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贫富差距需藏富于民] 藏富于民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提案: 1.政府在加大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的同时,运用税收调节手段,改变当前中国税制的不合理结构,以免限制税收公平调节功能的发挥。 2.借鉴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工人、农民的购买力。
3.考虑将国有股权直接划拨社保基金,以加大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义务教育等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投入,真正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4.可将解决社会贫富差距视为中国政府从经济型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的一次良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贫富差距过大的矛盾也日益引起关注。对于中国的贫富差距,我们认为,在中国贫富差距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要消除贫富差距,政府要做的不是均贫富,而是要在鼓励高收入群体继续发展的同时,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调节税收结构,托起低收入群体,从而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
不能否认,老百姓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农民人均收入增长低于城镇人口人均收入增长,老百姓的收入增长低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在逐年下降;而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相背离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随之建立起来。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国家政策、媒体宣传似乎对中国的富人群体有针对性,例如企业家、创业者等一批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先富起来的那批人。但是这种舆论除了造成社会的仇富心理,几乎对改变现状没有任何益处。我们不能抹杀这些“富人”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更不能以牺牲经济发展的代价来实现均贫富。政府财政收入20%的增长速度说明当前改革开放创造的社会财富主要掌握在政府的手里;而在财政收入分配中守着“近水楼台”国有企业的资产价值也在不断膨胀,可以说,真正的“富人”是政府和那些垄断的国有企业。
对于如何解决贫富差距,我们认为在保证经济发展,即鼓励社会财富创造者尤其是民营企业继续发展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高中国职工、农民这两大“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要藏富于民、还富于民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首先是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政府除了加大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的同时,一方面要运用税收调节手段,改变当前中国税制结构的不合理限制了税收公平调节功能的发挥,甚至在强化收入不均等的趋向。另一方面,要学习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其实这个计划的核心更应该体现为“公民收入倍增”,因为这项计划的第一项政策就是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工人、农民的购买力。最近,也有很多人提出了“中国职工劳动所得报酬低”的问题,我们建议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对于随之产生的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的问题,政府则可以通过减免税收来调节,以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
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同样也包含了采取各种措施推动中小企业的设备现代化和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它们的劳动生产率。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已经表明,民营经济就是富民经济,我国民营企业在解决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也同样不可小觑。
而对于解决农民收入,我们建议就是加大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投入,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义务教育等等,真正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至于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可以由国有股权直接划拨社保基金业是解决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直以来,中国老百姓作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之一,但由于在收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不公平的转移导致了收益的不公平分配。2009年,国务院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对此,我们认为国有资产理应还富于民。经过这十年的发展,中国完全有能力解决历史遗留的一些难题,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相当于用未来的发展解决了历史的包袱,同时也解决了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但是,我们同时也担心,国有股份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从提出到实施经历了漫长的时间,其中悬而未决的讨论依旧存在,关键还是在政府改革的决心。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国政府要从经济型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这次也不失为一次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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