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设置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18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公务员职级设置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制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方案如下:
一、机构编制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机构规格:正股级;行政编制:35个。
二、实施范围
机关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在编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三、职级设置
机关内设置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四、职数比例
按照有关规定和职位设置情况,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设置如下:
设置二级调研员 0 个;三级调研员 1 个;四级调研员 2 个;
一级、二级主任科员 10 个;三级、四级主任科员 1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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