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昆 [纠结的坎昆]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一个大家都不满意,但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若真如某谈判专家所说,想用两年时间就未来几十年的气候应对达成协议是在做梦,那么去年的哥本哈根,就是一场5万人登场,最华丽又最惨淡的梦。如此,对于今年的坎昆,我们应该抱有怎样的期待,才不会再次入梦?
11月29日―12月10日,国际气候大会在墨西哥城市坎昆召开。有了哥本哈根会议“梦得越美,摔得趱隆”的教训,几乎没人期待坎昆会议能够完成巴厘路线图的既定谈判,或者取得实质性进展,甚至有人认为气候谈判陷入僵局,前景暗淡。但是,众多致力于气候谈判事业的国家和人士仍然努力地推动着谈判进程。
这样的氛围下坎昆会议变得务实而具体。墨西哥政府早已宣布坎昆会议为常规的部长级会议,由墨西哥外长埃斯皮诺萨担任大会主席。对于坎昆会议的结果,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分析说,在资金操作细节、森林保护等谈判比较成熟的具体问题上,可能会签署一些协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坎昆会议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告诉记者,“应该是一个大家都不满意,但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早在10月28日,胡锦涛主席即致函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表示中国政府将积极和建设性地参加坎昆会议。11月23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解振华就坎昆会议表明中国立场,“公约、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要求发展中国家做的,我们都做了,而且有些方面做得还不错,只是我们绝对不会接受超出发展中国家能力的义务。”
哥本哈根让人们认识了谈判的复杂性
至今,谈判代表们对于哥本哈根会议的细节,依然记忆犹新。去年参与谈判的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代表于庆泰回忆说,哥本哈根会议让人们认识到了淡判的复杂性。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批准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发达国家为缔约方,应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资金以支付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所需增加的费用,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促进和方便有关技术转让的进行。《公约》明确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缔约方应当在公平的基础上,并根据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因此,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该公约于1994年生效。
由于《公约》没有具体目标,也没有量化的减排责任,1997年的京都会议上又达成《京都议定书》,规定《公约》附件―缔约方(发达国家)到2008年的平均排放相对于1990年水平,总体减排5.2%。但是美国国内并没有通过《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生效,第一承若期至2012年。2012年以后怎么办?2007年气候会议上达成的“巴厘路线图”,决定在接下来两年的谈判中,确定三个问题:接受《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义务;没有接受《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即美国)如何减排;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应得到怎样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哥本哈根会议即是“巴厘路线图”中的两年期限。也正因此,哥本哈根会议被寄予了太多的厚望。
但是,哥本哈根会议期间,194个缔约方、观察员国,937个联合国相关机构、专门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共4万多^参会,119位政府首脑或国家元首与会,最后只形成了一页半且没有法律效力的《哥本哈根协议》。“这让很多国家、很多人受到伤害,或者对这份事业感到失望。”吴昌华告诉记者,“欧盟受伤害最大,奥巴马和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南非)首脑达成协议,伤害了欧盟在气候谈判上一直以来的领袖地位,也使得目前欧盟各国国内推进节能减排特别艰难,遭到国内企业界的强大压力。”
尽管哥本哈根会前,中国宣布了自主减排40%~45%的目标,但会前和会中,中国仍被推至风口浪尖。“美国质疑中国的减排行为,死死抓住中国减排要接受国际第三方核查,国际舆论也紧追这件事情。加上中国是最大排放国,绝对排放量还有增加的趋势,国际竞争力的上升也使情况更微妙。”
哥本哈根会议的结果是,发展中国家以减排行为透明度的让步1换取了发达国家的资金承诺。2010年到2012年,发达国家共筹资3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尤其最贫困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12年到2020年,资金增至每年1000亿美元。同时,《哥本哈根协议》明确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要接受“国际协商与分析”,每两年完成国家信息通报一次。对于此中得失,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分析说,“总体上看,发展中国家似乎失允发达国家得分居多。”
其实,哥本哈根会议前两年十轮的谈判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使哥本哈根会议根本没有可以达成协议的基础。只是2009年11月2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美国2020年将在2005年的基础E有条件减排17%,24小时内,温家宝总理宣布中国将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40%,45%,印度等国也纷纷提前宣布减排数字,这些积极的信号重新点燃了,人们对哥本哈根会议的期望,“当时的国际社会已经不冷静了,人们瞬间对哥本哈根充满了希望。”吴昌华回忆当时的情况说。
坎昆:求小同存大异?
