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0-09-27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XXXX 地税局 行政管理制度汇编
说
明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更好地为 XXXX 税收事业服务,我们在原有的制度汇编基础上,编印《XXXX 地税局行政管理制度汇编》。
制定制度,贵在执行;执行制度,贵在自觉。希望大家要从我做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洞头民政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把我局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上地税党〔2021〕 号
中共 XXXX 地税局党组 关于印发《XXXX 地税局行政 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
现将《XXXX 地税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 XXXX 地税局党组 2021 年 月 日
目
录
1、 XXXX 地税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1 2、 XXXX 地税局局务会议制度·············2 3、 XXXX 地税局党组议事规则·············3 4、 XXXX 地税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6 5、 XXXX 地税局请示、报告制度············7 6、 XXXX 地税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8 7、 XXXX 地税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9 8、 XXXX 地税局干部学法制度·············10 9、 XXXX 地税局机关督促检查工作制度·········11 10、XXXX 地税局外出学习调研考察规定·········13 11、XXXX 地税局廉政勤政制度·············15 12、XXXX 地税局诫勉制度···············16 13、XXXX 地税局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制··········17 14、XXXX 地税局机关内部效能建设若干规定·······18 15、XXXX 地税局接待工作制度·············19 16、XXXX 地税局干部职工工作制度···········22 17、XXXX 地税局 AB 岗工作制度············23 18、XXXX 地税局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规定··24 19、XXXX 地税局行风建设的十条规定··········26
20、XXXX 地税局责任追究制··············27 21、XXXX 地税局首问责任制··············29 22、XXXX 地税局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制度·······30 23、XXXX 地税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35 24、XXXX 地税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36 25、XXXX 地税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37 26、XXXX 地税局年度考核暂行规定···········39 27、XXXX 地税局末位淘汰考评实施细则·········42 28、XXXX 地税局考勤管理制度·············46 29、XXXX 地税局信息考评奖励办法············50 30、XXXX 地税局工作计划总结报送制度·········52 31、XXXX 地税局财务管理制度·············53 32、XXXX 地税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5 33、XXXX 地税局救灾救济款使用管理制度·········57 34、XXXX 地税局办公用品采购制度···········59 35、XXXX 地税局干部离任公用财物交接办法·······61 36、XXXX 地税局内部审计制度·············62 37、XXXX 地税局车辆管理办法·············63 38、XXXX 地税局探望慰问规定·············66 39、XXXX 地税局公文管理及办理制度··········67 40、XXXX 地税局档案管理制度·············68 41、XXXX 地税局印章管理使用制度···········69
42、XXXX 地税局值班制度···············70 43、XXXX 地税局卫生制度···············71 44、XXXX 地税局保密制度···············72 45、XXXX 地税局政务公开制度·············74 46、XXXX 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75 47、XXXX 地税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76 48、XXXX 地税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78 49、XXXX 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80 50、XXXX 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82 51、XXXX 地税局信访工作群众接待来访制度·······83 52、XXXX 地税局信访日常办理工作制度·········85 53、XXXX 地税局信访工作议事制度···········87 54、XXXX 地税局信访干部下访工作制度·········88 55、XXXX 地税局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90 56、XXXX 地税局信访形式分析报告制度·········92 57、XXXX 地税局信访排查报告制度···········93 58、XXXX 地税局信访处理报告答复制度·········94 59、XXXX 地税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95 60、XXXX 地税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告知制度··96 61、XXXX 地税局信访信息报送制度···········97 62、XXXX 地税局岗位职责···············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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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全体党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议题涉及到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若局长外出时,则由局长指定的副职领导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记录。
三、议事内容和范围 1、研究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政部门、县领导的重要指示,部署安排全局性工作。
2、研究、议定全县民政工作和局机关、直属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重大事项。
3、研究审议向省市民政部门和县政府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下发的重要文件。
4、研究确定本局机关岗位责任制和职务分工以及较大的经费开支。
5、对其它重要事项作出审议决策。
6、研究本局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人员调动和奖惩。
四、决策程序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
2、会议议题可由局长提出,也可由分管副局长、局纪检组长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向会议提交。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日期通知应参加人员,以便作好充好准备。
3、会议议题在会上经民主讨论后,形成决议。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协商和调查研究,经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议;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4、会议形成决议后,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在以后的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
5、会议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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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局务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月第一周周一),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局务会议由局长负责召集,副局长、局纪检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记录。局长外出时由局长指定副职领导主持。
三、主要任务 学习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决定贯彻意见;听取各科(室)长的工作汇报;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处理督促有关专项工作的实施;审定全局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研究岗位责任制和职责分工;局长认为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事项。
