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督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如皋市环保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 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如皋市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方案》,做好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工作,打好我市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市空气质量达到管控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组织开展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强化管控措施,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协作保障博览会举办期间(11 月 5 日—10 日)上海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确保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质量优先。以保障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氮(NO2)达标为重点,确保会议期间如皋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指标日均值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二)管治结合、强化应急。以强化会前大气整治和会期临时管控措施为主,完善应急和联动机制,从严督查,从严监管,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会期结束后继续落实长效管控措施。

 (三)专项执法、联防联控。根据本方案,组织开展专

 项执法检查;根据博览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需要,积极发挥与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联防联控的作用,做到及时响应,整体联动,同步推进保障措施的落实。

 三、检查重点及要求 (一)检查重点 1、《2018 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如皋市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方案》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方案中重点废气排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限产、停产和强制减排措施;散乱污单位整治情况;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2、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皋政办发〔2018〕17 号),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重点查处已注销淘汰的燃煤锅炉擅自恢复使用、已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擅自恢复使用燃煤、禁燃区内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 3、根据《2018 年如皋市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实施方案》,检查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落实情况,严控化工、医药、表面喷涂、印刷、家具等行业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有机气体排放。

 4、全市在用各类燃料锅炉、工业炉窑、焚烧处理装置和其他产生废气的生产设备和装置,必须确保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5、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工作要求 1。

 、深入排查,固定证据。现场检查人员要详细了解企业

 生产、排污和设施运行状况,查阅企业环保档案,及时制作现场监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摄像、拍照同步进行,及时、有效收集、固定证据。

 2。

 、规范取样,重在过程。监测人员要及时、规范制作取样记录,取样过程要摄像、拍照,现场固定取样证据。

 3。

 、及时立案,迅速查处。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分局应及时立案、迅速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4。

 、强化沟通,联防联控。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2018 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如皋市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方案》贯彻落实停产和减排的,除依法查处外,向市攻坚办、所在镇(区、街道)和主管部门通报,实行联防联控。

 四、工作阶段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11 月 11 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保障措施得到贯彻实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成立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划定片区、分片包干实施检查。执法检查小组划分如下:

 第一组:

 组长:陈晓仲 检查人员:一分局全员、大队抽调一人 联系人及材料汇总:马小兵 检查区域:如城街道、城南街道 第二组:

 组长:耿银文 检查人员:三分局全员、生态科抽调一人 联系人及材料汇总:左志山 检查区域:九华镇、吴窑镇、下原镇 第三组:

 组长:徐宣安 检查人员:四分局全员、总量科抽调一人 联系人及材料汇总:杨文峰 检查区域:磨头镇、江安镇、搬经镇 第四组:

 组长:苏燕 检查人员:二分局全员、污防科抽调一人 联系人及材料汇总:陈志阳 检查区域:东陈镇、白蒲镇、丁堰镇 第五组:

 组长:许疆 检查人员:长江分局、大队抽调一人 联系人及材料汇总:石永宏 检查区域:长江镇 第六组:

 组长:范树留 检查人员:开发区分局全员、大队抽调一人 联系人及材料汇总:张明亮 检查区域:城北街道

 注意事项:强化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当日检查结束后,立即将汇总材料按照固定格式报送污防科李正洪;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监测站每组安排两名检测人员配合检查、取样。

 自 1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 月 12 日,各分局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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