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争端【中国如何走出钓鱼岛争端困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我疼痛的部位/在东经123°~124°34′与北纬25°~26°40′之间/埋在100~150米深的海水里/那八块饱经沧桑的石头,甲骨一样庄严无比……” 一位无名诗人曾用这样的诗句描述普通中国人对钓鱼岛的感情。
2010年9月中日双方又一次围绕钓鱼岛展开了一系列外交较量。
9月7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在钓鱼岛久场岛西北偏北约12公里的海域,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与那国”号船尾附近和在现场海域作业的中国拖网渔船船头附近发生碰撞。随后日方扣留中方渔船船长以及14名船员,并不顾中方72小时内的6次抗议,通过地方法院判处中国船长10天拘留。虽然13日14名船员已经被放回国,但船长依旧被扣押,日方于20号宣布,将船长扣押再延长10天。9月25日,在中国政府一再坚持下,被扣押船长终于被放回,但这次事件,日本也开启了通过国内法管制有争议的钓鱼岛的恶劣先例。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由于种种原因,它一直被日方实际占领,那么中国应该如何走出钓鱼岛争端的困局呢?
钓鱼岛的主权,日方为何占优
日本在钓鱼岛争端上取得对中国的优势,有其历史必然性。
首先就是其海权意识的极端敏感和强烈。尽管日本人对钓鱼岛的知晓和了解远晚于中国,但日本对钓鱼岛的关注,一开始就因明治维新的成功而带上了鲜明的西方色彩。1884年,古贺辰四郎“发现”并登上钓鱼岛就是一例,尽管此前记载钓鱼岛的中国文献汗牛充栋,但却没有任何有人登岛并探察该岛的文字记录。而近现代以来,太多土著生活多年之地被西方人“发现”的例子说明,这种迟到的“发现”实际是多么的有效。而从今天的国际法惯例中的“时效取得”的一项基本原则――“连续地、不受干扰地”行使国家权力来看,中国缺少的是行动而非历史。所以,日本认为,中国最早知道钓鱼岛的存在,且当时中国与琉球王国均默认钓鱼岛在传统边界线中国一侧,但却无有效证明其为中国领土的证据,坚称钓鱼岛是无主岛礁。
其次,是二战结束后中国迅速爆发内战并最终形成海峡两岸的对峙,使双方均无暇顾及当从日本那里收回本该索回的岛礁。这给日本顺利获取在钓鱼岛争端中的优势地位以可乘之机。
最后,一个最直接的因素是,二战结束后,美国占领日本冲绳,将钓鱼岛当作冲绳之一部分一并占领,钓鱼岛曾作为驻冲绳美空军的靶场,日本之获取钓鱼岛的控制权,在美国直接将钓鱼岛交给日本,当发生中日争端时,美国却又巧妙地置身事外。
在钓鱼岛上还有一个对中国不利的情势是,钓鱼岛属中国,当为台湾省管辖范围。台湾试图与日本就钓鱼岛海域的资源开发与日本达成共同开发的协商谈判,却因其不具备主权国家资格而很难与日本敲定。中日之间要达成“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协议,因为台湾问题的存在而使得局面格外的复杂难缠。
日本拟将钓鱼岛国有化,随时布兵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当局决定在2011年3月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25个离岛登记为其“国家财产”。随后,日美计划于12月在日本西南海域举行大规模联合军演的消息也被媒体曝光。
将西南离岛“国有化”,也是日本加速与中国争夺东海大陆架海域的一项重要举措。东海大陆架的沉积物主要来自中国黄河、长江及其他河流。中国有足够的地质学证据证明,冲绳海槽以西的大陆架源于我国领土的自然延伸。依据“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冲绳海槽中心线即为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天然分界线。然而,近年来日本在中日东海划界问题上得寸进尺,不仅提出所谓东海“中间线”、在东海多次实施大面积非法勘测活动,同时还不断加紧海空兵力调动,企图谋取东海“中间线”附近海域的实际控制权。西南离岛“国有化”后,日本的大规模增兵部署必将全面展开。
中国须有一套反制日本的措施