四、议事形式 1、会议召开前做好议题征集工作。需提交会议决策的,事先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后按议题主次缓急、分门别类拟定,并于前一周周四前交到局长室,征得局长同意后再交会议讨论。提交前,还应及时将会议议题、日期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作好充分准备。
2、各科室负责人要做好发言准备,主要内容是上月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本月工作计划说明并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以供商讨。
3、与会人员应根据议题的内容发表意见。在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 4、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记录,并将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要做的工作,以简报形式上报下发,同时负责会议确定事宜的督查和反馈; 5、会议决议按职责范围,由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提出实施意见并落实; 6、执行决议情况应列入下一次会议议程,由分管领导、有关科室汇报,并由办公室把各科室执行决议情况整理存档,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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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党组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形成团结、务实、高效的领导集体,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党组议事制度。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会议精神及其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2、分析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上级对我局工作指示的执行情况,及时作出决策和工作部署。
3、决定向上级请示的重大事项和要求。
4、决定本单位职权范围内人事任免、奖惩、人员调动事项;审定本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结果;审定本单位和向市推荐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结果。
5、研究管理过程中发生重的大安全维稳突发事故等有关事宜的处置办法。
6、讨论职权范围内党纪政纪处分问题。
7、研究讨论其它需要局党组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全局利益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保证政令畅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关系。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党组内部人人平等,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坚决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能搞个人说了算,也不能搞极端民主化。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意见,再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坚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在案。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
-4- 认真考虑。如果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坚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断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推荐提拔领导干部人选和外单位人员调入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3、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事项。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和支持,加强团结协作,对分管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敢于负责,根据集体的决定独立负责处理,认真履行职责;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或参加其它活动时,可以根据局党组会议定的原则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发表与局党组会议议定的原则相违背的个人意见。
三、议事纪律
l、对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或各行其是。如有不同意见,或因工作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必须按组织原则反映,或向党组书记建议召开有关会议决定。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要坚决执行原决定。
2、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决定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如因泄露造成重大影响,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开会时遵守会场纪律,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可进入会场。
四、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局党组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工作情况或党组成员意见综合列出,报局党组书记审定,最后提前一天发放给党组成员,以做好议事准备。讨论干部人事任免、人员调动、评比先进、奖励、党纪政纪处分等事项由办公室事前理好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
2、会议通知。会议确定后,由办公室根据党组书记的指示发会
-5- 议通知,一般在会前 1 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党组会议议题。会前由办公室将出席、请假人员情况报告党组书记。
3、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的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专项记录本,办公室及时整理、妥善保管,用完及时交办档案室保存。
4、召开会议。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或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推荐、提名干部,决定人事任免、评先奖励、人员调动,对违纪处分和其它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一般情况下应到齐,紧急情况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应按照议题逐项进行,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会后应将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向未到位党组成员通报。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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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一、会议时间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一般可与局长办公会议联合进行,如遇紧急的、突发性的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如需要,会议对象可扩大至局中层干部以上。
三、决策内容和范围 重大事项一般包括研究提出本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所面临的相关困难、综合改革的重要部署、突发性的紧急事件、本局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和奖惩、年度财务计划及主要收支情况、局机关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等。
四、决策程序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一般由局长主持召开;会议议题可以有局长提出,也可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会议提交。
五、会议议题在会上经民主讨论后,形成决议。在重大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的,应进一步协商研究,经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议;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六、会议形成决议后,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在以后的会议上汇报。
七、会议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八、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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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请示、报告制度
