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娘的台湾生存|大陆新娘嫁到台湾现状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经十几年来坚持不懈地维权,大陆新娘在台湾的生存境遇有望改变,马英九的当选也让她们看到了希望。台湾相关部门已修订或计划修订不合理政策,放宽陆配取得身份证、工作、继承财产等权利的限制。
  
  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台北的天空大雨飘落,天气突然变冷,风雨中,上百名大陆新娘一早就赶赴台湾“立法院”陈情,她们期盼台湾当局消除对大陆新娘的一切歧视。她们穿着雨衣或打雨伞,在群贤楼外,手举海报,高喊“我要工作!”“我要公平!”
  主导这次陈情的是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钟锦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刚刚从现场回到家中。言谈中,方知他是记者的客籍同乡。他和上任会长黄江南娶的都是大陆新娘,由于妻子没有集会权,协会300多名会员皆为大陆新娘的台湾丈夫。这个位于台北万大路一条弄堂里的民间组织,成立10年至今,工作的唯一目标就是为大陆新娘争取权益。也正因此,钟锦明耳闻目睹了许多大陆新娘的悲凉境遇。
  “目前大陆新娘累计约有26万,在台人数约19万。自1987年两岸打破隔绝,开展交流交往以来,她们先后背井离乡,漂过海峡,本以为觅到金玉良缘,从此过上幸福生活,但实际的境况却让很多人美梦破灭、艰难生活。”钟锦明说。
  多年以来,尤其是在李登辉和陈水扁执政时期,从探亲、团聚、取得“身份证”到就业,大陆新娘都要遭受执政当局的严格限制,甚至比同样遭受歧视的“外籍配偶”还要差。她们生活于社会的边缘和底层,面对无奈的现实,常常有人发出愤怒的谴责:“我们的奶水哺育台湾孩子,但我们的人权在哪里?”“难道爱情有罪吗?”
  她们嫁到台湾,令她们苦不堪言的,是台湾社会对她们的种种排斥。
  
  先与当局面谈隐私
  
  陈水扁当局从2003年9月开始实施大陆配偶入境面谈制度。询问者一律先将这些配偶视为“假结婚者”、“卖淫女”,面谈内容涉及当事人极度隐秘的私生活细节,比如“两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第一次性关系”、“一个晚上跟先生做几次?”、“第一次做爱时床单是什么颜色?”等,面谈后动辄以面谈有重大瑕疵,无积极事证认定其婚姻为真实等为由,不许大陆配偶入台与夫婿团聚。
  钟锦明向本刊记者讲述一个真实事例,有个叫汪德标的国民党老兵一生未娶,2004年回湖南探亲,认识小他27岁的梁女士,不料他们结婚后,没能通过台有关当局的面谈审查,理由是“说词有重大瑕疵”,他陈情再面谈,仍未通过;再陈情也终究未过。结婚3年多,梁女士还没能赴台。去年6月,可怜的汪老先生在家病逝,隔天才被邻居发现。
  钟锦明说,面谈的对象也包括大陆配偶的台湾丈夫。曾有一名老年丧偶的台湾男子因为女儿都30岁了,大陆亲友希望他能有个老伴,所以帮他介绍一个50多岁的离婚妇人结婚,整件事都悄悄进行,他也没有跟女儿说,可在他接受面谈时,面谈官要求他给家人打电话说明,他鼓起勇气跟女儿说了,女儿却坚决反对,最后以死相逼。
  尽管一些面谈官说得明了,称面谈制度主要是用来测试学历低、表达能力差的大陆新娘。而事实上即便是那些水平较高的大陆新娘,也难逃被盘问的尴尬。曾有媒体报道,台湾歌星吴奇隆和大陆女星马雅舒结婚后,因为马雅舒的入台证迟迟办不下来,两人无法在台正式注册,为了替妻子办这张证明,吴奇隆已经往返两岸3趟,每次都被不同理由“打回票”,而且问话内容还触及私密的房事问题,结果吴奇隆被气得不断炮轰台湾“移民署”。
  “面谈制度对两岸婚姻不仅没有帮助,反而伤害很大,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就是改成访视制度,让所有大陆配偶可以尽速赴台团聚,然后由官员家访,了解夫妻相处情形,同时也可以给大陆新娘赴台后的生活适应给予最好照顾,否则当局继续故步自封,对谁都不好。”对此,钟锦明的态度甚是强烈。
  钟的观点得到了两岸学者的呼应。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廖元豪指出:“大陆新娘嫁到台湾与人口贩运没有关系,不能因为有潜在违法者,而祸及合法者。”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刘红认为,“面谈的内容实质上都带有政治、文化和经济歧视的,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实质上这也是陈水扁当局限制两岸来往,限制两岸通婚的一种具体的手段。”
  
