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记者对新闻客观性的把握] 客观性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摘要】本文立足于新闻业的现实状况,分析了记者与新闻客观性的关系。现实要求媒体及记者在自身定位和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兼顾新闻客观性的外在和内涵,追求新闻专业主义。 【关键词】记者 新闻客观性 专业主义
新闻客观性是新闻学的基础性命题。它不仅是学界极为关注的理论,同时也备受业界推崇。但客观性理念其本身也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因此学界和业界对它的讨论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学界现在较统一的认识是:虽然新闻客观性理念存在诸多漏洞,但是客观性已成为新闻业不可缺少的基石,因此动摇不得。①
那么,处于此种语境之下的新闻工作者,尤其是一线记者和新闻客观性法则会产生怎样的关系呢?
一、记者对新闻客观性的推崇
在我们看到的很多资料中,记者们都对新闻客观性极为尊崇。但笔者认为,记者对客观性的这种推崇,除去记者自身信仰与操守的因素,还有以下几个原因:
1、媒体包办了客观
从新闻客观性的起源和发展过程来看,对新闻客观性的尊崇并不是记者自己选择的,而是新闻机构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决策。
一般认为,新闻客观性法则是美联社最先提出并大加倡导的,正如梅尔文.L.德弗勒在他的《大众传播通论》中所说:“美联社是后来称之为‘客观报道’的先驱。”
1900年,美联社宣布改组,明确地提出了“报道事实,而不报道意见”的宗旨,童兵在他的著作中写道:“这是美国,也是西方国家第一次正式把客观性定为新闻传播原则,也标志着‘客观性’作为一个重要新闻观念的问世。”
美联社对客观性的大力倡导,对经历了“报业的黑暗时期”和“黄色新闻”浪潮的美国新闻业和美国新闻人来说,无疑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而客观性也确实在美国报业摆脱政党控制、转向真正的“新闻纸”、赢得人们信赖以及报业的飞速发展过程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而记者作为新闻媒体这种“企业”的雇员,只能无条件地服从这种成为了“一种信念、一种标准、一种价值观”的新闻客观性法则。
2、作为策略的新闻客观性
让记者们紧紧追随新闻客观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可以以此作为抵御批评和逃脱责任的一种策略,为他们的报道造成的不良影响开脱。
我们知道,现代新闻机构的高度商业化使其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而媒体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并获得不断发展,就必须赢得广告商的青睐,因为在现代社会,广告才是媒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而媒体为了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就必须抓住最普通受众的共同兴趣点。而这最一般大众的共同需求不外乎出自人的本能的一些感兴趣的东西如色情、暴力、游戏心态等。作为雇员,记者也就只好按照媒体的意图去报道这些东西了。这样,媒介的媚俗取宠倾向就变得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在美国,人们追求的是一种“简单快乐”,其大众文化的庸俗肤浅也是举世无双的。
这种做法会造成怎样的严重后果?其实媒体和记者都是心知肚明的。它包括低俗文化带来的审美水准下降,娱乐至上带来的社会水准下降,暴力色情对社会治安的影响等等。但媒体和记者是绝对不会这么愚蠢地承认这些的,他们乐滋滋地拿起了“客观性”作为挡箭牌。
有了“客观性”这个盾牌,“记者可以使自己免于编辑的责难和因诽谤而吃官司这样的危险,还可以使他们不必为报道中暗含的价值观或后果负责任”。③这种情况下,记者们也就仅仅把客观性当成了一种策略。
二、记者对新闻客观性的抱怨
下面我们来分析问题的另一方面:记者们在或无奈或真心地推崇客观性的过程中,其实也抱怨着客观性的某些方面。
1、西方被金钱和权力包养的新闻客观性
在现代西方新闻业自身就代表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并且以严密的企业组织形式运作的前提下,新闻客观性只能是属于传媒老板的,属于传媒老板背后的金钱和权力,也只有传媒老板认为是客观的新闻才真正是“客观的”。
在这种环境中,记者客观报道的新闻就很有可能因为不符合老板的喜好而不能发表。传媒大亨鲁伯特?默多克在澳大利亚起家时,他旗下的一家报纸的记者,就与他有过多次关于报道权的斗争,起因均是记者报道的内容与他的喜好存在矛盾,而事情的最终结果都是记者们黯然离开。而多年前当默多克收购《纽约邮报》大功告成之时,志得意满的默多克走进编辑部,拿起即将出版的报纸大样,上来就大改标题,引起了追求风格一贯的报纸编辑们的抗议。默多克面对编辑们的喋喋之言,当场发火:我买了这张报纸,难道是让你们玩的,听我的还是听你们的?
