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数字总结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DAY ACTION 1 矿山企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 24 小时内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的主管部门报告。
2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两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当底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两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 48 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注册安全工程在每个注册周期(3 年)内,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 48 学时的继续教育。
3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交相关资料,自收到资料 3 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对托运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托运人将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 3 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 3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买卖成交之日起 3 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省级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买卖成交之日起 3 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5 民用爆破物品使用单位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7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事件、地点。
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进行可能危及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 7 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申请剧毒化学品,托运人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自收到规定材料之日起 7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15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煤矿企业发生重大、较大、一般事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批复。
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 15 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电梯应当至少每 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0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投入生产前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收到材料 20 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企业,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对提交的资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申请爆破作业的单位,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 30 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审查完毕,签署同意和不同意并书面答复。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验收完毕,签署同意和不同意并书面答复。
危化品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提交的资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申请从事民用爆破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破物品销售许可证》。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使用单位应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自事故发生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及时补报。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5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通过初步审查后,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管理机关完成审查和发证工作的时限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
危化品建设项目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情况报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45 日
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申请使用危化品许可证的企业应向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申办规定条件的资料,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申请从事民用爆破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证》。
60 事故(包含煤矿)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批准后,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60 日。
整改结束后,应由县级以上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自收到恢复生产申请之日 60 日内组织验收完毕。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 60 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 月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续手续。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召开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
6 月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1 年 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的销售记录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许可证复印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 年。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2 年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在给予行政处罚。
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3 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3 年,不设年检。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 3 个月,持证者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一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免审延续 3 年。
生产储存危化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每 3 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6 年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
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间可以延长到每 6 年复审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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