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对于“光荣党50年”纪念章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 调查报告 点击:
局党委关于“光荣在党 50 年”
纪念章调研报告
根据贵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对“光荣在党 50 年”纪念章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采取座谈、电话询问调查、党委微信群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1.如何对纪念章颁发对象的标准和条件作出具体界定。
纪念章颁发对象需要满足党组织关系在 xx 区,党龄 50 周年及以上的合格健在老党员,能够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积极参加党的各项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
2.对纪念章的颁发方式,包括颁发时间、程序、具体形式以及同时颁发证书等方面建议。
纪念章和证书应同时颁发。区委召开建党生日表彰大会对各行业历年来取得成绩的老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和证书;其它老党员可通过下级党组织在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生活会、走访慰问等形式颁发。颁发时间应该与党的生日逢五周年、逢十周年向符合条件的老党员颁发。
3.对纪念章设计、制作,包括样式、规格、材质、成本和制作方式、经费开支渠道等方面意见建议。
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公示征求修改意见或在 xx 区范围内征集方案并公示入围方案网上投票确认。质地材料可选用
金、银、铜、镍等金属镀制,要求凹凸精细平整,简洁美观庄重。纪念章、证书及其他相关费用从党建经费中开支。
4.在纪念章规范管理方面意见建议。
建立颁发纪念章长效机制,弘扬老党员优良作风。纪念章统一由组织部保管,规定颁发期限,及时归档整理颁发影像资料,确保纪念章及证书如期颁发给党龄 50 周年及以上的老党员。
5.对 20xx 年是否颁发纪念章的意见建议。
20xx 年可以结合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之际颁发,以后按上述时间颁发。
xx 区水利局党委 20xx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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