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大变局:实体书店如何应对之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编者按:2010年7月20日,开业已16年之久的广州三联书店突然宣布停业。该店设在广州购书中心内,起初在三楼。租赁期满后搬至六楼,但六楼客流稀少,于是他们不得不选择停业。
实际上,面临困境的并非这一家书店。年初,北京中关村的“第三极大厦”招牌被卸下,据公开资料显示,这家打着“全球最大全品种书店”旗号的店,在3年多的时间里,亏损近8000万元。相同命运者还有席殊书屋,这个曾是全国最大的书店连锁企业,高峰时门店遍及30多个省区市的400多个城市,如今,600多家加盟店或倒闭或更换招牌;而名噪一时的明君书店、思考乐书局也相继黯然收场。同年8月,2000平方米的北京三联韬奋图书中心将2000平方米的店面缩减一半,把二楼租给了雕刻时光咖啡馆。随之而来,“拯救晓风书屋”“挽救季风书园”之类的活动竞成常态。来自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书业商会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lO年时间里,有将近五成的民营书店倒闭,而倒闭趋势还在加剧。有人甚至预言,七八年之后,现在市面上的实体书店的80%~85%将会倒闭。“批量死亡”“集体衰落”“倒闭大潮”之类的冰冷词汇,近来正被频频用来形容实体书店的消失。时下,实体书店究竟面临着怎样的压力和挑战?书业的未来路在何方?书店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空间,思想艺术的交流平台,政府和社会是否应给予作为文化符号的书店多一些关注和扶持,而不是完全将其交与市场?就此话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人士。
本刊记者:有业内人士认为,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店都很难盈利。仅高额的房租就让众多实体书店难以承受,让利润稀薄的实体书店不堪重负。在高租金和低利润的双重打压下,实体书店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事实上,此次关门的广州三联书店营业面积仅400平方米,即便如此,书店仍难以承受。在商业地产价格猛涨的近几年,房租成了很多实体书店不能承受之痛。书店是否真该退出黄金地段,或退到地下室去?
杨红卫:就在不久以前,我们还在讨论连锁书店的迅猛发展导致独立书店纷纷关门歇业,“连锁经营是未来出版物经营的必由之路”这个话题。想不到,连锁书店巨头鲍德斯的日子也一天比一天难以支撑。鲍德斯的—位大股东表示,要是真扛不住了,应该把公司卖给亚马逊而非巴诺。世界最大连锁书店巴诺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目前公司董事会也正在考虑挂牌出售。“批量死亡”“集体衰落”已不是个别或者区域现象,似乎是传统书店的宿命。
一荭:房地产的升值造成一业兴旺百业衰,让这样一个并没有多少附加价值的产业,挤压众多产业的生存空间,确实不是一件好事。但房地产的压力不只对书店,对许多商家都有影响。纸老虎的大店都与大商场融为一体,光合作用的店也多在都市核心区,现在每家大超市也基本都有专营的场地,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应对之道。
江涛:如今,房租确实成了实体书店的“痛”。但是,如何突破传统模式,运用现代商业手段打造新型的商业模式,以提高实体书店的生存能力并坚守文化理想,却是值得我们实体书店同仁们共同探索的问题。位于贵阳延安东路的西西弗书店“城文新地”即是一个成功的商业地产运作范例。该公司于2006年从贵盐集团接手该5000平方米黄金楼盘,通过商业运作进行成功招商3000多平方米,分解了该店的房租成本,在保证书店在该黄金地段生存发展的同时,得以一改从前给顾客在地下室、较僻地段开店选址的印象,极大地打击了竞争对手,提升了企业了形象,巩固和扩大了西西弗书店在该区域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因此,实体书店是否退出黄金地段、退到地下室,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营运水平及向其他先进行业学习经验的意识。同时,对于连锁店来说,还需要考虑黄金地段开店所具有的战略意义。这个行业,太需要引进和学习先进的商业理念了!
刘兴太:书店该不该退出黄金地段,我认为取决于三种因素:一是政策因素,即国家和地方政府将书店放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什么层面和什么位置上,因为这决定书店的生存。发展和政策导向;二是产业政策,即分产业和产业主导部门,对行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决定书店的现在和未来;三是书店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即自身经营转型和管理升级能力,是自身生存发展的根本。
李春淮:非新华书店很有可能要撤出黄金地段,香港书店非自有物业就是借鉴。
杨红卫:其实,传统书店不是退出黄金地段或是退到地下室的问题,从成本角度考虑传统书店的生存之痛肯定会开错药方。成本终究是一个管理问题,产业链的重组、产品的替代甚或行业的替代才是最要命的。网络书店的发展让传统书店显得多余,而数字出版甚至连图书的“肉身”也要消灭掉。
本刊记者:造成租金上涨的另一个原因,是那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批地建楼之时,打着文化用途的幌子,由此得到了政府予以的政策优惠,此后便以较为低廉的价格将铺面租与书店。若干年之后,随着政府的换届,监督此承诺的对象业已转换。或承诺期已过,于是乎物业方见利忘义,租金翻倍上涨,逼迫微利的书店撤退,之后再租愿出高价者。面对此情此景,该有怎样的措施予以保证那些书店经营者的利益呢?法律上是否行得通?
一荭:这样的情况在社会其他产业并不多,一般多是新华书店或出版集团才用文化用途的名义建大楼开书店,或建文化产业园区。而且这些书店一般是自己的,可能存在盈利太薄缩减书店面积的情况,但不至于关张。而且,大楼大部分面积是可以出租盈利的,养一个虽不怎么赚钱但可以聚人气塑品牌的书店不是什么大问题。
杨红卫:黄金地段就是要出黄金效益。这样资源才会配置到效率最高的地方。市场经济环境下,要地产商见“义”忘利也是不道德的、不可持续的。如果“义”“利”有冲突,那说明出现了市场失灵,政府“有形的手”就要发挥作用,把书店作为公共产品或是准公共产品,建立补贴机制,“打着文化用途的幌子”也还是钱,不如进行建筑规划加货币化。商家逐利也是一种“义”,做书店也是一样,如若不然,租金翻倍上涨,书店为什么就不开了呢?问题是,书店什么时候能作为公共产品?如果不能,高价者得就是天经地义。
江涛:除了具有高瞻远瞩的眼光,签订10年以上,甚至20年的长期合同。我们还能指望从别人身上获得些什么呢?将承诺落实到纸上,才是保证我们利益的最终手段。
刘兴太:利益的保护只有靠自身来保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应该是共赢的,平衡才是最佳。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配置肯定是向回报高和效率高的地方流动和能量,利用法律只能维护其自身利益。
本刊记者:新《劳动法》的实施和国家对社保基数的加大,也使企业的用工成本不断上升,由于书店的微利性质,使员工拿到的薪资并未增加。而书店对员工的文化素质要求毕竟与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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