一、各级应向直接领导负责,实行按级负责制; 二、按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报告的,事后必须向直接领导汇报和说明情况; 三、遇有重大情况、重要工作及超越本职权范围内的处理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或超越权处理; 四、工作是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作出决定前,要请示上级;结束一项工作(任务),必须及时总结汇报; 五、外出学习、出差、参加会议,临行前要有请示归来后要有汇报。
六、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上报(人事、财务等)。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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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为使机关干部的学习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习自觉性,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每周一早上为机关干部学习时间,由局各科室轮流负责安排,如遇紧急传达上级精神和重要事件,随时安排; 二、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分散自学在各自的办公室内进行),可以利用理论辅导、组织讨论、外出参观、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方面为主; 三、要自觉参加学习,一律不得请假。如遇参加上级会议、接待上级来人、执行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例外; 四、认真完成学习布置的发言、笔记、作业等任务; 五、每年确定若干专题,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原则上每位同志每年应结合本职工作写出一篇调查报告; 六、建立考勤制度。学习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将考勤结果作为年终对个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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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安排实施; 2、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 10 次,学习由学习组织者主持,学习内容由组织者安排; 3、学习形式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4、要开好学习交流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发言;不发言的同志要有书面文字材料; 5、一年中,每位学习组成员至少写出一篇体会文章或调研性文章;至少作一次中心发言或专门辅导; 6、要认真做好记录,年底接受检查。
7、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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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干部学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使局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
三、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进行。
四、局办公室负责拟订领导干部年度学习法律计划及实施方案,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五、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一般每年安排 3 次,其中 2 次安排讲座辅导,1 次安排交流学习体会。交流研讨在局领导干部之间或领导干部与专家之间进行。
六、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 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2、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3、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4、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5、县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七、局办公室负责法制讲座的组织工作,提供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书目,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
八、参加学习法律的局领导干部范围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局级干部,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参照局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制定个人和本科室室、单位学习法律计划,并根据需要参加局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法律活动。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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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机关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本局决定和
领导批示事项,特对局机关督促检查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督查工作内容 1、县委、县政府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本局负责办理的事项落实、反馈情况; 3、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抄告事项的落实情况; 4、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5、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6、本局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7、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8、各县(市、区)兄弟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它有关单位商请本局给予答复、协办、支持等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9、各乡镇民政办重要事项请示的批办和落实情况; 10、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11、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工作程序 1、立项。凡属督查内容的重大事项必须立项。立项包括
拟订督查计划、确定督查重点和要点,提出要求及时完成时限。
2、督办。立项后,办公室负责填写《县民政局督促检查单》,对督查内容、时间、方式提出意见。
3、催办。对内容重大的督查事项以及紧急事项,局办公室视情发出《县民政局督查事项催办单》,提出办理的时限要求。
4、反馈。督查落实后,将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先向纪检组长汇报,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科室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局纪检组。
5、奖惩。年终时督查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督查工作不力,甚至贻误决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于批评或处罚,年终考核时不能被评为优秀等级。
-12-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局机关的督查工作在局长领导下进行,副局长或纪检组长要根据职责抓好分管科室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督查。全局上下要把督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抓紧抓好,对督查的事项都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务求每一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督查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既反映成绩,也反映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要突出重点,分别轻重缓急,急事争力,抓紧落实;要注重实施,严格督查项目的落实时限,凡能落实的,尽快落实,暂时不能落实的,限期落实;较长时间不能落实的,列出计划,分步实施,直至完全落实为止。
3、局办公室是承担督查工作的综合部门,要做好分办、协调、督办、反馈等具体工作,加强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联系工作,要注意做好重要事项督查的组织工作,定期将督查情况向局领导作出综合汇报。