  居留与工作的双重歧视
  
  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其身份和就业,常被歧视。
  按照台湾的法律规定,大陆配偶在台湾的身份被划分为4个阶段,结婚的最初两年被称为“团聚”阶段,此时是被禁止工作的;接下来是4年“依亲居留”阶段,这期间只有符合台湾“劳委会”规定的8种对象,即在台配偶属于低收入户、年满65岁以上老人、身心障碍者、家中有未成年子女或遭受家庭暴力等,才能申请工作许可;之后两年是“长期居留”期,再之后才能申请台湾身份证,获得永久居住权,拥有和台湾本地人一样的权益。钟锦明告知本刊记者,“目前在台的19万大陆配偶中,只有约4万人获得永久定居。”
  
  大陆新娘在台湾呆上6年之后才能取得居留证,她们称居留证为“工作证”,因为只有拿到居留证才能合法地参加工作。但是,当局的有关规定却限制了大陆配偶的工作种类,仅能从事营造业、制造业、监护工及家庭帮佣四类。所以说,她们即使找到工作,往往也是又苦又累的活。
  一些有较高学历的大陆新娘同样只能从事这四类工作,因为大陆学历不被承认。一名原某直辖市肿瘤医院的主任医师,嫁到台湾后却只能当护士。“台湾一直标榜所谓的人权、自由,但工作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台当局却剥夺大陆新娘的工作权,这是多么荒唐的事。”钟锦明直言。
  他还对记者说,家住花莲的老王是一名外省老兵,前些年通过中介娶到了大陆新娘小梅。虽然两人年龄悬殊,但小梅不嫌弃老王,情愿跟着他过清苦的生活,还为他生一孩子。老王没有工作能力,每月靠当局发放的1.35万元新台币“荣民津贴”生活,起初倒也勉强过得去,后来老王不断生病,一家三口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小梅想去打工赚钱,却受到所谓“6年条款”的限制。不得已,她就偷偷地去市场卖菜赚取微薄收入,可最后仍被执法部门以“非法打工”为由将她驱逐出境。从此夫妻两人分隔两地,直到老王病逝也没有再看到小梅一眼,他们的孩子也被台湾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容。
  对于王家的遭遇,钟锦明很是感慨,“尽管2008年台湾当局开放有婚生子女的可申请工作,但对老王家而言,一切为时已晚。”
  记者联系到家居台北的大陆新娘谢女士,1991年她与台湾夫婿成婚,1996年获准来台湾居留并于1998年取得了台湾身份证。2001年2月,她参加当地公务员的初等考试,获得通过,录取后被分配到台北市某学校任职员,让她没想到的是,在参加就职前培训时,因自我介绍来自大陆,竟引来被迫 离职的风波。为此,她数次申诉,至今仍无结果。
  这位颇有才华的大陆新娘对记者说:“我凭自己的能力参加考试竞争,我考上了,没想到就因为我来自大陆,就突然说你不能做这份工作,据说是台湾有什么规定,可是我已经嫁到台湾这么多年,也领取了这里的身份证,这样的规定对我实在不公平,这也暴露了当局对大陆新娘就业歧视的事实。”
  
  是异族还是间谍
  
  在李登辉和陈水扁当权之时,在他们心目中,大陆新娘就是“异族”,不仅不顾她们的艰难处境,还给她们戴上“帽子”污名化。
  尤其在陈水扁执政的8年期间,在“去中国化”最厉害的时候,大陆新娘背负着“中国人’的身份,就成为一种“政治不正确”,甚至被怀疑是大陆对台的“第五纵队”,把“大陆新娘”看成了“大陆间谍”。
  当时的台湾“国防部长”汤曜明在一个公开场合宣称,台湾军人不准娶大陆籍女子。此后,又下发一份文件暗示说,“来台大陆女子都可能是大陆的特工。”另外,“台湾公务员忠诚查核办法”也规定,拥有大陆配偶的台湾公务员禁止从事“国防”、“外交”、科技、情治、财经、大陆事务等敏感工作。
  对此状况,钟锦明对本刊记者说,“那段时间,在极力阻挠两岸关系发展的台独人士的眼里,大陆新娘全是洪水猛兽,这些人阴暗的心里已容不得任何有利于密切两岸关系的事情了。”
  “让人不解的是,台湾一些媒体也热衷于用污名化扭曲大陆配偶的形象。在这个群体中,也有不少本分、优秀、高能力的大陆配偶,却因现今当局政策,无法得以发挥,但她们为了家庭与子女,默默承受着委屈和压抑。对这些客观正面的事实,媒体没什么声音,而一说到配偶中有‘假结婚’‘卖淫女’,媒体就拼命放大和渲染,以少数人的行为来中伤一个群体的形象。”说起这些,钟锦明的口气显然有些激动。
  他说,去年台湾大选,民进党候选人谢长廷在嘉义一个造势场合上“语出惊人”,他说,台湾男性不要“猪哥(好色)”,以为娶大陆新娘“便宜”,就期待两岸开放交流。“像他这样的言论,对我们大陆配偶及她们的台湾丈夫真是伤到极点。这种丑化和污名化的做法,都有他的政治目的。”钟锦明一语道破。
  对此,刘红研究员分析,绿营执政时,大陆新娘在台湾被称为“第五族群”,台湾不是有闽南人、客家人、外省籍、原住民四大族群吗?他们就把大陆新娘称为“第五族群”,这明摆着就是一种政治上的担心,总觉得这些人站在他们敌对的立场,他们担心每年两岸通婚都上万对,10年以后怎么样?就像有些“台独”分子讲的,只要两岸通婚搞下去,以后就不要“三通”了,大陆新娘就把两岸通起来了。再过15年,第一代大陆新娘的孩子,就有选举权了,他们会投谁的票?所以他们从政治上就缺少对大陆新娘的信任,把她们视为异路人,可事实证明,他们的结果适得其反。
  
