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廓清及其互动机理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摘 要:课程与课堂的概念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迁、丰富,中外学者对此有诸多不同注解。课程概念的析出既有立足“国家基准”的社会本位框束,又有基于学校范畴的学科本位取向,还有对教学主体生命意义的应然关照。在现代课程与教学改革中,课程概念的澄明带来了课堂概念的丰富:课堂不再囿于“环境说”与“活动说”的常解而被赋予更多的“生态性”和“生命性”注脚。在廓清概念的基础上理顺彼此关系,不仅有助于明晰课程概念之拓延脉络及其内涵发展,也有益于教育实践中课堂概念范畴的界定及教学问题的针对性解决。尽管课程与课堂的概念生发机制各异,并由此而引发各自话语体系之不同建构,但双方在互动机理上是统一的:课程走进课堂、施于课堂并引领课堂,课堂选择课程、检验课程并发展课程。这种统一性既是基于彼此的逻辑关系的考量,也是教学改革中的实践理性主张,还有课程与课堂互动的“教学生命”立场。因此,两者不仅内涵相通,而且鹄的同一。
关键词:课程;课堂;概念;内涵;机理;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6)01-0052-08
一、课程概念廓清
1. 课程注解
“课程”一词早先是分开使用的。如“课”字:“成器不课不用,不试不藏。”(《管子·七法》)“宜严课农桑。”(《南齐书·武帝纪》)其中“课”即为考核、督促之意。又如“程”字:“程者,物之准也。”(《荀子·致仕》)“十发为程。”(《说文解字》)其中“程”为标准、里程、过程等意。“课程”作为词的合用,据考证载于我国唐代孔颖达为《诗经·小雅·小弁》所做疏中,其意为“寝庙”,寓宏大事业①。宋代朱熹在提及读书时有曰:“小作课程,大施功力”,“宽著期限,紧著课程”(《朱子语类·卷十·学四》)。其中课程所指大抵与教学的范围、内容、进程、期限、目标等相关。现代汉语词典中“课”的注释为赋税、征收(赋税),占卜,教学科目,有计划的分段教学等意 [1 ];“程”为规训、法则,程序,道路,路程、距离,衡量、估量等意 [1 ]。课程即“学校教学的科目和进程” [1 ]。新中国改革开放后新课程改革②前见诸各种教育教学文献中的“课程”涵义③基本沿袭了上述传统。
20世纪末21世纪初,受世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浪潮及其思想的影响,学者们对课程内涵有了一些时代的认识,如吕达将课程描述为“受教育者在走向社会之前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全部经验” [2 ];施良方将课程归纳为教学科目、教学活动、预期结果、学习经验、文化再生产和社会改造等六种典型定义④;黄甫全认为课程在“描述性”上“是指学校教学的科目及其进程” [3 ],在实质性上是“一种预期教育结果的重新结构化序列”⑤,是广义下的“一切有目的、有计划、有程序的实践状态的人的学习生命存在及其活动” [4 ]和狭义上的“专指学校课程”;刘旭东将课程理解为“教育内容”或“教育性经验”之总和,既是“教程”又是“学程”,既有“显著”、“规范”又有“隐性”、“潜在”,还“隐含了标准和评价的成分” [5 ];王道俊等认为课程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是指“为了实现学校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学科(即教学科目)的总和,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 [6 ],狭义的课程指数学、历史等某一门学科;张华认为,“课程概念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课程作为学科,课程作为目标或计划,课程作为经验或体验” [7 ],其概念内涵随着课程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还不断有一些新的趋势出现⑥;钟启泉在研究课程的基本命题时认为,“‘课程’指的是国家的基准以及地方层面和学校层面的制度化的‘公共教育课程’,更广义的课程概念则包含了‘潜在课程’在内” [8 ],这一观点与日本学者佐藤三郎观点(见下文)一致;张传燧认为,“广义的课程指课程计划中规定的所有教学科目及其进程的总和”,而“狭义的课程特指一门具体的教学科目,如语文、数学、综合实践活动等” [9 ]。此外,陈玉昆、沈玉顺等从广义与狭义两方面来理解课程⑦,廖哲勋、田慧生从学校教育活动的下位概念来阐释课程⑧,张楚廷认为课程源于文化,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子系统成分。他还将教育作为课程的上位概念,通过对总课程两大部类即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界定来阐释课程⑨,等等。
从国外来看,加里森(Jim Garrison)认为,“课程”来源于拉丁文currere,意为“跑的过程”(a course for run),它作为学习过程(as a course of study)的教育意义即源于此,而且只有完成了过程,才知道“符号的意义”(the purport of the symbol) [10 ]。斯宾塞在其《教育论》(1861)中将“课程”(Curriculum)称之为“教学内容的系统组织” [11 ]。阿普尔(Michael W. Apple)认为课程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日常交往的隐性课程中潜移默化的标准与价值观,公开教授的多种多样的学校文本材料,教育者计划、组织和评估教学等的基本理念 [12 ]。泰勒对课程的理解内涵在下列四个问题构成的“泰勒原理”中 [13 ]:学校应力求达到何种教育目标?要为学生提供怎样的教育经验才能达到这些目标?如何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我们如何才能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以实现?佐藤学认为课程有作为“公民框架”的课程和作为“教育计划”的课程。作为“公民框架”的课程借助“学科”与“教材”来规定国民共同的“文化素养”,借助教科书得以具体化并且发挥作用;作为“教育计划”的课程通过教育目标来规定社会有用的知识技能,借助“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得以具体化并且发挥作用。作为“公共框架”的课程形成了学校制度的框架;作为“教育计划”的课程则形成了学校实践与管理的体制 [14 ]。此外,他还从学习者的视角将课程视为每一个个体的经验轨迹表现出来的“学习经验的履历” [14 ]。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