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控制室值班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 党课讲稿 点击:
医院 消防控制室值班
1.目的:加强对医院消防控制室的管理。
2.责任: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总务部管理。
3.班次: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 2 人。
4.资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掌握医院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5.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每月)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6.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运转。
(2)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建立访客登记记录。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4)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医院维护保养人员或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交班记录,及时掌握
有关信息,给医院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6)医院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7)根据医院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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