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丑疲劳_网络传播下大众的“审丑疲劳”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摘要】网络传播的兼容并蓄以及传播内容的广泛性,使得各种信息参差不齐。各种低俗、媚俗、炒作等丑陋现象也在网络上横行无忌,给大众带来了严重的“审丑疲劳”。本文试结合当下网络新闻传播中的典型案例就如何认识“审丑疲劳”及其表现、成因给予了简单分析,并希望网络媒体树立正确的审丑观念引导大众,同时也为自身发展创立一个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审丑 审丑疲劳 网
从芙蓉姐姐到天仙妹妹,从励志哥到凤姐,一个个传奇似的人物悄然走红网络。芙蓉姐姐凭着在清华BBS上的帖子红遍大江南北;励志哥在猫扑上的自我炫耀也成就了他鼓噪一时的名气;凤姐“经典语录”在天涯论坛的迅速传播奠定了她的大红大紫。可见她们的走红离不开网络的推波助澜。仔细审视这些网络红人的走红轨迹,我们不难发现从芙蓉姐姐到凤姐,其自我炒作的方式如出一辙:大放厥词、拍写真、上娱乐节目、相亲等。这些手段被网络媒体毫无保留地加以复制并刻意渲染,将其“丑态”淋漓尽致地呈现在大众面前。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媒体不但把丑作为传播对象,而且还通过审丑这一策略手段来实现媒体自身利益的获取。在审丑过程中,大众尽情的嘲笑、怒斥、攻击、辱骂、恶搞,当种种情绪得以释放之后,大众最终形成了对网络新闻传播的“审丑疲劳”。
何谓“审丑疲劳”,其意指人们对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丑恶现象越来越麻木冷漠,甚至美丑颠倒,以丑为荣。尤其是网络时代的到来,更是加剧了这种趋势。
一、网络传播中的审丑对传统美学意义上审丑的颠覆
丑,美的对立面,可以视为怪异的、不合常规的,使人心理上产生恐惧、怜悯、厌恶情绪的事物。而美学意义上的丑不是指真正意义上的丑,它通常是成为审美的对象来发现丑中之美。如商周时期的青铜饕餮,个个面目狰狞且带有几分神秘感。这些奇特的纹饰要么是珍禽异兽,抑或是魑魅魍魉,总之要给人留下一种怪异的感觉。但是在今天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社会里,它们却能够被人们所认可接纳,并使之成为审美的对象,来展现远古时代的特有神秘之美。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学家们是以艺术的眼光来判断丑的价值,获取其中之美。所以,美学意义上的审丑实际上是审美的一种异化,是审美较高层次上的体现,是以丑衬美,通过外表的丑陋来追逐其内在的美丽。这种微妙的心理在《庄子》中得到了极好的印证。《庄子》全书塑造了诸多怪异的形象:臃肿的散木、断了腿的申徒嘉、长相奇丑的哀骀它等等,庄子通过对他们外形丑陋的描写是为了赞赏丑中之美以及内心高尚的道德品质。当形式丑与内在美相结合时,就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美。
相比美学意义上的审丑,网络传播中的审丑却在消解这种从审丑中获得的美感。在网络传播中,针对丑的角色、现象,媒体将这一切原生态地呈现在大众面前,不加任何的掩饰。这种赤裸裸的丑相毕露,从媒介经济角度来讲获益颇丰,既赚得眼球又赢得了人气,最终是经济利益的攫取。而网民在这场审丑的狂欢仪式中,大多数受众并不是带着批判的目的来的,相反,在整个网络围观的过程中,给予的是奚落、嘲讽、挖苦甚至是人身攻击。所以,在对丑的传播过程中,无论是传者还是受者的角色定位都不在于对美的追求,而是以丑为丑,停留在审丑的初级阶段。
因此,美学意义上的审丑和网络传播中的审丑最大的区别在于对审丑对象的价值判断。前者能够找准审丑对象并获得其中美的价值;而后者缺少对于美的价值追求,在审丑对象的选择上也是以丑为丑,以丑论丑。这种审丑过程是对真正意义上审丑的一种彻底颠覆。
二、“审丑疲劳”在网络传播中的表现
麻木。网络媒体由于自身对于信息准入的要求较低,各种信息能够在网络上相对自由的传播,同时,大量的丑恶、低俗现象也出现在网络上,频繁地刺激受众的感官神经,使我们对于丑恶现象的反应能力也逐步减弱直至麻木。以芙蓉姐姐为例,她刚出道时,网友是一边倒的对其谩骂攻击。但折腾了这么几年,芙蓉姐姐逐渐汇聚起了人气,现在点击有关芙蓉的新闻,会发现其中对她的评论是好坏参半,扭转了以前一边倒的局面。同时越来越多的网友对芙蓉姐姐的行为表示理解并给予支持,有的网友甚至直言不讳:“芙蓉姐姐其实挺漂亮的,比一般明星好”、“她是靠自己的双手吃饭,没什么可骂的,支持芙蓉姐姐”等言论。我们姑且不论网友言论正确与否,至少我们可以看出大众在面对网络媒体对其无休止的传播中逐渐丧失了批判的热情与动力,也逐渐模糊了是与非的界限。这正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和其学生默顿对大众传播功能分析时指出的传播功能失调那样:大众传播把人变成了丧失辨别力和顺从现状的单面人、导致审美情趣及文化素养的普遍平庸化,并称之为“社会麻醉”的功能。①而我们就在这种“麻醉”状态下对丑陋的现象逐渐地麻木。
