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你无法袖手旁观:无法袖手旁观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是托不是托? 在听证会制度被引入中国之初,公众曾对此抱以热切的期待。然而,近几年来有关国内听证会发生的接二连三的怪象,不禁让人们心中疑窦丛生。 今年7月,成都作家聂作平一条关于“听证专业户胡丽天”的微博,在网络上掀起滔天巨浪。胡7年里参加23次听证会的纪录让人咋舌,而关于胡每次在价格听证会上均是支持涨价的说法,则更是招来网民们的狂轰乱炸。几天之后,杭州74岁的崔盐生老人,又以10年里参加了32次听证会的成绩,刷新了这一纪录。不同的是,崔盐生7次价格听证会6次反对涨价的做法,被网友称颂,并由此得名“犀利爷”。
从这两位疑似“专业户”所受到的待遇来看,其实次数不是问题,所表达的态度才是关键。胡丽天多次支持政府涨价,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继而成为了众矢之的。然而,她真的错了吗?
从胡丽天所整理出的参加听证的详细材料,以及她所讲述的“自掏腰包参与听证”等叙事中,让人看出她起码是一个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热心参与公共事务,愿意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不论意见本身受不受到认可。在这一点上,她不仅不应被指责,反而应该肯定她行为的积极意义――公民意识的觉醒、对表达权的重视。
民主决策的推动需要政府和民间双方的共同力量。“熟面孔”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们能够以满腔的激情参与社会管理,并伴以一定数量和程度的社会调查,对其他普通市民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会慢慢出现,并持续发酵。
因此,对胡丽天等个人的冷嘲热讽大可不必,因论点不同而扣上各种不雅“帽子”就更无必要。要想解决听证问题,最好的方法不是拿胡丽天们开刀,而是在于听证会机制的修正:如何能让市民踊跃参与,让更多人有机会开口?
听证代表的抽签运气
按照成都市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处长何亚军的说法:关于价格听证会的代表选拔方式,成都市从2010年开始,采取通过公证处现场公证的形式,随机抽取消费者参加人选。而此人选的报名方式,则是通过成都的几家权威媒体进行发布,面向社会征集。
何亚军在解释听证会上为何频繁出现老面孔时,认为这是听证会报名人数不够、公众关注不够、没有看到听证公告、热情降低等缘故。
据胡丽天自己称,她被选上次数这么多,主要也是因为报名的人太少,“比如成都高污染车限行,要8个市民代表,只有9个人报名”。
不仅成都是这样。2011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为开水价上调听证会邀请市民报名参加,却遭遇公众“零报名”; 8月4日,上海杨浦区卫生局召开了医疗机构设置听证会。但是这场预先告知了居民的听证会最后仅该医疗机构设置地附近的一位居民到场。更为尴尬的是,这唯一一名居民看到没有其他人参与,也当场放弃了听证的权利。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表示,从根源上考虑,这还是一个程序问题,“为什么民众不愿意参加听证会?是因为公众意见被采纳的几率太低,很多人觉得参加了也没有意义。扭转这种局面,需要靠设计合理的程序,让公众觉得参加听证会有意义”。
成都市发改委承认,对此自身也在反思,并着手在提高听证会质量方面下功夫,“使得更多的人踊跃报名,让我们听到更多的意见,具体措施正在考虑。但办法是由国家层面制定的,我们会向上反映”。
由此看来,听证,需要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只有政府力保听证会不走形式,老百姓积极参与、人人重视,才能共同推动听证会的健康发展、实现听证会应有的价值。这不是单方面的事。
逢听必涨,还是逢涨必听?
从近10年来的价格听证案例来看,民众方质疑“逢听必涨”,但政府方面给出的答案是 “逢涨必听”。
2010年11月12日,北京市发改委名义上是举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但实质上,则只推出两个涨价建议方案,分别为居民气价每立方米上调0.23元或0.27元,这也就意味着,听证会的结果只是涨多与涨少的问题,与听证会约束政府的定价行为本意南辕北辙,价格听证也沦为一种形式主义。
针对民众的不满,成都发改委给出的解释是:“我们就是要涨价,要制定这些资源垄断经营方面的价格和公益性服务的价格,所以才开门听证,通过听证来制定决策。网友说‘逢听必涨’,实际上应该是‘逢涨必听’才对。”当记者问到听证会后的结果是否都是涨价时,得到的解释是:“每次价格听证会后,都对价格作了调整。也有因为要降价而召开的听证会,只是降价听证会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影响不是很大。”
在涉及到价格听证会是否会因为反对涨价人数过多,而无法通过的问题时,成都发改委并未给出直接回答,只说以前有过因听证会报名人数不足,而暂时搁置的情况。
其实,在物价飞涨、CPI不断攀高的背景下,各方领域的涨价其实是在预料之中。相比召开了听证会的自来水、出租车等涨价,其实更多领域的涨价民众只能默默承受,比如石油、猪肉、各种生活用品,等等。因而,听证会更重要的作用是一个发表多元意见的平台,是官民沟通的渠道之一,为政府决策提供多角度的思考,而不是一个单纯表达反对意见的机制。
聂作平则对媒体提出了期待:“在英美国家,听证会的全部过程都是要面向全国甚至全球直播的。当我们乐呵呵地看着英国听证会上默多克险些遇袭,饶有兴趣地谈论邓文迪如何救夫的时候,是否思考过,为何我们能够对远在欧洲大陆的听证会细节了如指掌,而对家门口召开的听证会,却只能从电视、报纸上得到只言片语的信息?”
事关中国民主化进程
面对各地听证会遇冷的局面,公众要求听证立法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制定一套严密有力的法制章程来规范我国听证制度变得迫在眉睫。网上甚至有人指出:“目前摆在中国听证会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打开门户,接受公众监督,制定并严格执行法制化程序使其公开透明;不然,‘听证’这朵舶来之花,则只能在嫁接不利的中国大地上慢慢死去。”
“我个人认为,听证会应该由国家法制部门来管理,把听证会的统筹和召开工作交给法制办公室来操作。就拿我们普遍关注的价格听证会为例,现在国内的现状是,价格听证会由物价部门组织召开,这是很可笑的。价格涨跌本来就关系到物价部门的自身利益,要求组织者放弃自身既得利益,来以公众意见为主,这本身就带有一定的矛盾性。”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表示。
在事件的决策上,立场问题从来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对此,朱列玉明确表示:“听证会的管理工作,必须要由第三方权力部门来监督控制,不应该放在直接主管部门。权力部门之间需要相互制约,因此,听证事宜最好由法律部门来操作。”
关于听证代表如何选拔一事,有网友提议,听证代表应借鉴人大代表的选取方式,通过报名、公众选拔,建立听证代表库,且在一定年限里进行换届。
同时,规范的听证制度缺失,导致一些听证会的效果完全取决于组织者的理念。在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敏看来,2010年10月28日举行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就是一次成功的听证会。由于此前接受央视采访时表达了明确的反对意见,四川省法制办特邀张敏参加听证会阐述反对观点。后来,因为草案中关键条文存在漏洞,有关部门没有通过这部地方法规,而是选择继续完善。
“但如果组织者不是这样的理念,而是找一群‘托儿’来参加听证呢?结果也许就不一样了。”张敏说。
朱列玉指出,听证会结果的应用也是听证立法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即:听证结果在决策的制定方面有多大的影响力度?如果在一次听证会上,有关部门提出的方案遭到了全体代表的一致反对,那么这份反对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他再三强调:将听证赋予法制的内涵,加以法制化的保护,将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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