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可以催生出道德与责任]道德催生了规则与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30年前,即1982年,当时柏克莱加州大学的激进教授大卫?赛门(David R.Simon)写了一本《精英偏差行为》(Elite Deviance),我辗转经过朋友介绍而读到时,已是1996年的重印第五版了。这本书的观点对我影响极大,在许多文章里我都曾加以引用。
在这本书里,赛门教授开宗明义即指出,有钱有权有势的人,他们的道德程度与他们的地位成反比,愈有钱有权有势的人愈不道德,这些人会利益相通、心意相同地做出种种贪腐行为,制造伪劣商品,造成环境污染,以及对社会不公不义之事。这些事即是“精英偏差行为”。他的整本书就是在罗列这些偏差行为。
真正让我震惊的乃是在该书的结论部分,他没有在加强道德教育,提倡公职人的责任心等方面做文章,而是言简意赅地表示,如果商人乱搞,政府该有为而不为,使得人民权益受到侵害,只有一个方法最有效,即是人民个别或集体提出“侵权损害赔偿之诉”(Tort Suits)。告公司的大老板或政府的官员,这种想法很难进入东方人的脑海,因此,我们出了问题,总是在道德教育和提振他们的责任心上去做文章。我们怎么敢去告这些高高在上的政商精英?
但经过多年的观察与思考后,我愈来愈感觉到去告这些人的确是唯一有效的方法。希望有钱有权有势的人都有道德感与责任心,这当然是好事。但道德感与责任心不是普遍性,它们只是“任意的”(Arbitrary)标准,可以随人乱说乱扯。这也是以德治国,最后一定搞成“人人满口仁义道德,个个男盗女娼”的局面,反而不如你们害到我,我就是去告你们那么简单明了。当生意人乱搞,他们就可能被告,而且可能被判决要赔出天文数字的赔偿金,在这种司法的威吓下,他们绝对会一切依法按良心办事。当政府有权却不作为,也可能被告判赔,他们还敢有权不做事吗?把司法当作社会自我保护自我防卫的屏障,实在是有大用的。
这时候,我就想到茱莉亚?罗伯茨主演的那部电影《永不妥协》(Erin Brockovich)了。那部电影说的是真人真事,美国“太平洋瓦斯电力公司”所盖的一个加州电厂,由于排放的工业废水里有六价铬,使得社区居民饮用水被污染,致癌比例极高,此案受到玛斯瑞律师事务所的女助理布洛可维奇关注,她锲而不舍地收集证据,以及千辛万苦地游说居民签署委托书,而后正式提告,最后该案判决下来,总计赔偿3.3亿美元,乃是美国污染致癌单一赔偿案的最高数额赔偿案例,也是近代美国侵权赔偿的划时代案例。
自从卡森女士(Rachael Carson)出版《寂静的春天》,首度揭露有毒化合物如杀虫剂等造成环境及人体的公害后,这个话题进入人类文明的时间表,后来我读《卡森女士传》才发现,她提出这种主张的初期,的确饱受攻击,像美国国家科学院的人都曾骂她无知,但她的先知之见最后还是被大众所认识。而在她提出有毒化合物污染环境,污染食物这种警告后,美国人的诉讼提告即层出不穷,由于正反意见都要到法庭上公开讨论,这也造成了相关问题的环境学、医学、法理学的快速进步,这也使得美国在有毒化合物的治理问题上能够领先各国。以前的致癌诉讼,被告都会用致癌的原因很多,你怎么证明是某种化合物所致来作为托词,但随着法理的讨论,现在已将“总量层次的统计证据法则”(aggregate-level statistical evidence)当成了标准,统计上的有效就是证据力的有效。污染的公司赖皮卸责的空间已大幅缩小了。
最近台湾也爆发塑化剂大丑闻。我认为之所以两岸会出现类似的问题,是因为在环境公害、食品公害的治理上,都出现商人乱搞,政府有权但却不作为的危机。在这个时候,只是主张商人要有道德感,政府要有责任心,其实是没有用的,我反而认可赛门教授所主张的:你们没有道德感,没有责任心,使得老百姓受害,这时候就应集体去法庭上告他们,要他们赔偿。侵权索赔,司法的威慑,其实是可以催生出商人的道德感和政府的责任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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