4、各科室要切实加强督查工作,要指定专人对督查工作涉及事项认真负责办理。要把督查和业务工作计划紧密结合起来,每月 3 日前要督促检查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在前一个月 28 日之前提出下月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办公室汇总;每年 7 月 5 日、12 月 15 日前要全面检查半年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写出工作总结,每年 12 月 28 日前要提出下年度的工作打算。督查工作要和会议、业务指导、工作汇报、查办及调研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提高督查成效。
5、督查工作要分级负责,责任到科室、到人。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省厅、市局领导批示事项督促检查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反馈的事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和局领导批示事项的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牵头落实;局办公室督促检查以查询和催办为主,未经授权,一般不直接处理问题。
6、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在办理县局决定和领导指示事项过程,应注意内外有别,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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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外出学习调研考察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工作,避免借学习调研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提高外出学习考察的实际效果,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批次、人次、时限、所到地限额管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的外出学习考察要有计划,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严格限制外出学习考察的批次、人次,不准在学习考察期间擅自延长时间、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自行组织的,要坚持“目的明确、人员精干、时间合理、路线经济”原则,在外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周以内。
二、限期提交学习总结或考察报告。要求在外出学习考察结束后15 日内,学习考察团(人)必须写出学习总结或考察报告上报局党组,并同时送纪检组备案。
三、严格实行审核报批制度。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组织的科室、单位要填写好《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属参加上级或县里组织的各类非指令性学习考察或培训,拟参加学习考察或培训的人员要填写好《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审批权限:
1、自行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 (1)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由局长审批。
(2)由各科室(单位)科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带队的,由纪检组审核,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2、参加上级或县里组织的各类非指令性学习考察或培训 (1)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局长审批。
(2)各科室(单位)科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由纪检组审核,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3)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意见并报纪检组审核,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14- 《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和《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须在外出前送纪检组备案。
四、严格财务审核报销制度。局财务室要严格把关。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报销费用必须同时附有《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属参加上级或县里组织的各类非指令性学习考察或培训,报销费用时必须同时附有《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学习培训通知和纪检组签署的意见。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本规定中的外出学习考察,不包括各类指令性的学习培训任务。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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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廉政勤政制度
一、机关干部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自觉遵守“四个不准”,即: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借公济私;不准索贿受贿;不准收受各种礼金礼品等;要自觉接受各方的监督,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二、每位局机关干部要各司其职,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及时有效地解决存在问题; 三、深入群众,密切党群关系,实行联系乡镇制度; 四、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乡镇民政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自觉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目标、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七、严格执行局领导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须报告事项的,个人应先向局党组报告,并逐级上报分管领导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并报局纪检组备案。
八、全体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用公款或利用职务之便,到饭店、宾馆、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安排和参加娱乐活动或举办庆祝联谊活动; 九、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安排好一年二次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 十、实行政务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63480855,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档案。
十一、局党、政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十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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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诫勉制度
一、诫勉对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诫勉范围: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列入诫勉范围:
1、缺乏事业性、责任感,业绩平平、工作处于后进状态; 2、违反民主集中制,无事生非,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3、在廉洁自律上要求不严,违反纪律或法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局和科室布置的工作任务,岗位目标完成较差的; 5、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道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 6、其他应予诫勉情形的。
三、诫勉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诫勉对象在诫勉期间要自省、自律、勤奋工作,努力改正组织提出的缺点和错误。
四、诫勉前和诫勉终结时,局长或局纪检组长要找诫勉人谈话;凡被列入诫勉对象,一律取消年度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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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制
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民政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服务承诺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服务承诺部门 办公室、优抚安置科、社救社福科、社会事务及行政审批科、烈士陵园管理站、婚姻登记处、民政执法大队、救助站等。
二、服务承诺 1、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礼貌服务、不讲忌语,办事公正不拖拉。
