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局长以案促改剖析材料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财 政 局 局 长 以 案 促 改 剖 析 材 料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市以案促改工作已转入剖析整改阶段,遵循“提高认识、吸取教训、落实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指导思想,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在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聚焦问题整改,切实落实责任。现剖析如下:
一、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警示
近年来,由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严重动摇,“三观”严重偏离,宗旨意识严重丧失,不仅越防线、触底线、踩红线,甚至以身试法,触犯党纪国法,最终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严重损害了我市的政治生态环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政治影响,如案等。
反思这几起案件的深层次原因,既有个人党性修养过低、私欲膨胀的原因,同时也充分暴露出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什么样的世界观决定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由于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他们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蒙上功利、贪欲思想的灰尘,也使自身的价值取向与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渐行渐远。二是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沦丧。他们在走向深渊过程中,都是忘记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永不叛党”的入党誓词,而是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牺牲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中饱私囊,心中只有自己而无人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贪赃枉法的私欲工具,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三是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标准。他们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淡薄,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做起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勾当,把手中的权力贴上了价格的标签,把党纪党规和党员标准置于脑后,使本应“亲、净”的正常政商关系沾染上了铜臭,并酿出了害人害己的严重后果。
二、存在 的 主要问题
1 1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领会贯彻不够深入,习惯于把业务工作、文明创建等有硬性考核指标的工作当作硬任务,把管党治党工作当作软要求,在落实具体管党治党任务时,对一些关键性工作含糊不清,对思想建党与组织管党认识不足,存在责任落实虚化、弱化等问题。
2 2 、运用监督 执纪第一种形态 不到位。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严格,在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廉政谈话时心态存疑虑,不愿真正触及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3 3 、对制度建设勤于制定疏于落实,有机构但执行不到位。
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而实际情况是只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度停留在开会上、文件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
4 4 、跟踪问效考核不细不精。
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日常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监管工作疏于形式。平常的督查只是对干部职工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位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耳光打在别人脸上自己不疼”,案件、风险由远接近来到了我们身边。多少次触目惊心的案件发生、多少次胆战心惊的警示教育,没有惊醒个别党员干部的如意美梦,仍然在我行我素、违规潜行。
三、原因剖析
1 1 、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思想,怕招怨、怕捅娄子、怕失面子,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不愿批评。甚至错误地认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以致把抓业务工作和抓党建分割起来。
2 2 、疏忽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平常重点把干部摆在工作第一线,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而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深刻不具体,对部分干部平常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蜻蜓点水,未严格追踪抓整改落实。
3 3 、制度 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工作开展监督不力。对落实“两个责任”虽有组织、有部署,但制度上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同时在执行中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没有完全达到高标准严要求,失之以软、失之以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班子在履行“两个责任”中的战斗力和感召力。
四、整改措施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就要长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全所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发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担当,推动老干部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
坚持以“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为契机,抓好自身与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为重点,做到从我做起,从班子成员抓起,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克服三种心理、处理好三个关系、做到“三个务必”,尤其是在带头查找岗位风险和制定措施上更要以身作则,做到“四个放过”,确保充分发
挥好示范表率作用。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
要落实履职尽责,针对存在的重制度轻落实,重点分解量化目标,让责任目标易于操作。一是责任目标分解到位。要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并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责任目标职责明确。制定目标时,在责任分工上,要紧密结合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宜条则条,宜块则块,或者条块结合;在责任形式上,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实施动态管理,让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要根据现实变化对责任目标实施动态管理,把一些廉政风险较大、工作比较薄弱、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部门或岗位确定为责任制重点考评对象。要建立平时管理台帐,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让责任目标行得通不偏移,确保责任制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
要严格考评问责变一年一考评为定期不定期考评。要改变一年一次考评的方式,实行定期不定期考评,对工作滞后或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进度的人员,及时记入日常台帐,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落实。变单纯表彰先进为排名通报、年度述职述廉与奖优罚劣相结合,对考评结果排名通报,强化述职述廉与民主测评效果。考评结果
单方使用与多方使用相结合,有效利用考评结果,严格实行终身问责制。
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围绕“六项纪律”,综合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听到反映及时谈话,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红脸、出汗、咬耳、拉袖”的党内监督成为常态。
五是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落到实处,高举问责利剑,对落实“两个责任”不担当、不作为列为的党员干部严格追究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不落空,工作不空转。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四风”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教育党员干部,确保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进一步促进全所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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