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LOGO 车间员工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保生产,每位员工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为了规范生产安全行为,特制定员工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一、 各工序操作人员操作前需戴好防护用品,穿工作服,劳保鞋,不是穿拖鞋,短裤操作,长发者必须戴工作帽。
二、 严禁非本机床操作人员指挥及使用机床, 三、 机床在运行过程中产生较大的责任事故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找有关人员处理问题,严禁私自破坏现场。
四、 拉叉车时严禁站在车间滑行或拉运速度过快。
五、 各类油类物品需放置到规定区域,并加盖密封,严禁放置在生产现场各个角落。
六、 严禁在生产现场私自乱按、乱拉电线。
七、 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使用明火。
八、 电动叉车由车间指派的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员如需使用,需报告管理人员,统一调配,不能违章使用。
九、 各工位电源开关,电线破损、操作按扭灵敏度不高、灯管不亮应及时维修,不得隐瞒不报。
十、 保养设备严禁使用易燃类物品、汽油擦试机床。
十一、 各工位如果设备待料时间长,提前下班应关掉设备电源汽源水源,拉下电柜设备总闸。
十二、 各工序操作人员均应按照相对应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更改设备参数。
以上管理规定违者以 20 元/项处理,该规定在执行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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