2、对基层或群众前来办理的事项,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报审的相关必备材料和工作程序;接到报审后的材料后,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或审批。
3、对群众办事手续完备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办事相关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让其补齐手续后,尽快给予办理。
4、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都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得推脱,不能说“不知道”、“不行”等语言。
5、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咨询的事项,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能答复的必须马上答复;需深入调查了解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疑难复杂的事项在三个月内给予答复。
6、对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当事人,取得当事人谅解。
7、对无正当理由违背承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等处理。
三、投诉与监督 对本机关服务承诺部门的上述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不满意之处,可向局纪检组长或办公室投诉,电话:63480855、63480899。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8-
XXXX 地税局机关内部效能建设若干规定
为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或重申)以下制度,以规范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能力。
一、紧抓学习制度(见干部学习制度)
二、加强首问责任(见首问责任制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肃机关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规定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要求,保持在岗、在行、在状态,杜绝“四条禁令”行为的发生。
1、在工作期间,对发生下列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在全局干部会议上通报外,年底考核奖下浮 10%。
⑴连续三天迟到早退的(除特殊情况外); ⑵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包括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的; ⑶值班时无故脱岗的; ⑷聚众赌博的。
2、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对违反“四条禁令”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岗位考核奖、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
3、干部去向报告制。工作期间,严格去向报告行为,对外出公务的,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便于工作的及时联系;因私外出的,应分级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报告。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9-
XXXX 地税局接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全县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在公务接待工作中做到勤俭节约、有利公务、热情实在;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不搞层层陪同;本着“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务接待报批制度,先审批,后接待,及时按财务制度报帐。
二、管理职责: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三、接待范围:上级主管部门、市内各县区由副局长带队和市外由局长带队的单位来我局指导、检查、联系工作的方予以接待。
四、接待标准:严格按标准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市县来客,符合接待对象的,可按规定宴请一次,接待标准县级控制在 800 元以内,省市级控制在 1000 元以内;工作用餐标准,每人每餐 50-60 元。来客确因特殊原因需高规格接待,或由县领导陪餐接待的,接待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市级工作人员午餐一律实行工作餐接待。
五、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用餐标准,由办公室负责陪同人员的通知,用餐标准按级别进行控制。进餐时如需要酒、饮料等,尽量选用本地产品,以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六、应遵照“申请—审批—执行”的程序。各科室凡工作需要接待,事先须填写“接待申请表”,由办公室、纪检组长同意后,再填写“接待审批表”,报办公室,经局纪检组核实后呈局长审批,方能接待。特殊情况,请于 2 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自负。
七、接待费用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三单制”审批,即:发票、就餐菜单和“接待审批表”经办公室审核、局纪检室核实后,报局长签字。未经局领导批准,擅自进行接待的,费用自理。
八、接待经费管理:经办人员应将接待费用一个月内与酒店结清,迂期一个月的费用由经办人员自理,局办公室每季度向纪检组汇报一次,每半年度向局党组汇报一次。
九、纪律规定:
1、严格执行《禁酒令》和《六项禁令》规定。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特殊情况需超标准接待的,需请示局长
-20- 后商定。
3、没有特殊情况,不对下级单位来人和本系统管理相对人进行宴请;原则上不进行异地宴请,确因工作需要的,应事先经局长同意。
十、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1- XXXX 地税局公务接待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接待对象 情况 被接待单位
事由
带队人员姓名
职务
随同 人员
接待 情况 接待科室
申请人
申请 次数
陪餐人员
审批意见 局办公室意见:
局纪检组意见:
说明:
1、 根据《XXXX 地税局接待工作制度》精神,局各单位在执行公务接待时均应事先填写该表,未经批准擅自接待,除费用自理外,并按局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本表一式二联,一联随接待发票报销入账,一联留存备查。
XXXX 地税局公务接待审批表 单位 :
接待对象情况 被接待 单
位
领队职级
随行人数
来洞头事由
在洞头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接待情况 接待时间
经办人
陪餐人员
工作餐 餐
数
工作餐 金
额
接待科室
宴请金额
接待费用合计
纪检监察审核意见:
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说明:
1、上级机关(市及市级以上)和兄弟市、县来客符合接待对象的,可按规定宴请一次,接待标准县级控制在每桌 800 元以内,省、市级控制在每桌 1000 元以内(包括一切费用),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 50-60元。
2、本表一式二联,一联随接待发票报销入账,一联留存备查。
中共温州市纪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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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干部职工工作制度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办好事、办实事; 二、满腔热情,尽心尽责,态度和蔼,不怕麻烦,不得推诿、拖延或借口不办; 三、无能为力的事,不能办的事,职权范围以外的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或暂办不到的事,要及时答复,讲清原因、困难,做好思想工作,取得前来办事者的理解; 四、公正无私,坚持真理,不收受当事人(单位)的好处礼物,不假公济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树立人民公仆的好形象; 五、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的热点,不能马上办的,要做好安排,尽快办理,能办的要迅速办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不能办的要讲明原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3-
XXXX 地税局 AB 岗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有效落实,决定推行AB 岗工作制度。每个工作岗位至少有 2 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A 岗为当日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 岗为协办人员,确保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
一、AB 岗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
(一)A 岗工作人员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 B 岗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代,B 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 岗工作人员应当主动顶岗。
