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录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公司员工录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用工管理,合理、有序地引进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力需求计划 (一)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需求计划。
(二)高级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人力需求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负责人的人力需求计划由分管领导提出。
(三)人力资源部制定有关外部招聘或内部选拔方案。
(四)人力需求计划与招聘(选拔)方案报总裁或董事长、党委书记批准后实施。
二、外部招聘程序 (一)董事会机构 1.高级经理及以下人员 (1)人力资源部向部门负责人推荐初试合格的候选人,并提交对候选人的评估意见。
(2)部门负责人对候选人进行复试,并做出录用决定。
(3)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待拟录用人员组织审查与体检合格通过后,自用工之日起为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2.董秘、董办负责人、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 (1)人力资源部向董事长推荐初试合格的候选人,并提交对候选人的评估意见。
(2)董事长对候选人进行复试。
(3)根据《××公司直管干部任免的工作程序》,最终由董事长批准录用。
(4)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待拟录用人员组织审查与体检合格通过后,自用工之日起为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二)党委部门 1.高级经理及以下人员 (1)人力资源部向部门负责人推荐初试合格的候选人,并提交对候选人的评估意见。
(2)部门负责人对候选人进行复试,并提出录用意见。
(3)党委副书记批准录用。
(4)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待拟录用人员组织审查与体检合格通过后,自用工之日起为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2.部门负责人 (1)人力资源部向党委书记推荐初试合格的候选人,并提交对候选人的评估意见。
(2)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对候选人进行复试。
(3)根据《××公司直管干部任免的工作程序》,最终由党委书记批准录用。
(4)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待拟录用人员组织审查与体检合格通过后,自用工之日起为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三)行政部门
1.高级经理及以下人员 (1)人力资源部向部门负责人推荐初试合格的候选人,并提交对候选人的评估意见。
(2)部门负责人对候选人进行复试,并提出录用意见。
(3)分管副总裁批准录用。
(4)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待拟录用人员组织审查与体检合格通过后,自用工之日起为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2.部门负责人 (1)人力资源部向总裁推荐初试合格的候选人,并提交对候选人的评估意见。
(2)总裁或副总裁对候选人进行复试。
(3)根据《××公司直管干部任免的工作程序》,最终由总裁批准录用。
(4)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待拟录用人员组织审查与体检合格通过后,自用工之日起为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三、内部选拔程序 (一)董事会机构 1.高级经理及以下人员 (1)部门负责人提名。
(2)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配置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并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核。
(3)部门负责人批准聘任。
(4)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有关岗位聘任(用工)手续。
2.董秘、董办负责人、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 (1)根据《××公司直管干部任免的工作程序》,最终由董事长批准聘任。
(2)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有关岗位聘任(用工)手续。
(二)党委部门 1.高级经理及以下人员 (1)部门负责人提名。
(2)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配置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并会同干部部门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核。
(3)党委副书记批准聘任。
(4)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有关岗位聘任(用工)手续。
2.部门负责人 (1)根据《××公司直管干部任免的工作程序》,最终由党委书记批准聘任。
(2)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有关岗位聘任(用工)手续。
(三)行政部门 1.高级经理及以下人员 (1)部门负责人提名。
(2)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配置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并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核。
(3)分管副总裁批准聘任。
(4)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有关岗位聘任(用工)手续。
2.部门负责人 (1)根据《××公司直管干部任免的工作程序》,最终由总裁批准聘任。
(2)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有关岗位聘任(用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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