这种只属于传媒老板的、被金钱和权力包养的“客观性”无疑为有意操纵新闻的人提供了通途。
2、与道德及法律的悖论
记者对“客观性”的恨还由于它经常会使记者陷入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的悖论中去。
2005年5月10日,新华网发表了《东南晚报》记者抓拍的一组《马路“陷阱”太坑人》的图片新闻:5月9日下午,一名骑车人冒雨经过福建省厦门市厦禾路与凤屿路交叉路段时,因自行车前轮突然陷入一水坑,身体失去平衡而摔倒。图片发表后,被多家媒体转载,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有网民对此提出了激烈的批评:“照片拍得倒很精彩,可拍照的人太缺德,明知有坑却不设路障、等着人栽跟头,鄙视!”但同时也有人赞扬:“记者做得很对,记者本来就应该以旁观者的身份存在,如果其介入,那么他就不是一个专业称职的记者了,他就变成义工了。”
针对社会上的讨论,该记者说,“记者这个职业有时候的确很残酷,当时狂风暴雨,我在那里坚持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如果等不到这样的场面,我根本不能用照片说明那里有个水坑,有关单位也许就不会重视,就不会去填补那个坑,这样的话,就可能会有更多的人在雨中摔跤。”
更有甚者,一些新闻单位为了“客观”报道新闻,放弃了作为社会人的道义和责任,对一些身处危险的当事者不肯伸出援手。
1985年6月18日,涉嫌诈骗的日本丰田商事会会长永野一男的寓所里挤满了前去采访的新闻记者。下午,两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冲进永野的房间,一个揪住永野的脖子,一个用匕首刺向永野的头部和胸部。在场的记者们目睹了凶杀的全过程,却无一人上前阻拦或报警。当晚,日本各电视台播出了记者们在现场摄录的永野被凶杀的实况,立即在日本社会引起轩然大波。
在现代新闻实践中,关于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两者的悖论的讨论还在继续,而这种讨论恐怕永远也不会有一个终极性的答案。
结语
“新闻事业是一种双重性格的事业。站在为公众普及教育的立场来说,大众传媒是一个学校;站在为投资者赚钱的立场而言,大众传媒是一个企业。”④
正因为此,新闻客观性在其演变过程中才形成了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径――一支侧重其商业价值,一支推崇其理论品质。前者体现了客观性虚伪、“策略”的一面,后者则托起了一个“不死之神”的庄严和崇高。
而作为大众传媒的员工,记者也深受这种“双重性格”的影响,所以他们就与新闻客观性产生了复杂的关系。
为了做得更好,媒体及其从业者就应该在新闻实践中兼顾“客观性”的形式和内涵。
一方面,如果我们对表面的客观形式过分矫饰,而忽略“客观”的品质,就会导致新闻客观性被权力和金钱利用,致使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被肆意践踏,记者的脑力劳动被异化。正如美国现代新闻业的奠基人普利策1904年所说的:“商业主义在报业经营中具有合法的地位,但它仅限于经理部。如果商业主义侵犯了编辑权,它便成为必然的堕落与危险。一旦发行人仅仅注意商业利益,那将是报纸道德力量的结束。”
另一方面,如果一味追求“客观”的品质,而忽略了客观性的形式,也成问题。“客观性仅仅是一种表述信息的方式方法。……如果记者遵循系统决策的程序,不偏不倚并非他们现在力所不及。”⑤
虽然英国广播公司首任总裁约翰?里思曾嘲讽说:“我想知道你们这些美国人,怎么能既信奉上帝又礼拜财神,而并行不悖。”但初生时的“客观性”,确实不仅带来了媒介市场的繁荣,并且使自身的理论品质深入人心,获得了业界和学界的肯定,这也证明了两条路径的并行不悖并非不可能达到。
而要想达到这种效果,我们应该呼唤新闻专业主义,有效地确立公共利益至上的原则,减轻市场化对媒体造成的负面影响,使新闻从业者在专业化过程中逐步实现职业精神的内化。只有这样,媒体才能用真正的“客观性”被公众接受、为公众服务,而不再走向完全被广告商牵着鼻子走或者一味迎合公众低级趣味的极端。
参考文献
①郭之恩,《美国新闻客观性理念发展史初探》,中华传媒网
②【美】约翰?钱塞勒、沃尔特?米尔斯 著,史文新 译:《记者生涯》,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12~13
③【加】罗伯特?哈克特、赵月枝 著,沈荟、周雨 译:《维系民主?西方政治与新闻客观性》,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23
④【美】迈克尔?埃默里等 著,展江 译:《美国新闻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4
⑤【美】埃弗利特.E.丹尼斯、约翰?C?梅里尔 著,王纬 等译:《媒介论争――19个重大问题的正反方辩论》,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110
(作者:均为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09级新闻专业研究生)
责编:叶水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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