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中越合作之湾]中越北部湾划界是我国第一条

发布时间:2020-03-14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中越两国在解决北部湾划界争议后,合作步伐不断加快,从渔业资源合作到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从海上渔业联合监管到两国海军联合巡逻,再到建设环北部湾经济圈。北部湾,这个昔日曾频繁引发中越争议之湾,已成为中越两国之间的和平、友好、合作之湾。
  
  2006年11月15日至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这是越共十大产生新的领导集体后中国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首次访越,也是胡锦涛时隔一年后再次访越。中越发表《中越联合声明》,双方表示将“继续落实好《北部湾划界协定》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
  历时26年达成划界协定
  北部湾,位于我国南海西北部,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所环抱的一个半封闭的海湾,最宽处约180海里,最窄处约110海里,面积约为12.8万平方千米。它有两个出口,较小的出口是琼州海峡,较大的出口是中国海南岛和越南海岸之间,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大海湾之一,海洋资源丰富,战略地位重要。
  中越两国在北部湾既相邻又相向。历史上,中越两国除了按各自宣布的领海宽度进行管辖外,从未划分过北部湾。但从20世纪70年代起,随着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新的国际海洋法的出现,两国通过谈判划分北部湾已成为顺应新国际海洋法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越北部湾划界争端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谈判前后历时27年,分三个阶段。一是1974年,二是1977~1978年,三是1992~2000年。前两次谈判由于双方立场相差甚远,无果而终。2000年12月25日中越两国正式签署划界协定。
  1991年中越两国关系正常化后,为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包括北部湾在内的边界领土问题,两国分别成立了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启动北部湾第三次划界谈判。
  从1992年到2000年,中越双方共举行了七轮政府级谈判、三次政府代表团团长会晤、18轮联合工作组会谈及多轮的专家组会谈。特别是在1999年中越两国最高领导人达成在2000年内解决北部湾划界问题的共识后,仅2000年这一年,中越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就进行了第12至18轮谈判,渔业专家组进行了六轮谈判,测绘专家组进行了七轮谈判,其间政府级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王毅与越南外交部部长助理黎功奉举行了三次非正式临时会晤,对谈判直接进行指导。
  2000年12月25日,中越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越《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2004年6月30日两协定同时生效。
  北部湾划界协定确定了我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意义重大。
  第一,北部湾划界协定确定了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是中越双方适应新的海洋法秩序,公平解决海洋划界问题的成功实践。根据中方提出的两国在北部湾总体政治地理关系大体平衡的基本观点,取得了划归双方海域面积大体相当的公平结果(中越所得海域面积分别是5.9万和6.6万平方千米),同时也通过缔结渔业合作协定实现了划界后北部湾渔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养护。
  
