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诗 偷听到的情诗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诗不应该是听到的(heard), 而应该是偷听到的(overheard)”。 听到的诗,可能是人家装模作样要叫给你听,而偷听到的诗,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说起情诗,我还真的背过不少。大学时,寝室里几位哥们突然心血来潮背情诗,说是追女同学时权当白马骑。那时学生仔都很穷,说到做“白马王子”,只是唱唱“Ride my words into your soul, baby”,还不是真的去开一辆白色宝马车。我有样学样,背雪莱的英国情诗,背波德莱尔的法国情诗,背海涅的德国情诗,背普希金的俄国情诗,甚至还背了波斯诗人莪默•伽亚谟的“鲁拜”情诗……但是,真的和女生一搭话,发现她们关心的都是很实际的问题,今年夏天街上流行的裙子是膝上两寸还是膝下两寸之类。
我背的情诗,什么用处都没派上。我有位才子朋友曾经说过,“那些喜欢随便拿个什么歌曲向对方传情达意的,往往都已经爱过了劲儿了”,好像有点道理。不过我心下还是有点儿遗憾。设若光风霁月之夜,华灯花坛之旁,借一句《罗密欧和茱丽叶》的台词,“就象阳光比灯光,你脸颊的白净令星星褪色”(The brightness of her cheek would shame those stars, as daylight doth a lamp);并且爱人不忘爱国,顺便再探讨一下,中国人讲“闭月羞花”,为什么莎翁也会用 shame,西方夷人是否盗取了我大汉文明之精华。在女孩面前,是不是显得挺有文化的样子?
年青时读情诗,喜欢那些感情浓烈的,如今不再有应用机会,渐渐忘得差不多了。反而是一些原来看着平淡的,随着年岁增长,越来越觉得有味道。很喜欢的一首,是美国诗人罗伯特•佛洛斯特的《牧园》:
我要去清理牧园的水泉,
我要去照料新生的牛犊,
泉水会变清的;
小牛犊好柔弱啊,
母牛舔它时还会摇晃。
反正路也不长,一起走走吧。
从字面上看,这首诗不象情诗。不过我读诗有个土规矩:凡是诗人交代不明确的,一律当情诗看待。这诗第一句非常雄性化,我要去清理牧园的水泉,我要去照料新生的牛犊,都是力气活,而且都是脏活,一个拖泥带水,一个渗血漏浆。但第二句的口气软下来了,到了第三句,简直有点女性化:泉水会变清的;小牛犊好柔弱啊,母牛舔它时还会摇晃。
打个中国式比方吧。一对夫妻新春新婚,周末,男的扛着个大包上邮局给丈母娘寄春衣。走到门口,有点犹豫,停下想了想,说:路上要经过那个公园呢。又想了想:我昨天看见公园里的夹竹桃开花了。他回头对妻子说:反正路也不长,一起走走吧。
《牧园》作于1915年,当时正是英美作家开始试验意识流手法的时候。佛洛斯特不动声色地暗示出情绪的变化。一个男人,只为短暂离开女人时的那一丝留恋,心地突然软了,竟从男性的粗糙活计里,或是联系到美丽,或是联系到温柔――两种女性最爱欣赏的场景。语气也从第一句的肯定,滑到接着两句的游移和商榷。第四句又是肯定的语气,但这时肯定的已经不是要干什么农活,而是你我相伴的重要――我们还是一起欣赏吧,尽管我只是离开一小会儿。
我们现在提到英国十九世纪功利主义大师约翰•穆勒,一般当他是政治学家,感兴趣的是他的名著《论自由》。其实穆勒对文学也有很多深刻论述。他很是聪明地指出:诗不应该是听到的(heard), 而应该是偷听到的(overheard)。 听到的诗,可能是人家装模作样要叫给你听,就像俺读书时总想啾个空子给女同学背情诗;而偷听到的诗,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牧园》问世五年之后,郭沫若在1920年作了首《炉中煤》,副标题写明是“眷念祖国的情绪”。他在诗里大叫大嚷:“我为我心爱的人儿/燃到了这般模样!”非要把话说得这么响,让人担心他的耳朵是否有毛病。
《炉中煤》可算是典型的听到的“情诗”。佛洛斯特的《牧园》,则是偷听到的情诗范本。
有位女同学,课上学过《牧园》后说:哪个男人这样跟她讲话,她当场嫁给他,脱了衬衣跟他干活去。俺说你小点声儿,别人听到了,又要讲外语好的女生洋蛮了。现在回想起来,这大概是个背情诗的机会。只是那个时节,我还不能理解,女同学为何如此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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