就不好从矮个那儿赚钱了。小B不同意,他说:壮汉的生意是全酒馆人中做的最大的,这次“浪漫的发”算是和壮汉结下梁子了,要是单从利益来说,“浪漫的发”这么做可是得不偿失。但他领头反对,确实代表了酒馆里很多人的态度,这些人的一致看法是:酒馆里的人与人之间应该和平相处,一个人只要没有先动手打人,别人就没有权利打他。如果这个人在家里打残老婆、饿死小孩,别人可以因此而谴责他、制裁他,但不能因此就有权打他。因为“浪漫的发”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所以会赢得很多人的尊重和友谊,他觉得为了这些而牺牲和壮汉的关系,值!小C有点不同意:如果一个人在家里打残老婆、饿死小孩,我们酒馆里的人会一起揍这个人的。比如四年前壮汉和一帮“北约”组织的家伙就揍了老米,他们那样做的原因就是老米在家里搞人身迫害。小D说:那只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老米搞得他家里很多人无家可归,只得往“北约”地区跑,这不是给北约人民出难题吗?所以必须把老米从他家的家长地位上拿掉,以让他家的人安居乐业。假如,老米的家是在非洲,壮汉和北约人民才懒得去管呢,最多给几百袋大米。
酒馆的东面还坐着一桌人,他们是一家的。他们也在争论。有一批人早就对壮汉在酒馆里的行为看不惯,看到他生产的咳嗽糖浆一样的汽水、垃圾一样的面包、弱智才会喜欢的电影在酒馆里这么流行,实在是无名气愤,斥之为“软霸权”;
现在又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打人,行使“硬霸权”,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些人联名发出“反对揍人”的呼吁。另一些人所关注的,则是一个家长在家里打不打老婆。这些人反感一切在家里横行霸道的人,他们巴不得所有在家里蛮横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现在看到壮汉要打矮个,不由得欢欣鼓舞,甚至说壮汉此举是出于正义,是为了解放矮个家的人民。这种说法可是抬举了壮汉,他真有那么高尚吗?愿意花自己家纳税人几千亿美金乃至自己家人的生命去解放矮个家的人?如果在矮个被从家长的地位上拿掉以后,矮个家里的人真的日子过好了,那也不是壮汉要猛揍矮个的真实动机,那只是壮汉为了要争取大家支持自己而说出的借口性质的理由,那只是壮汉出于自己的安全利益拿掉矮个的领导权以后的附带产品。
人类历史的演进是一个越来越多的人进行利益整合与原则整合的过程。A.人类学告诉我们,在原始村庄里,张家的一个人把李家的一个人打死了,是没有一个什么警察局或政府去管的,除非李家的人自己去报仇;
只是后来村民们生产生活互相结合的足够紧密以后,大家才觉得必须要有一个公共权威在部落里来统一维持秩序并形成了法律原则,从而实现了在一个村庄里的原则整合,后来这个原则慢慢地扩张。B.今天,不论是法国、中国、美国等,在国内都是不允许互相动武打人,也不允许在家里虐待妻子小孩,否则就要进行法律制裁。但是,在国际上,现在大家所达成的共识性的原则就是:第一,不能互相动武,如果哪个国家对他国首先动武,国际社会用武力攻击该国就具有合法性。第二,除非一个国家机器在国内表现得太不人道,进行大规模屠杀;
否则,即使国际上要加以干预,也只能是在道义谴责和经济制裁的层面,而不能使用武力。目前,正是在这两条原则上,各国的利益和愿意奉行的原则整合了起来,各国也愿意在这个原则下进行团结、交往与合作。C.随着历史的发展,市场经济在全球的不断扩展和深化,世界各地的政治、信息、文化的不断融合,我相信总有一天国家这种社会组织形式会消亡,被联合国这样的国际性政府所替代。到那时,地球上每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像今天——比如每个中国人之间或每个法国人之间——的关系一样,谁也不能先动手打人,谁也不能在家里搞家庭暴力。到那时,国家主权的社会观念已经不存在了,让位于统一的、至高无上的建立在普遍人权原则之上的法律观念。到那时,如果有某个‘国家’对下属不人道,国际社会就必然以武力、以统一法律的形式干预。在这方面康德、哈耶克、罗伊斯等都作过设想和预测,而从世界历史看,这种利益整合与原则整合的范围一直是在不断扩大,把越来越多的人统一、团结、包容在几条一致性的社会原则之下,这种扩大最终会把全球人民都网聚进来,其实这种全球社会的雏形现在已经出现了。今天各国的利益整合与原则整合处于B这个阶段,能达到这个阶段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人类花了三、五千年的时间,直到冷战结束才大致做到这一点。想当年罗马帝国、奥斯曼帝国、蒙古帝国四处侵略时,哪有什么国际上普遍的反对呼声?哪有各国首领聚首在一个大楼里共同商议出一个什么决议?现在不论是印度、巴基斯坦还是什么国家想动手发起国家间的战争,一定要三思再三思,因为这会招致国际社会的一致反对乃至武力干预。因此这十几年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国际和平时期。而之所以能在国际范围内很大程度上达到B阶段,其主导力量是美国和欧洲的社会发展。它们扩张了自由市场经济,奉行和平的行为准则,遏制世界各地的暴力主义者。现在各国的利益整合和原则整合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即使是美国这个目前唯一的超级大国,想为了自身的绝对安全而去破坏这个原则,都会遭到国际社会普遍的反对。当然,美国社会性质的本质决定了它不是一个暴力奉行者,不会对B阶段的第一条原则造成实质性危害,相反,今天国际上能形成这一原则,美国居功至伟。说到底,今天各国的利益整合和原则整合是建立在全球一体化的自由市场经济之上的,而美国是这种经济的最大实体和最大受益者。但是美国这次执意攻打伊拉克的举动,确实又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这一原则。虽然它在拿“专制、人权”之类的话做借口,但现在国际社会最看重的就是B的第一条原则,认为它是目前处理国际关系的首要准则。我认为,目前国际社会应该做的首先是加强这一原则,在此基础上,过两百年或三百年,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又有了更大的发展,到那时,各国同意在各国内部也必须实行民主和尊重人权,否则国际社会就会以国际法的形式进行直接管理;
