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 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0-02-12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产地和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完善了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和农业的思想,进一步推动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出发,指出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并明确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指明了方向。黔南作为农业大州,我们要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与市场之间搭建起一座金色桥梁,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迎来发展新机遇
黔南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走现代农业之路,发展壮大农业农村经济,一直是历届州委、州政府和全州各族人民孜孜不倦的追求。2004年,黔南州出台了《关于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探索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以后,黔南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发展起来,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特别是近年来,州委书记黄家培同志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雨后春笋般地发展。目前,全州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64个,有社(会)员33103人,带动农户121509户,占全州农户总数的14.7%,年销售农产品总产值达12.2亿元。其中:协会159个,会员20896人,带动农户45842户;合作社205个,社员12207人,带动农户75667户。
当前黔南州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着自身的特点。从组织形式看,主要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成员联结比较紧密、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另一种是由农村中有威望、市场意识较强的农民、农业龙头企业主等带头组建的。尚处于发展初期、不具有法人资格、联结比较松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产业分布看,主要以从事种养殖业为主:其中,种植业236个,占65%;养殖业85个,占13%;服务业43个,占12%。从入社经营结构看,经营形式较为多样:一是以土地、资金入股,分散生产,产品统一销售;二是以土地、资金入股,每年收取10元会费,统一生产、统一销售;三是以土地、资金、技术入股,连片租赁农户土地,统一生产,统一销售。
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近年来,黔南州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为民服务与经营并重,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形成支柱产业,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完善了农村社会服务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现有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的局限性日益凸现,特别是其经营模式决定了农产品市场风险较大,食品安全监控相对困难,不利于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是开启这一难题的金钥匙。近年来,黔南州内的农民群众通过依托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合作生产经营的道路,在农民与市场之间搭建起一座金色的桥梁,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了有效对接,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而掌握了市场信息、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生产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拓宽了利润空间。如独山县黄桥仔猪专业合作社组织全村500余农户,按照“五统一”(统一配种、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订单、统一销售)饲养母猪1千多头,生产经营有序,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又如,龙里县王关蔬菜专业合作社因签订了蔬菜定单合同,在2008年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仍然保证了收益。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活跃在生产基地和市场上,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产地和农户,较好地解决了生产与市场不对称问题。由此带动农民围绕市场进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经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从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例如,长顺县威远镇农民合作社发展生姜种植,规模从2001年的436亩发展到今年的6000多亩,带动全县生姜种植面积达2万多亩,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生姜种植的产业化经营。该合作社还通过在省外设立销售点,与省内外食品加工签订购销合同等方式积极开拓销售市场,确保农民的生产收益,2008年社员平均增收8000多元。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明晰的产权制度和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民可以集聚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做许多单家独户不能做的事,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不仅促进第一产业的发展,还将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例如,平塘县苗二河乡新寨村,近年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果蔬生产销售,社员每户年平均增收1070元。农民收入的增加、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现了合作、互助的精神,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不仅在经济上受益,而且有一种归属感,其民主意识、合作意识、学习意识、监督意识、守法意识得到增强。这些对改善乡风民俗,建立和睦邻里关系,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黔南州的29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示范村,已组建有216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人均纯收入较之未加入的增加10%至20%左右。而且,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好的地方,不仅仅促进了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还密切了干群关系,在村镇建设、乡风文明等方面也得到了促进。
然而,我们还应看到,目前,黔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少、产业基础单一、成员素质不高、整体发展不平衡、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有待于在进一步发展中逐步完善。
进一步推动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牢固树立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和农业的思想,在政治上领导、政策上扶持、行动上支持,把它纳入整个新农村建设的范畴之内、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和行业发展规划的整体之中,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规划、依法有序推进。
加大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和推广力度,让农民学有动力、跟有方向、赶有目标,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变传统的技能培训为技能培训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并重。特别是要大力培养高水平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搭建人才平台。
加大财税、金融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设立并逐步增加专项预算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成员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对有较大影响、产业优势突出、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优先扶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管理力度,强化服务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是“主角”,党委政府和部门是推动者。政府的职能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合作社的兴办、经营、发展排忧解难。同时,要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等建设项目扶持合作社发展,努力把合作社培育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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