  第二,北部湾划界协定是一个双赢的安排。两协定的达成显示了双方完全有能力、有智慧,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好两国关系中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北部湾地区的长治久安。
  第三,北部湾划界是中国海上边界划分的首次实践,为中国今后与其他邻国划分海上边界线积累了经验。
  共同渔区:实现互利双赢
  历史上,北部湾一直是中越两国渔民的共用水域,两国渔民在各海区自由捕鱼,都有到对方近海捕捞的习惯。20世纪70年代起,中越两国在北部湾的渔业关系面临新的海洋法特别是专属经济区制度的直接冲击和挑战,再加上两国政治关系一度恶化,双方在北部湾的渔业纠纷不断。
  北部湾划界直接关系到湾内渔业资源的分配利用和中国沿湾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划界谈判伊始,中方就向越方强调北部湾划界问题必须与渔业问题同时解决,双方要在渔业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此,越方主管部门给予了充分理解,在签署划界协定的同一天,一并签署了渔业合作协定。
  设立垮界共同渔区:中越双方根据北部湾的自然地理特点、渔业资源特性和双方渔业现状等情况,协商设立了“跨界共同渔区”,这是渔业协定的核心内容。共同渔区的范围为北部湾封口线以北、北纬20度以南、距北部湾划界协定所确定的分界线各自30.5海里的两国各自专属经济区,面积为3.3万多平方千米。共同渔区的有效期为12年,期满后再自动延长3年,共15年。各方按照分界线对己方一侧海域进行监管,并可进行联合监管。中越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每年确定双方在共同渔区内的作业渔船数量。
  此外,考虑到划界后中方渔船短时间内撤出分界线越方一侧水域存在实际困难,中越双方同意在共同渔区以北(自北纬20度起算) 划出为期四年的“跨界过渡性安排水域”,实行过渡性安排。为避免在两国领海相邻地区(北仑河口)作业的小型渔船误入对方水域而引起纠纷,双方还商定在两国领海相邻海区设立“小型渔船缓冲区”,对违规小型渔船不扣留,不逮捕,不处罚,不使用武力。
  联合调查渔业资源:为实现在北部湾共同渔区进行长期合作、合理利用北部湾渔业资源、确保北部湾渔业可持续发展,中越双方在渔业协定中承诺合作进行北部湾渔业科学研究和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定期进行联合渔业资源调查。
  2006年1月5日,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资源联合调查在广西北海和越南海防同时启动。根据联合调查方案,首次联合调查在北部湾共同渔区设立了30个共同调查站位,中越双方各派出一艘调查船同时对这些站位进行调查。2006年4月和7月中越在北部湾共同渔区又进行了两个航次的渔业资源联合调查。
  海上联合检查:《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是一个双边协定,是否严格实施,关系到双方的权益。
  协定2004年6月30日生效后,中越双方分别对分界线己方一侧水域进行执法检查。中方船艇一般是沿着分界线巡航,越方则以边防部队在己方海域内检查为主。双方执法部门没有在巡航过程中发生过摩擦,对对方渔民渔船违规越界现象,都采取较为克制态度,一般是以责令离开为主。
  2006年9月23日,首次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渔业联合检查正式启动。23日上午10时,中方渔政编队到达约定海域,与越南海警编队会合,双方互致问候语后,按预定计划组成联合编队巡航,并互相进入对方专属经济区对己方渔船进行检查和管理。
  此次行动是中国与越南举行的首次渔业海上联合检查。这是继开展渔业资源联合调查后,中越双方为加强北部湾渔业合作与管理,维护北部湾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首次中越北部湾渔业海上联合检查成功举行,标志着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的管理从协定生效初期的“分别监管”阶段进入了双方“分别监管”与“联合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标志着共同渔区成为中越双方共同开发、共同养护、共同监管和共同受益的区域,也成为了联系中越人民和平友好的纽带。
  海军联合巡逻
  2004年6月,北部湾划界和渔业合作两协定同时生效后不久,越南方面率先向中国提出在北部湾联合海军巡逻的要求,以开展两国北部湾的海上安全合作。中方对此予以积极响应。此后,在两国政府和军方的最高层指导下,中越两国海军进行了具体的协商谈判。2005年10月两国签定了《中越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协议》。
  2006年4月27日上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编队同越南人民军海军舰艇编队根据《中越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协议》在北部湾海域举行了首次联合巡逻。
  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首次与外国海军举行联合巡逻。中越首次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的成功举行,标志着两国在北部湾的安全合作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也进一步加强了中越两国军队的友好合作关系。
  合作勘探跨界油气
  北部湾海底具有良好的储油条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
  从20世纪70年代起,中越两国相继开始在北部湾海域进行油气勘探。但由于当时两国在北部湾划界问题上主张不同,两国围绕北部湾油气勘探问题的纠纷不断,成为影响两国关系的重要问题。
  北部湾划界协定签署后,中越双方确定了两国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与此同时,中越两国参照世界许多国家的划界条约和国家实践,约定将合作开采跨界油气资源。
  在两国最高领导人的直接指导下,2005年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越南石油总公司在河内签署了关于北部湾油气合作的框架协议,此后两国石油公司开始携手在北部湾进行油气资源的勘察。
  目前,中越两国石油公司在勘探开发划归己方一侧海域的油气资源同时,不断加快北部湾跨界油气构造勘采合作的进度。中越两国的石油公司还积极探讨相互开展密切的商业合作,欢迎和吸引对方的油气公司到本国海域投标勘探油气资源。
  “两廊一圈”
  “两廊一圈”,两廊即指“昆明―老街―河内―海防―广宁”和“南宁―谅山―河内―海防―广宁”两个经济走廊,一圈是指“环北部湾经济圈”。
  2004年5月20日,越南总理潘文凯来华访问,提出中越合作建设“两廊一圈”的建议,得到了中国政府的积极响应。
  此后,2004年10月温家宝总理访越和2006年8月越共总书记农德孟访华时都就建设“两廊一圈”进行了讨论。
  此次胡锦涛主席访越期间,中越两国签署了《关于开展“两廊一圈”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决定加快“两廊一圈”建设进程,切实稳步推进具体项目合作。
  建设“两廊一圈”是基于中越陆海相连因素而提出来的,“两廊一圈”不仅可以连结中国西部、西南部与越南中、北部,以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还是中越两国、中国与东盟之间经贸合作的重要纽带。
  尤其是环北部湾经济圈,从地理上看,它包括了中国方面围绕北部湾海域的广东省雷州半岛、海南省西部、广西南部沿海,及越南方面的北部沿海地区(面积将近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2000万)。环北部湾已形成了一系列的城市组群,有广东的湛江市、海南的海口市、三亚市,广西的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越南的下龙市、海防市等。环北部湾地区海洋资源丰富,海岸线漫长,有多处大型深水港湾,海港条件十分优越。环北部湾经济圈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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