所谓以国际法的形式就是以统一原则的形式,因此,就必须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而且国际社会有能力有决心保证这一原则在国际上被普遍执行。在这里,第一条原则和第二条原则有一个重要性上的先后次序,也有一个建立时间上的先后次序。美国目前的举动违反了更重要的原则,违反了首先确立的原则。它就像一个本来一直信誉很好的大公司突然在一件合同上不履行诺言,自然会遭到很多生意伙伴的反对,而且对整个经济秩序带来一定的破坏作用。以后,假如,如果印度要对巴基斯坦开战,国际社会拿什么原则去反对印度呢?一个失去了国与国之间和平原则的国际状态,对美国又有什么好处呢?美国可是全球投资和贸易量最多的国家。
美国执意对伊出兵,在理由上是难以服众的。第一,违反B的第一条原则,单是这一点很多世界人民就接受不了。第二,它试图将理由诉诸伊的对内专制暴政,可是世界人民对于这是否构成国际武装干涉的理由有着严重分歧;
更何况所有人都知道美国只是拿这一点做借口,美国这样做只是为了把萨达姆拿掉,以保证自己的绝对安全。美国这种找借口的做法,不仅不能使国际社会对它产生道德上的尊重,反而更破坏它的道德形象。绿色和平组织就是一个与美国此举相反的例子,现在各国对环境保护并没有一致意见,但绿色组织强调环境的重要性,并用行动来保护环境;
而全世界都看到,绿色组织的参加者并无自己的的私利,他们费心费钱去保护环境就是出于心中的信念;
他们这样做既使世界人民尊重他们,也能促使大众意识到环保的重要。第三,退一万步说,即使有些人认为美国此举是有理由的,既没有违反B的第一条原则,也是为了第二条原则;
即使这样,美国也是在动私刑,动私刑同样不是一个合法举动。正因为美国此举难以在道理上服众,它就面临两难处境。一方面,它为了自己心理上的安全感要打。另一方面,会使自己在国际上“讲理”的形象严重受损,如果今天全球化的程度并不高,如果美国不是和世界各地的人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不讲理”的代价并不大;
可事实是,今天全球一体化的程度已经很高了,世界各地的利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交往等各个层面,融合整合起来;
此时,“原则”就日益重要,这对于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都一样。这就像在市场经济的初期,很多人不讲规则;
可是当市场经济充分发展以后,大家就日益觉得规则的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仅自己要遵守规则,别人不遵守自己也要表示反对,以维持这个规则。这时,“不讲理”的代价就大了。
美国对伊拉克的执意攻击,固然使美国人可以得到更多的他们自以为可以得到的安全感;
但他们由此和西方盟国以及一些其他国家产生了矛盾,这种矛盾对于美国的利益只能是负面的。如果反战各国改变立场赞同美国在没有确实证据之下出兵伊拉克,那就意味着各国利益和原则的整合状态从B阶段更大的后退,国际社会在一定意义上变成了美国的“人治”,因此虽然和美国闹矛盾也对自己不利,但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要反对美国对伊拉克开战,虽然这并不能阻止战事的爆发,但起码可以让美国感到国际社会的一种共同的呼声,这种共同性的声音反映的是共同性的力量,它会对美国的行为产生制约性的作用。
因此,美国这次在联合国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对伊动武,对于历史的进程,对于国际社会的团结,对于美国的利益,对于其他国家的利益,都是弊大于利,虽然我们不能夸大“弊”的程度。
对于伊拉克人民来说,他们一定会在战事中有所伤亡;
但是一旦美军获胜以后,就会进行战后重建的工作,美国会像重建阿富汗和日本一样重建伊拉克,会在伊建立起中东和海湾地区唯一的民主政体;
再加上伊拉克丰富的石油资源,伊拉克人民很可能会过上好日子,就像二战后被美军战败重建的西德、日本,以及刚刚摆脱了塔里班统治的阿富汗。很可能,在这次美国攻伊事件中唯一利大于弊的,是伊拉克人民。
911事件确实使美国人变成了惊弓之鸟,就像当年唐山大地震后全国人民的过分恐慌一样,君不见现在很多美国人真的挖地下室防止恐怖袭击,难道他们真的认为如果有人向美国本土发动生化袭击,会预先通知好让他们提前躲进地下室?过分恐慌导致行为的非理性和失去常态,所以海湾战争后12年了他们没想过要打伊拉克,而911事件发生后就立刻要打。当美国人能够摆脱911事件带来的过分恐惧,当他们在攻伊结束后感到了国际社会对自己的反感,当他们开始慢慢地反省自身觉得当初执意攻伊确实伤害了很多国家人民的信念和感情,也许他们会设法与其他国家重修旧好。当其他国家的人民看到伊在美国的重建下展现出勃勃生机和欣欣活力,人民摆脱了专制暴政的统治,慢慢融入国际社会的主流之中,也许会改善对美国的看法,会认识到美国并非一个凭借强大力量而蛮不讲理的国度。
世界由B阶段向着C阶段演进的大趋势是不可能改变的,这次事件只是一个小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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