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援助村民减负增收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调研报告 点击:
财政部援助村民减负增收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要采取什么措施?财政部门在帮助农民减负增收方面能做些什么?近年来,市财政部门加大政策、资金和技术在“三农”方面的投入力度,推动了农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增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
一、市农民生活现状分析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大力向“三农”倾斜,在财政资金“以少带多,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的带动下,实现了农民的持续增收,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农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据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 20xx 年的 37xx 元增加到 20xx 年的 4483元,增加 777 元,增长率 21.9%,其增长的原因主要得益于:粮食增产、惠农政策受益。详细情况见下表 (二)农民的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在向提高生活质量,注重向健康方向发展。农民支出中用于交通通讯、医疗保健和文教娱乐的支出增长幅度明显快于其他支出,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向享受型、发展型结构转变。
(三)住房条件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住房面积连年增加,农村供暖条件明显改善,有了暖气和沼气,使用清洁燃料的用户增加,饮用水的使用更加卫生。近几年来,市大力实施农村饮用水
安全工程和“农村沼气”建设。从 xx 年到 xx 年,三年间财政共投入水利专项资金 915 万元,确保市 38 万农民全部吃上了放心水、安全水,绝大部分农民家里都用了自来水。20xx 年投入财政资金 249.68 万元,给农村建沼气池的农户补贴灶具、蹲便器、密封剂、水泥等建筑材料,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农民进行沼气池建设。20xx 年上半年,投入资金 134 万元,继续支持农村沼气建设。
(四)农民负担大大减轻。一是负担减轻。近几年,市从减轻农民负担的角度出发大力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果。20xx 年,市全面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两项税种合计1400 多万元,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二是收入增加。各种补贴政策使农民减负。20xx 年以来,市大力贯彻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补贴资金连年增长,农民直接增收 290 万,20XX 年 341.81万,20xx 年又增加了综合直补,“两补”资金共 533 万,20xx 年“两补”资金达到了 915 万元,综合直补资金实现了翻番,给农民送去了真金白银的支持,负担大大减轻。
二、农民减负增收的若干财政对策 (一)抓好农民培训工程,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抓好农民培训工程:制定培训方案,做到培训内容、地点、师资、经费、效果五到位,真正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增强致富本领。20XX 和20xx 两年间,市共举办电子电工、园林、电气焊、保安、爆破人员等各类农民工就业培训近百期,受培训农民达到 1.4 万余
人,培训就业率达到了 90%以上。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大的城镇容量,使更多的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企业配套产业和农村服务业;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
(二)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在农产品买方市场的背景下,要提高市场占有率与经济效益,必须实施品牌战略,创办和壮大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并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制等形式,外引内联,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公司+农户”与“定单农业”生产模式,依据农户与公司签订的产销合同进行有计划的生产,拉长特色农产品的产业、产值链条,并依据市场化、企业化、集约化、社会化的基本要求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经营效益。解决现有农户的分散经营与集中市场的矛盾,化解与分担市场盲目性与滞后性产生的风险,促进生产规模的提高、专业生产的深化改革和农业结构的优化,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三)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完全脱离农业,土地向一部分农户集中,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当前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我认为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能随意剥夺、变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二是要明确界定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使农户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权统一的承包经营权。
三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包括土地在内的集体资产核资折股,量化到农民个人,组建村级股份合作社,让每一个村民拥有相应的股份,土地资源获得的收益,按股向农民分红利。
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土地的保障功能进行替代,消除农民对未来生活的顾虑,从而降低农民对土地的过分依恋。
(四)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降低设立金融机构的门槛,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鼓励、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把发展小额信贷作为信用社的业务重点,采取措施逐步扩大无抵押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对农业发展银行要重新定位,将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型政策银行。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合作建立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多种担保组织和基金。建立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五)加大科技服务创新力度。大力推广高效农业新技术,围绕高效农业,重点推广设施栽培优良品种的选择与推广,新型
覆盖材料的选用,高效立体栽培等一批高新技术和使用技术。财政要积极投入资金,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大培训,围绕高效农业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农业信息传播新模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抓好服务网络工程:整合信息队伍,完善提高农业信息站功能,切实把新信息传播好农民。
(六)强化涉农收费管理。乡村及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力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优化新农村建设环境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加强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公安、法院、城建、民政、国土资源、农机监理等部门的收费管理,清理包括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医疗费、诉讼费、土地管理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婚姻登记费、农机监理费、身份证等在内的所有涉农收费,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制止一切乱收费。
二是减少和规范向村集体收取的报刊杂志、培训等收费,杜绝一切形式的乱摊派、乱集资。
(七)积极探索乡村两级债务的化解。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为宗旨,以调整和完善政策为基础,坚持“积极、稳妥、公开、公正、改革、发展”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逐步化解乡村不良债务。首先开展以清财、清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剔除虚假债务和不合理债务,挤干水分。其次采取降低利息、多渠道筹资、
相互协商、合理划转等方式减债、消债并严格控制新债务发生。同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妥善处置闲置资产,为化解债务增加财力。第三是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广辟财源,优化产业结构,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为化解债务提供财力保障。
(八)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坚持以“多予、少取”政策为导向,按照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的要求,强化惠农资金管理。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多种补贴政策,按照“两个倾斜”的原则,认真做好补贴测算、拨付和发放工作,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感受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二是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兑付退耕还林资金,并着力解决好兑付过程中的出现的难点问题以及其他遗留问题。
三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截至目前,共投入财政资金 183.35 万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 30.56 万余人,比例达到了 75%,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改善了患者的生活状况。
四是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政策,把落实用于村级和农民的转移支付资金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确保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五是完善惠农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惠农资金测算准确,拨付及时,监督到位,并加强与乡镇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和村组织的
沟通和联系,共同探索惠农资金管理新模式。
财政对农民投入(补贴)明细表: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市财政部门对农民的投入和补贴资金每年都在增加,每年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平均每年增加 540 万元,增幅高达 36.5%。
(九)继续加大对产粮区农民的财政投入。粮食主产区担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同时又是实现增收最困难的地区。应建立保障产粮区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投入机制,继续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努力使种粮农民收入水平不低于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农民的收入。同时,要加大对产粮区富余劳动力就业技能的培训力度,引导农民在更广的领域创收,努力把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
(十)灵活运用“乘法”效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采取贴息、配套、补助、奖励、担保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xx 年安排工业园区建设资金 3238 万元,鼓励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建设规模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积极支持金面业公司和凯特集团总投资 2 亿元的金凯科技生态园项目,计划开发荒山 1.5 万亩,养殖生态鸡 100 万只,可带动周边数十万群众脱贫致富。形成了巨大的产业集群,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财政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高。
(十一)加强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把新农村
建设资金的到位率作为监督重点,结合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对农村项目资金的投放使用,充分给予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以及评审权,强化公众监督效力,最大限度提高支农资金利用率。
二是加大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检查力度,确保支出规范、核算准确、专款专用,防止建设资金的挤占、挪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积极做好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制度,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力度,进一步完善“报账制”管理。积极参与项目选定、上报、实施和验收,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进行有效监控。
四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对部分农业项目的工程建设实行财政监督下的公开招标,对项目物资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五是积极配合计划、农业、审计、监察等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强化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确保支农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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