历史证明,面对日本这样的邻居,光讲友好显然是不够的。过分强调中日关系重要,会使日本误判中国对国家利益的排序,误判中国社会对日本挑衅的容忍度。中日本来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利益体,两国过去发生过战争,今天在战略上互相防范。两国的友好只能以互利和相互尊重为前提,日本的自我纵容应明确不被允许。
中国应建立一整套反制日本挑衅的外交选项。对日本的各种对华不理智行为,中国有必要将其分类、分级,它的每一种挑衅,中国都有必要提前预设反制措施。通过几次快速、坚决的斗争,中国就能在日本的对华思考中植入新的认识,他们会清楚,对维系中日关系,中国没有比日本更多的义务,日本必须同时尽力。
目前中国显然没有强大到可以忽视日本,但与日本闹僵,显然也不会动摇中国发展的根基。中日只能是正常的国家关系,日本对中国重要,因为所有邻国对中国都重要。但同时日本对中国并不重要,因为与任何一个国家关系恶化,今天的中国都能够承受。
专家提出反制日本的两种措施
第一,中国应在钓鱼岛“打靶”
中国知名军事战略专家彭光谦少将认为,第一是将东海油田的谈判无限期推迟,甚至取消,全面恢复东海油田的勘探和生产。第二是定期派出有战斗力的渔政船在钓鱼岛海域护航,使之制度化。第三,在我钓鱼岛海域开展军事训练。过去,美国人就曾将钓鱼岛当成靶场。中国海空力量在中国海域打靶,天经地义。第四,支持学界对日本非法占领琉球群岛问题拨乱反正。日本占领琉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以琉球群岛为基点掠取海洋权益,更不用说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
第二,减少或限制对日资源出口,暂停中日环保合作
商务部研究院日本问题专家唐淳风认为,“经济制裁并不能作为博弈的筹码,而是需要寻找具体的措施”。他表示,日本企业在华业务很多,我们要积极借机利用合法举措规范日企的在华业务。例如,不少日企在华经营过程中,在增值税、关税和所得税方面都存在不少偷漏税情况。如果健全针对日企的税收征管、清查违法行为,是会让日本有所触动的。同时,日本对中国各种资源的需求一直很大,减少或限制对日资源出口也将是一个有益的举措。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所研究员刘军红则表示,中日之间环保合作较久,而日方现在这么做已经破坏了双方继续进行合作的政策环境。日本企业的技术如果没有办法进入中国市场,在这个低碳经济和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中方当然会有损失,但是日本的损失更大。
两岸可携手应对“钓鱼岛之危”
日本日趋强硬的立场与军力部署,两岸在钓鱼岛问题上已经越发陷入被动。如何摆脱被动?两岸应当携手应对。
首先,两岸在钓鱼岛归属问题上有着相似的立场和观点,为两岸协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1971年4月台湾“外交部”曾发表声明,批评美国政府将钓鱼岛“归还”日本,并重申钓鱼列岛的主权,不承认美日《归还冲绳协定》把钓鱼列岛划入“归还区域”。
其次,共同的“保钓”传统与共识,为两岸携手维护钓鱼岛主权提供了可能。马英九就是一名坚定的“保钓人士”,他曾参与组织“6?17保钓大游行”。
推进大陆与台湾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协作,意义十分深远:一是可以起到对日宣示作用,表明两岸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一致立场;二是可以起到纽带作用,通过官方、非官方性质的相互沟通,带动两岸政治层面的交流;三是可以起到样板作用,通过涉钓合作,为两岸在南海问题上进一步协调立场、加强沟通提供目标层次和策略层次的参照。
从操作层面上看,钓鱼岛毗邻台湾,台湾实施保钓行动,地理上的优势较为明显,两岸关系日渐缓和的大背景下,联合保钓的时机和氛围逐步成熟。2008年台湾海巡署 “6?6”行动与大陆海监“12?8”行动,一前一后,尽管事先未做沟通,但已经客观上体现出两岸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一致立场。一旦时机成熟,两岸相关海上力量也可逐步开展公开、半公开的合作,扩大涉钓情报交流、人员沟通,乃至联合海上行动等。
(材料据自2010年8月31日《国际先驱导报》、9月14日《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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