模仿。1960年梅尔文?德弗勒在《大众传播理论》中提出了一种传播效果理论――文化规范理论。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经常报道或强调某事物就会在受众中造成某事物是社会文化规范的印象,从而促使受众去模仿,结果形成了间接影响。受众可以从传媒中获得新见解以改变其原有看法,这样媒介就为社会树立了规范。②但是,一旦媒体责任缺失,背离了正确的方向,那么它意在表现或者突出的错误主题则会在受众心中造成负面印象,受众的模仿行为也会因此误入歧途。如果网络媒体一开始以正确的态度报道芙蓉姐姐的行为,并给予正确的引导或者批判而不是一味的炒作宣扬、哗众取宠,那么“自我颠覆也能走红于这个时代”这种观念就不会成形于广大受众心中,也不会出现天仙妹妹、凤姐之类的一大批追随者。
三、网络传播环境下催生“审丑疲劳”的要素
在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中,新闻最终呈现在受众面前要经过双重把关,一是采写者对原始素材的取舍;二是编辑层面的最终把关。而在网络新闻传播中,传受双方的角色界定被打破,个人既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是信息的制作者、发布者。人们可以相对自由的传阅信息。再加之网络信息传播的海量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点,互联网上出现了各种良莠不齐的信息。这些因素客观上都为那些“丑”的对象提供了生存空间。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3月份,我国的网民人数已达到4.04亿。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对于信息流通的广泛性、接收效果都起到了极好的推动作用。在这样的网络背景下,也滋生了“丑”的传播土壤。
其次,从受众角度讲,网民作为主体性和能动性更高的受众,和传统媒体受众有不同的心理诉求,他们“自我实现的需要”(包括自我表达、自我认可和他人认可)都需要通过网络媒介来满足。③通常,网民通过博客、微博、BBS、留言板、聊天室等多种形式来满足这种自我实现的需要。在这些网络红人走红的过程中,大多数网民就是利用这些自我表达的途径讲述对她们的看法、发表评论,通过对这些事件的认知理解来阐述自身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而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另外,在网络传播中,网民的观望态度和看客心理也造成了对芙蓉姐姐等的网络围观。鲁迅先生曾就中国人的看客心理作了深刻的批判,他指出了这种只对事件的内容本身发生兴趣,而对事件的真实人物没有同情的不良心理的危害。然而,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在现代社会,日益发达的媒体反而增加了受众的看客心理。因为人们在传媒建立的拟态环境中逐渐丧失了辨别真假的能力。对于一切现象的呈现不过是一场现场直播的节目罢了。④事实上,他们对于炒作的网络红人本身的确不感兴趣,只是像看戏一样来旁观她们的“丑相”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快感。
丑作为一种客观的现象,存在于客观现实世界和人类精神世界,而新闻传播是反映整个世界变动的包括客观世界和精神世界。因此,丑的事物必然在新闻传播的视野范围内,但是对于新闻审丑也是必须的。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去表现丑,怎么去审丑。新闻审丑亦有其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而我们应该扬长避短,充分挖掘其正面效应。正面效应主要有三种体现:通过丑来抑丑,大众传媒监视社会环境的职能就在于将丑陋现象曝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给人以警示,抑制它的蔓延;通过揭丑来衬美,美与丑与生俱来,是一个互相依存的矛盾体,相比较而存在。新闻传播披露现实中的丑陋现象,激励人弃丑求美;通过揭丑来求美,新闻传播通过对丑的揭露让其自惭形秽,无地自容,而促使其向美的方向转化。⑤这些才是网络新闻传播中应该坚持的正确的审丑方式和审丑心态。
如今,网络已成为继报纸、电视、广播之后的第四媒体,其发展速度惊人,大有赶超前三者之势。在这样的媒介传播格局下,把握好网络新闻审丑,避免大众的“审丑疲劳”对于净化网络新闻传播环境、培养高尚的审美情趣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①张国良:《传播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49-52页
②张国良:《传播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218-219页
③雷跃捷、辛欣:《网络新闻传播概论》[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184-186页
④陆勇强,《看客心理的“文化理解”》,中青在线,2003年07月24日
⑤邓利平:《审美视野中的新闻传播》[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133-135页
(作者:四川大学09级新闻学研究生)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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