(二)B 岗工作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 A 岗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对 A 岗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执行 A 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B 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AB 岗要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四) AB 岗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支队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 AB 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相互顶岗,顺畅运作。
二、AB 岗考核与督查
AB 岗工作人员执行 AB 岗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落实 A 岗、B 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AB 岗位应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对 AB 岗工作人员因违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 AB 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4-
XXXX 地税局工作人员“八小时外” 监督管理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行为,建立正常健康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树立民政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八小时外”行为规范
1、不准发表、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形象,或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言论。
2、不准参加邪教、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放纵亲属组织或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3、不准赌博、变相赌博、观看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
4、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
5、不准制造传播下流、庸俗、低级趣味的话语,不准观看或传播反动、淫秽的影视书画和色情网页,不准收听反动、淫秽的电台,不准观看淫秽、下流、不健康的表演。
6、不准参加不健康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KTV 等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准进不健康的桑拿浴、洗脚屋、按摩室之类的场所。
7、处事待人要文明礼貌,不准辱骂他人,不准组织、参与闹事和斗殴,要遵纪守法,以理服人。
8、不准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无节制地参加亲朋好友间的应酬,不准酗酒滋事或借酒生疯,不准猜拳行令。
9、不准穿戴轻浮古怪的衣冠服饰,保持仪表端庄整洁。
10、不准虐待家庭成员,承担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管好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
11、不准违反市民守则、社区管理制度及居民公约,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不得妨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的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12、不准在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临阵脱逃。
13、不准搞庸俗的“社会关系网”,不准借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等拉帮结派,不准组织、参与带有封建色彩的一切“结义”活动,
-25- 不准“认干亲”、“傍大款”。
二、“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1、局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责任分工制度。中层以上干部由局主要领导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由各科室领导负责;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要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谈心、交心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
2、局党组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机关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和社交情况的汇报,并根据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机关工作人员要将自己遵守“八小时外”规定的情况,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奖惩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社交情况为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晋职、调动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2、对违反本规定行为、情节较轻的,由分管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停职反省,并采取必要的经济处分手段。对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按党纪条规给予处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6-
XXXX 地税局行风建设的十条规定
根据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行风建设中的“十个不准”规定。
一、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要求,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及其重要事项安排,机关制度规定等的形成、干部的任免、推荐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党组成员要认真讨论,发表见解,供党组决策。
三、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严禁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四、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兼职取酬,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认真执行礼品登记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严禁收受礼金(包括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等)、重礼品和各种红包。
六、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用公款为住宅配备电脑,不准用公款为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
七、认真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不准违规多占住房。坚决禁止借婚、丧等事由借机敛财。
八、公务活动中要按规定标准接待,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严禁高接远送,不准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九、不准公费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十、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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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地税局责任追究制
一、责任追究制内容 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国家、基层、群众、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诉和上级批评的,由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行政和经济的责任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 2、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3、在无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工作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 5、其他违纪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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