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共同开发大步走 南海共同开发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南海岛屿主权归属与海洋资源开发,是南海争端的两个核心问题。鉴于主权争端相对复杂、各方争议较大,中国政府自1986年以来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该主张对于争议各方互利互惠、求同存异、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解决南海争端最现实也最有效的办法,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
  2005年3月14日,中、菲、越三国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签署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该协议规定,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越南油气总公司将集中资源,联手合作,在三年协议期内,收集南海协议区内定量二维和三维地震数据,并对区内现有的二维地震线进行处理,协议合作总面积超过14万平方公里。三方将通过这一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实践各国政府使南海地区变为“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地区”的承诺。中国主张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初步得到了体现。
  
  大势所趋
  
  和平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是全人类面临的崭新课题。围绕在和平开发中出现的利益冲突,中国一贯主张采取和平方式妥善加以解决,避免重演流血冲突的悲剧。近十几年来的事实也证明,围绕南海问题搞对抗,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采取非理性行动,只能增加该地区的紧张局势,加剧彼此的对立情绪,破坏正常的国际关系,为新的冲突埋下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南海武装冲突仍时有发生,但近年来中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等南海争端国家正在加快步伐,不断朝向共同开发和利用南海资源的目标迈进。2004年9月,在菲律宾总统阿罗约访华期间,中菲两国领导人就南海问题达成了“通过和平方式,加强相互协调和沟通,共同开发利用南海资源”的共识,并签署了联合勘探南海资源的协议。2004年9月,文莱苏丹(国王)博尔基亚访华,与中国签署了石油天然气合作协议,并表达与中国加强合作,共同开发南海资源的愿望。2004年10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访问越南期间,向越方提出“从大局出发,加强南海合作,化冲突、争议之海为和平、稳定、合作之海”的积极倡议,得到了越南领导人的积极响应,越方表示“愿从两国大局出发,推动南海合作并加快陆地勘界立碑工作”。2004年12月,越方在《国防白皮书》中展露积极态度,表示“为了有关各方的共同安全利益,越方支持通过对话、和平谈判方式解决南海问题”。在12月27~28日举行的中越第十一次政府级边界会谈中,越方首次同意“正式启动共同开发南海资源谈判”。另外,在2004年10月底参加东盟“10+3”峰会期间,温总理也就南海问题与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交换了意见,马方允诺“加强与中方在南海地区的能源合作”。这次中、菲、越三国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后,菲总统阿罗约评价“该协议是实施《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及将南中国海由争议之海变为和平、稳定、合作之海的具体措施”。中国驻菲大使吴红波表示,该协议不仅是三国石油公司的一项科学领域合作,更标志着各方在南海地区实践小平同志1986年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著名主张的新突破,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目前,南海合作方兴未艾,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和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将来具有更加广阔的前景。
  
  选择何种方案
  
  随着合作进程的加快,如何协调各国利益、共同开发南海资源,已成为当前相当紧迫的课题。对此,国际上已提出不同方案。例如,马来西亚战略与国际研究所(ISIS)学者哈姆扎、美国夏威夷“东西中心”研究员瓦伦西亚等提出由南海争端各国组成“南海资源共同开发署”或“南沙开发署”,主张“放弃军事立场,建立非军事区,在非军事区开展石油、天然气联合探勘和开采,进行生态保护和渔业合作,促进科学研究”。菲律宾前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维尼西亚建议,“在南海划定一条中界线,横跨中界线一带地区为非军事共同管辖区,由中、菲、越、马共有,由各方轮流管理及担任主席,所有油气、渔业、矿产业均由五国经营,各国分享”。印尼前驻德大使贾拉建议“将南海中心区域作为共同开发区,在该区域内的岛屿或岩块应开放给沿海国的人民,不能作为军事基地或军事用途,不能享有领海、邻接区、专属经济区或大陆礁层权利,使用年限为50年,必要时可以协商延长”。挪威奥斯陆和平研究所(PRIO)所长斯坦恩?托恩尼森提出,争端方“应将南沙群岛主权争议区作为共同主权地区,建立海洋自然公园体系,禁止除旅游业外的所有经济活动”。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提议参考南极条约模式,设立跨国组织“南沙群岛署”,开展科学研究,进行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保证航行安全,实行利益均享。
  上述种种建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南海周边各国对于共同开发的热情。但从内容来看,尚缺乏可操作性,距离现实也有较大的距离,恐难符合各国的要求。南海海域辽阔,各国争议点不一而足,既有对岛屿主权产生的争议,也有对岛屿周围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争议,如何针对主权争议地区和专属经济区重叠海域做好方案设计,兼顾各方利益,找到能被大多数国家接受的办法,是各国需继续努力的方向。
  
  也不那么容易
  
  在推动共同开发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走联合开发的道路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并非如想像中那样容易。
  首先,相关国家在允诺共同开发的同时,也在不遗余力地加强对已占岛屿和海域的实际控制,强化“主权”宣示,干扰联合开发。近年来,越、菲等国在所占岛礁上修建了数量可观的军事基地、港口码头或机场,出动军舰、飞机巡逻,并不断驱赶中国渔民。越虽同意启动中越联合开发南海资源谈判,但对中国提出的“主权在我”始终拒不接受,坚称对西沙、南沙群岛拥有“全部主权”,菲方也坚称对我黄岩岛拥有“主权”。南海岛屿中较大的岛礁已基本上被相关国家分割占领,在共同开发时,势必涉及相关国家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的既得利益。
  其次,部分国家也可能利用共同开发之机,促成南海主权问题“国际化”、“复杂化”。在南海问题上,菲律宾一直试图拉美、日等国介入南海问题,以期牵制中国并使问题复杂化和国际化。为使南海问题国际化,菲政府早已提出将该问题提交联合国讨论,并企图将其列入菲所参加的国际会议的议程。另外,也需警惕一些国家借共同开发,推进与台湾的实质性关系,在南海问题上将中国大陆和台湾进行“事实上的区别对待”,使台湾统一问题更趋复杂化。
  再次,国际财团可能借机操纵和制造矛盾。在开展南海能源合作时,需严格审查国际合作商的资质证明和诚信度,完善各国间的沟通机制,慎防国际财团进行暗箱操作、违法经营、多头竞标和非法转移技术,损害中国利益,破坏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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