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小吏_小吏为恶还是为善的选择
发布时间:2020-02-28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董超、薛霸两个恶公差,押解过林冲,又押解过卢俊义这两个盖世英雄。他们用开水烫林冲的脚,在野猪林里差点杀了林冲。野猪林里鲁达放过了他俩一命,后来押解卢俊义时,卢俊义的跟班燕青就不客气了,将两人全部杀掉。而在宋徽宗赵佶以及大奸臣蔡京、高俅、童贯的江山里,这样作恶的小吏,是少不了的。
这两个恶吏在《水浒传》中特别有象征意义,他们押解过梁山第一个重要人物林冲,又押解了最后一个重要人物卢俊义,也就是说,无论军官林冲还是员外卢俊义,都是被朝廷逼迫当强盗的。而在此历程中,小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小吏并不是天生为恶的,他们也是父母所生,吃五谷杂粮长大的。为恶,往往是因为利益所诱加上压力所迫。林冲的发小陆谦受高太尉之托,在押解林冲上路之前用钱收买董超、薛霸悄悄杀害林冲。当时董超对陆谦说道:“却怕使不得,开封府公文,只教解活的去,却不曾叫结果了他。亦且本人年纪又不高大,如何作得这缘故?倘有些兜搭,恐不方便。”这董超还像个新手,此时或许还有心理冲突,要么完全在做风险分析――为了十两金子结果了林冲对自己的风险有多大?可薛霸比他更谙官场规则,他对董超说:“老董,你听我说。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莫说使这官人又送金子与俺。你不要多说,与你分了罢,落得做人情,日后也有照顾俺处。前头有的是大松林,猛恶去处,不拣怎的,与他结果了罢。”薛霸的账比董超算得精,董超的顾虑他当然也理解,但他看到更高一层的规则――像高太尉这样的权贵要办的事没有多大风险,不合常理的理由照样没人敢公开质疑,那么年轻力壮的林冲暴病而亡是否能经得起推敲无关紧要,关键是不但不能得罪高太尉,还要积极表现,趁机攀上这棵大树。
也就是说,董、薛二公之所以敢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是因为他们算计过,收益大而风险小,那么这生意如何能不做呢?但风险再小毕竟也是风险,一旦他们碰上燕青这样的人,那么就只能用性命来偿还以前获得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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