  感情脆弱的婚姻
  
  从90年代至今,数以万计的“大陆新娘”中,“幸福的人能有几个”?基于种种原由,很多婚姻并没有感情的基础,有一些还充满暴力、虐待、痛苦和耻辱。
  有学者这样分析两岸通婚的特点,一是两岸婚姻年龄差距偏大,以中老年婚配为主。据台北市相关单位的统计,,两岸婚姻中,台湾新郎平均年龄为46.2岁,大陆新娘平均年龄为31.1岁,年龄相差为14.9岁。丈夫六七十岁,妻子只有20多岁,这样的两岸婚姻,在台湾并不算什么新鲜事。
  二是两岸婚姻的性别与阶层或职业构成有较大区别。台湾配偶在性别上,男性占80%以上;在职业上,以劳工、老兵、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为主;在地区分布上,农村与中小城市较多。大陆配偶主要以女性为多,中青年比例较高,社会阶层较为广泛。三是两岸婚姻结合的基础一般都较脆弱,加上生活习惯、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离婚率偏高。
  钟锦明对记者说,有些嫁给老荣民(大陆老兵)的大陆配偶实际上主要扮演着护士或保姆的角色,每天的工作就是照顾自己年老多病的丈夫,还得遭受别人图谋遗产的议论。有的台湾丈夫认为妻子是“买来”的,说打就打,说骂就骂。很多配偶打电话到协会,才接通就哭了,喊着“救救我”。
  因为婚前缺乏必要的了解,许多大陆新娘在台湾过得并不幸福,甚至美梦变成噩梦。
  钟锦明说,曾有一名陈姓大陆配偶嫁到台湾后,发现一切并非丈夫描述的那么好,而且丈夫还吸毒,因此提出离婚。夫家的人顿时变成凶神恶煞,她常遭殴打辱骂,还差点被丈夫放煤气害死。陈女士逃出来后与丈夫离了婚,由于儿子户籍在台湾,她只能带着对亲生骨肉的无限牵挂独自踏上返乡之路。
  钟锦明为本刊记者联系上一名帮人做家佣的大陆新娘,这名来自福州的胡姓女子,其夫下身瘫痪,每隔一段时间,她都要推着轮椅车陪丈夫去医院做理疗。在记者答应不透露她的身份之后,原本她愿意接受采访,可当记者与她电话联系时,接电话的是她的丈夫,他非常敏感地问了记者之后,即刻挂断了电话,断然拒绝采访。钟锦明告知记者,他们当中很多人都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说这些是很不光彩的事情。
  更为甚者,大陆配偶没有完整的继承权。除非是持有台湾身份证,否则大陆配偶的遗产继承以200万元新台币为上限。而现在大部分住宅都超过200万元新台币,所以一旦在台配偶去世,就会出现大陆配偶有家归不得的困境。而且如果在依亲居留的阶段没有婚生子女,先生不幸死亡就会被要求离境回大陆,如发生在长期居留阶段会被要求5年不得再改嫁且1年要有183天在岛内,这规定犹如贞节牌坊一样。
  如今值得庆幸的是,大陆新娘的生存境遇有望改变,她们十几年来坚持不懈地维权,马英九的当选让她们看到了希望。台湾相关部门已修订或计划修订不合理政策,放宽陆配取得身份证、工作、继承财产等权利的限制。这些政策修订经“立法院”通过之后,有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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