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该给人信心]法律信息
发布时间:2020-04-03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3月10日下午,全国人大举行记者会,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女士在讲到法制的功用时说,依据法律,个人对于未来是可预期的,可计划的。这话触动了我。我觉得它可以解释一些不安的社会情绪的来历:原来,很多时候,我们对未来缺乏信心,正是因为不能在合法的范围内预期和规划未来。
我国是一个宪法国家。不过,宪法不能司法化。也就是说,你的行为符合宪法,法律也不一定保护你。当法律不保护你时,你再去求救宪法也没有用。宪法不能保护人们的权利,拿宪法做什么用呢?没有宪法不是一个现代国家,宪法限制太多也说不过去。而宪法不适用,用一些具体的法律去“限制宪法”,就是可操作的。
宪法的名义大于法律,但全国人大从来没有审查过一个法律是否违背宪法的例子。这要么是因为实体法律无不制定得太完美,以至绝不会出现违背宪法的情况,要么是宪法没有权威,默认被肢解、被具体的法律否定,宪法的接生婆全国人大也不为自己的孩子撑腰。但前者的情况是不可能的,后者才是可能的。
好吧,宪法不具体地保护公民,我们就投靠具体的法律吧。可是,法律文本和执行也常常是两回事。当你要主张权利的时候,要么立不起案,要么得不到公正判决。你如果有秋菊般的执着,告行政伤害或行政不作为吧,这又是最难立案、胜诉率也最低的案子。如果你过分执着,让你进“法律学习班”,是一种软性处置,投进疯人院,也不是稀奇事。虽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就是更难兑现的法律了。
法律最大的功用是保护我们的日常安全,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建立信心,它让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不触犯它,就不会遭受无妄之灾。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生活就不能预期和计划。可是,今天,哪一个社会群体正在享受着这种安全呢?
官员和有产者是新时期最为受益的阶层,他们正在法律的保护下幸福地生活吧?你是一个官员,你说你不比别人更贪腐,你能保证自己不会被突如其来的“反腐败”排除出体制并且成为阶下囚吗?你可以比别人清廉,但你能保证你的“站队”总是对的,你能保证你不会受“围魏救赵似的反腐败斗争”牵连吗?事实证明,到那个时候,体制内平时人人有份的灰色收入,也可能成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入罪。
你是一个有产者,你的安全感能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吗?不。至少还要看你身在何处。你在这里可能是政协和人大的座上宾,但在另一个地方可能就是黑帮老大。因为这里的法律维持现存秩序,“不追究原罪”,另一个地方却在“打黑”。
你说你的身份卑微,你只是一个升斗小民,你可以指望法律给你安全感,并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计划未来吗?你会上网吧?你能保证你发表的观点都是合法的吗?不能。因为判定你的言论是否合法的“法律”,你根本不知道,它们是以过滤词的身份出现的,而过滤词是不公开的。你倒是可以试一下,如果你不能上传,那就证明你的想法“违法”了。但如果你发表出来了,也可能事后被删去,还是证明你“违法”了。
法律应该被信仰,因为它是社会公正的最后救济。但是,用法律主张个人权利,在很多时候遇到障碍。对法律没有信心,才是一种相当普及的信念。人们正在习惯这种没有信心的生活。你看大街上,很小的一点交通纠纷,按照对双方损失最小的原理,应该是很容易协商的。但是,因为一方背景不一样,他首先想到的是打电话找公权部门的关系,以便在纠纷中占上风。事情就往复杂化、矛盾化的方向发展。
没有法律保障的生活必定是混乱的,是互害的,也必定降低人们对未来生活的预期和信心。从这个角度,似乎可以解释今天的人们为什么这样“信奉现实”。连青年一代都缺乏相信未来的耐心。信春鹰女士那句话,恰恰是在描述一种现实的缺憾。
上述记者会公布,我国已经完成“十一五”期间的立法任务,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法律不仅应该保护公民的现在,也应该指引国家的未来。但在我国,事实上,它没有守护好现存秩序,更不能使宪法具有严格的约束力,而是让宪法和法律的神圣性和实用性同时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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