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机关薪酬分配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机关薪酬分配暂行办法 为建立激励与调控相结合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凝聚力和正能量,根据《中铁十二局集团所属子公司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办法》有关规定及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生产经营决定单位分配的原则,与企业安全、质量、效益紧密挂钩。
(二)坚持按岗定薪的原则,岗位责任、贡献、业绩决定个人薪酬收入。
(三)坚持人才兴企的原则,薪酬分配向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才、骨干员工倾斜。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发放、规范管理。
二、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工作人员。
(二)在机关工作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严格按集团公司和公司年薪制有关规定执行。
三、薪酬构成及标准说明 (一)薪酬构成 公司机关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特殊津补贴、安全质量责任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五个单元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大小确定,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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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两类设置。岗位工资严格遵照按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并结合员工考勤发放。(标准见附表《机关管理(操作)人员岗位工资、安全质量责任工资标准表》)。
2.年功工资,按员工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系统实际工作年限计发,每工作一年每月发给 40 元。
3.特殊津补贴 (1)女工卫生费,女员工每人每月 100 元; (2)技术职称津贴,教授级每月 700 元,副教授级每月 500元,中级每月 300 元,助理级每月 200 元,员级每月 100 元。
(3)技能津贴,高级技师每月 400 元,技师每月 300 元。
(4)国外津贴,机关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加安全质量责任工资之和的 150%发给补贴;实行年薪制人员按本人基薪的 100%发给补贴。
(5)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人员津贴,按《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司人[2013]247 号)文件规定执行。
(6)独生子女费每月 50 元。
(7)其他津补贴,其他有公司明文规定的津补贴,其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安全质量责任工资 (1)机关全体员工对公司的生产安全、工程质量负有连带责任,安全工资和质量工资各占安全质量责任工资的 50%。
(2)安全质量责任工资与本单位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等情
况考核挂钩,按月发放(标准见附表)。
(3)安全质量责任工资实行被动考核制,公司每发生一起生产安全或工程质量事故,按以下标准扣罚机关全体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工资:
序号 类别 级别划分 扣罚项 扣罚比例 扣罚月数 1 安全 一般事故 安全工资 20% 1 2 安全 较大事故 安全工资 50% 1 3 安全 重大事故 安全工资 100% 1 4 安全 特别重大事故 安全工资 100% 2 5 质量 一般事故 质量工资 20% 1 6 质量 较大事故 质量工资 50% 1 7 质量 重大事故 质量工资 100% 1 8 质量 特别重大事故 质量工资 100% 2 5.绩效考核工资 绩效考核工资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基数,人力资源部根据绩效工资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工资系数(见附表 3《机关绩效考核工资系数表》)和考勤等情况造表发放。
(二)工资等级和标准说明 1.管理岗位等级的划分:参加工作满一周年的部员套用一级部员工资标准,参加工作不满一周年的部员套用二级部员工资标准。
2.操作岗位档位的划分:技能等级为技师(含)以上的操作岗位人员套用一级工资标准;其他人员套用二级工资标准;参加工作不满一周年的员工套用三级工资标准。
四、薪酬的计算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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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月出勤天数达到 22 天的应按满勤计算。
(二)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月应发工资=月工资标准÷法定计薪天数(21.75 天)×实际出勤天数。
(三)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特殊津补贴和安全质量责任工资按月考勤和发放,绩效考核工资按季度发放。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本办法从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表:1.机关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安全质量责任工资标准表 2.机关操作人员岗位工资、安全质量责任工资标准表 3.机关绩效考核工资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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