今年新任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黄惠康在10月18日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本着先易后难的思路,坎昆会议有可能在资金、技术、适应、森林等有较多共识的地方达成先行的一揽子协议。在其他仍有较大争议的问题上,继续相向而行,为明年的南非会议完成巴厘路线图继续努力。”他所说的有较大争议的问题,即是否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发达国家的中期(至2020年)减排目标,以及碳关税等,这些问题是哥本哈根会议、今年在波恩和天津召开的四次工作组会议,以及坎昆会议上难以调和的焦点。
1750年以来,全球累计碳排放1万多亿吨,其中发达国家约占80%。《公约》中表述:注意到历史上和目前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仍然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份额将会增加,以满足其社会和发展的需要。对这一事实的共识,是近20年国际气候谈判的基石,巴厘路线图所规划的双轨谈判也基于此:《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将在京都下承担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非《京都议定书》的发达缔约方(美国),应在公约下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可比的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在《公约》下,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在得到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条件下,自主地采取减缓行动和适应行动。
但是,去年谈判以来,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坚持要求发展中大国参与减排,期望废弃《京都议定书》,混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 任原则。潘家华认为,《哥本哈根协议》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承诺并列,有并轨嫌疑。也正因此,众多发展中国家尤其一些拉美国家坚决反对将其法律化,2010年4月波恩气候变化会议上,各方达成决议,明确不考虑《哥本哈根协议》的法律化。“就这一结果看,发展中国家的坚持得以延续。但是,争议并没有终止。即使《京都议定书》下第二承诺期谈判不并轨,2020年以后全球减排-目标的谈判,并轨似乎将成为必然。”
第二个矛盾是发达国家的中期减排目标。按照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发达国家应该减25%40%以上。但目前为止,发达国家的承诺最高30%,平均只有16%。在坎昆会议上,发达国家不可能作出让步。
还有贸易措施。气候谈判之外,欧盟和美国声称将以保护气候的名义征收碳关税,以弥补本国企业由于强制减排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于庆泰介绍说,“欧洲已经通过立法,过一两年,要对国际民航单边征收能源税和排放费等。美国众议院已经通过,参议院正在讨论的法案中也包括边界调节措施,要对中国产品进行调整。目前中国很大程度上还依靠出口,这样的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影响会非常大。”潘家华表示,这一问题在坎昆会议上难以形成各方可接受的成果。
分歧之外,资金、透明度、森林保护等问题被普遍寄予期望。据国际气候专家透露,欧盟等国家的资金基本筹集完毕。所以,坎昆会议上,对该笔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透明,接受“三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发展中国家认为,对于发达国家提供资金的减缓行动可以“三可”,但发展中国家自主减缓行动只需要自我核查。《哥本哈根协议》中明确要求对发展中国家自主减排行动进行“国际协商与分析”。对此,潘家华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也需要测量、报告和确认,以使决策有科学依据。因而,坎昆有望就这一问题取得积极进展。”黄惠康则期望在坎昆会议上,能就“三可”和“国际协商与分析’的性质、适用对象等达成原则性共识,具体细节可留待以后讨论。“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尽快落实300亿快速资金,同时对长期资金作出安排。”
中国努力,不只为了坎昆
虽然担着世界最大排放国的沉重帽子,虽然中国人均排放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但是,中国着实为减缓气候变化作出了许多积极的努力。只是这些努力,在中国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态势下"被选择性忽视了“中国是最早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国家,是近年来节能减排力度最大的国家,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长最快的国家,也是世界上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这些是很有分量的证据。”黄惠康如此总结。
“十一五”期间,中国确定了单位GDP能耗降低20%,提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15%,森林的碳汇大幅度增加。五年间,节能减排投资2000多亿元,带动社会投资近2万亿元。随着减排目标的分解、重点节能工程、千家大企业能源审计和管理、环保节能标志的推广建筑节能标准的强制性应用等措施与项目的推进,中国的节能减排行动取得了非常明确的成效。
哥本哈根会议前,中国政府提出自主减缓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4007~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储蓄量增加13-亿立方米。11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解振华强调,上述数字都会是“十二五”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指标确定之后,我们会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分配到各个地方、各个企业,可能还要落实到一些具体的企业和单位。有了‘十一五’的经验和教训,十二无的指标确立会更科学、更合理。”“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既要发展,又要减排,只有一条路,就是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
对于上述目标,潘家华不无担忧,“‘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停产限产这样一些行政手段非常有效,但是这样的机会在‘十二五’、‘十三五’会越来越少。非化石能源的市场竞争性相对来说比较弱,要想大幅度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经济代价很大。在当前发展阶段,过高的经济代价显然对经济发展不利。”
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将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入市列为低碳省市,要求各试点地区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11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家座谈会,讨论即将提交审议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对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气候变化会议既是压力,亦是动力。
亲历《公约》谈判的气候专家骆继宾曾将《公约》称为“无后悔策珊虐”,因为即使今后气候变暖不明显,甚至变冷,曾经为之采取的措施也都是有益而无害的。于此意义上,中国过去和今后将为此而进行的努力,其实,远不只是为了坎昆。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