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的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励制度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文件,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 对抢险救灾工作有功者; 5.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 6.; 被评为省、市、区等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者; 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四、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部门负责人汇总材料,经审核后上报
公司,核准无误后视贡献大小给予发放相关额度的奖励。
五、惩罚制度 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 事故责任人或事故间接责任人造成公司损失者; 2. 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7. 对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10. 工作期间不听从安排、不听从指挥、上网、聊天、窜岗、玩忽职守等,直接影响或间接造成公司损失者。
六、惩罚类型 1.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20 元-1000 元的罚款,或赔偿公司该事故损失的 3%-50%,或降
低主要责任的工资、扣除奖金等。
2.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处以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处罚程序 1. 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报综合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相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执行。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巴林左旗海洋食品厂所有的部门和员工。
三、基本原则 “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作为本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奖励和惩罚的条款 4.1 奖励 4.1.1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厂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1.1.5.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 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 4.1.1.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1.2 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10-500 元、奖品或晋升晋级,精神奖励包括通报
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 惩罚 4.2.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事人进行处罚。
4.2.1.1 工伤事故的考核。部门、车间、班组发生工伤事故,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依据工伤造成的损失,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绩效工资进行扣款。
4.2.1.2 安全管理有如下行为之一者予以惩罚:
4.2.1.2.1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2.1.2.2 违规作业,后果严重,损失重大者。
4.2.1.2.3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2.1.2.4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2.1.2.5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2.1.2.6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
4.2.1.2.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2.1.2.8 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者。
4.2.2 惩罚类型 4.2.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采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
罚。具体处罚的措施还有提醒教育、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等多种方式。
4.2.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款 处以罚款 10-500 元、赔偿损失的 3-20% 、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2.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 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降职、降级、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4.2.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施方法 5.1 奖励程序 5.1.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每年度评定一次,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5.1.2 先进车间、部门每年度评定一次,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5.1.3 其他奖励项目及时给予奖励兑现,时间以不超过半月为宜。
5.2 惩罚程序 5.2.1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5.2.2 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批准:
审核: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职业危害和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制度 1 、奖励的原则。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人人平等。
2 、奖励的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 、奖励的等级。精神奖为嘉奖、记功。物质奖为两个档次,分别为 300 元、600 元。
4 、奖励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对发现公司内部异常现象及时反映和报告,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2)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对其操作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问题或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的。
奖励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奖励
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二、惩罚制度 1 、惩罚的原则。依据事实、处罚恰当、人人平等。
2 、惩罚的形式。以行政处罚和物质处罚相结合。
3 、惩罚的等级。行政处罚为申诫、记过。物质处罚最低罚金 200 元、最高罚金 500 元,情节严重,薪资降低 10%(时间一年)。
4 、惩罚的条件:
(1)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检查督促的。(2)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影响安全生产的。(3)消极怠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影响安全。处罚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处罚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三、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北京柠檬汇娱乐有限公司 20XX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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